埃祖尔韦尼共识
《恩祖韦尼(注:斯威士兰小城的名字——笔者) 共识》(也就是你说的埃祖尔韦尼共识)
2005年1月30~31日,非盟第四届首脑会议在尼日利亚首都阿布贾召开。会议同意设立一个由15位成员国家外长组成的委员会,负责研究加强非洲在联合国的作用问题。同年2月20~22日,十五国外长委员会在斯威士兰召开紧急会议,讨论了安理会改革问题,并形成了一系列共识。同年3月7~8日,非盟执行理事会第七届特别会议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召开,会议做出了名为《非洲关于联合国改革的共同立场:恩祖韦尼共识》的决定,集中反映了十五国外长委员会会议所达成的共识(注:The Common Position on the Proposed Reform of the United Nations: the Ezulwini Consensus, Ext/EX. CL/2( Ⅶ) . )。该文件明确表示,非洲在安理会扩大问题上的目标是寻求在安理会充分的代表权,具体要求为不少于2个拥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和5个非常任理事国的席位。同时还表达了原则上反对否决权,但也反对给予新老常任理事国区别对待的做法的立场。此外,该决定还认为应由非盟来决定非洲候选国及其选拔标准。《恩祖韦尼共识》成为后来非盟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所采取立场的最主要的决策基础。
非洲的最终立场
2005年7月初,在非盟苏尔特首脑会议上,与会的非洲国家领导人重申了《恩祖韦尼共识》中体现的共同立场。首脑会议批准了执行理事会在高峰会前所拟定的安理会非洲代表权宣言。这项宣言呼吁分配“两席包括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以及5个非常任理事国给非洲国家”,并重申“需要在公正和公平的地理代表权上,重建非洲的合法权利”(注:Sirte Declaration on the Reform of the United Nations, Assembly/AU/Decl. 2( Ⅴ) . )。非盟随后还将此立场作为提案提交第59届联大进行讨论。此后,非盟于同年8月初在亚的斯亚贝巴召开了第四届特别首脑会议,会议再次明确了此前所达成的一致立场,并正式表态拒绝支持“四国联盟”关于安理会改革的提案。此次首脑会议还决定成立一个由10位国家元首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在世界范围内寻求对非盟立场的支持。
g20杭州峰会,中美元首会晤有了哪些知识产权共识
中美双方承诺其各自的创新政策将与非歧视原则保持一致。中美双方确认发展和保护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承诺不推进将转让知识产权或技术作为在各自市场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的一般适用政策或实践。
中美双方认识到,政府对促进国内外企业之间公平竞争有重要作用,产品和服务定价等领域的开放和竞争性的市场对促进创新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美双方认识到对知识产权的有效和平衡保护将有益于促进创新。双方将继续就相关政策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保护创新者不受恶意诉讼。
双方确认,获取广泛的全球产品、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通常将促进商业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鉴于相互连接的全球数字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创新型技术的价值以及技术用户的安全关切,双方承诺,与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相一致,各自国家在商业领域的通用信息通信技术安全相关的措施:1.应以非歧视方式对待技术;2.将不会不必要地限制或阻止外国信息通信技术产品或服务供应商的商业销售机会;3.应仅用于小范围,考虑国际规范,非歧视,且不对商业机构在购买、销售或使用相关产品方面设置不必要的基于国别的条件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