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腾讯、顺丰被顶格处罚,“反垄断”上路了?
12月14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则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对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一共涉及了三家企业:阿里投资、阅文集团和蜂巢网络。上述三家企业,由于违反了《反垄断法》,被市场监管总局顶格处罚,分别处以了人民币50万元的罚款。阿里投资是阿里旗下进行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集团隶属腾讯旗下,而丰巢网络则是顺丰的关联公司。三家企业都在各自领域有着很大的影响力,交易涉及百货零售、影视制作及发行、快递投递服务等。此消息一出,阿里巴巴、腾讯控股和顺丰控股三家公司股票出现跳水,跌幅均超过3%。
就在上周的政治局会议上,刚刚给中国反垄断的大趋势定了调。关于上周政治局会议的分析,可以参考我上一篇文章,里面有详细的分析。在会议中,关于反垄断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强化反垄断和防治资本的无序扩张。
”按照以往的经验,字数越少,事情越大。如果把最近发生的事情关联起来,就可以看出,从一开始,官媒和金融监管,从侧面否定了马云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的诉求,接着蚂蚁在IPO前夕被突然叫停,接着酝酿出台《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再到政治局会议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这一系列事件,似乎都在释放出强烈的信号,国内一些网络巨头的苦日子要来了,但实际情况真实这样吗?
回到此次对三家企业的处罚,具体情况如下。一是阿里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案。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阿里投资先后三次合计收购银泰商业73.79%的股权,成为其控股大股东。2018年2月,阿里投资持股比例继续提高。二是腾讯控股子公司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案。2018年8月,阅文集团与新丽传媒签署收购协议,收购新丽传媒100%的股权,并于2个月后完成交割。三是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案。2020年5月,丰巢以换股方式获得中邮智递100%股权,当月完成交割。
三起收购案,看起来像是商业同业收购,实际上就是对行业资源的进一步控制,在防止资源外流的同时提升竞争力。从市场监督总局的调查来看,三起案件的事实清楚,三家公司都通过收购获得了实际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且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明显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在集中实施前,均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另外,市场监管总局还表示,正在依法审查虎牙与斗鱼合并等经营者集中案。
今年10月,腾讯成功促成虎牙与斗鱼合并,两个 游戏 直播平台合计占领了全国大部分的 游戏 直播市场。依靠腾讯的 游戏 版权资源,直播行业的经营者集中十分明显。按照目前的趋势,斗鱼和虎牙的合并,可能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这些案例中的收购者,都是和目前行业上一手遮天的行业巨头相关联。最近几年,各行业的巨头们也在疯狂扩张自己的商业帝国版图,不断进行同行收购,这成为了他们快速在行业内形成垄断地位的方式。收购的确是大公司快速拓展业务的方法之一,但这也是最容易伤害市场,并且触及反垄断法。
今年深陷反垄断风波的全球四大互联网巨头,苹果、脸书、谷歌和亚马逊也是因为疯狂并购,最终被美国发起反垄断调查和诉讼。与之相比,我们对于巨头的处罚都太过轻松,阿里、阅文和顺丰此次的处罚仅为50万,这无疑是九牛一毛,但根据现行的《反垄断法》中第48条规定,50万已经是顶格处罚了。也有人指出,对于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除了罚款50万外,可以要求经营者恢复到“集中前状态”。
根据《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经过调查认定被调查的经营者未依法申报而实施集中的,可以对被调查的经营者处5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被调查的经营者采取以下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状态,包括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资产、限期转让营业及其他必要措施。因此,恢复原状才是杀手锏,对于这些巨头才有威慑作用。50万的处罚最多叫做罚酒,而且最多算罚一杯菠萝啤。当然,市场监管总局也做出回应,此次处罚主要考虑了两方面,一是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如果让被罚企业恢复到集中前状态,会对企业发展和经济运行产生较大影响,调查显示这三起案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没必要要求经营者恢复到集中前状态。二是投资并购是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上述三家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大、投资并购交易多,且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应当熟悉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制度,但未能主动申报,影响较为恶劣,因此在法律固定范围内予以顶格处罚,希望达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当然,这种说法大家仁者见仁吧。
皮哥看来,反垄断的意义不在于一定要反对行业内形成巨头或占优势地位,而是要防止企业通过收购来控制产业的上下游,从而绑架消费者,让消费者没有选择权,对于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的企业,能够形成技术壁垒的,他们理应享受一段时间的市场红利,因为他们给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优质的产品或服务,而对于没有创新,仅靠资本砸钱抢占市场份额的企业,则应该成为众矢之的。我国的反垄断之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真正保护产业,保护消费者需要政府从法律和监管层面真实发力,从处罚力度上加大,从判断依据上从严,这样才能让真正依靠技术突破和产业创新的企业看到曙光,也让消费者不再成为这些互联网巨头的韭菜。
观点锐评|三大巨头阿里腾讯顺丰,因涉嫌反垄断法被处罚五十万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四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阿里、阅文以及丰巢三家公司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官网公布了相关处罚决定书。决定书表示,针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蜂巢网络收购中油置地这三起收购案,调查后发现,三家涉案公司均未依法申报涉及经营者集中的并购行为。
所谓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资产或股权购买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并可能对行业秩序产生影响的行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家相关申报标准的必须进行申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三起案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但这三家公司在行业内影响较大,投资、并购、交易较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应当熟悉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但未能主动申报,影响较为恶劣。因此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予以顶格处罚。
这三起案件都涉及到了国内互联网公司,当中普遍存在的VIE架构,也就是“协议控制”价格的问题。VIE架构指外国投资者通过一系列协议安排,控制境内运营实体,无需收购境内运营实体股权,而取得境内运营实体经济利益的一种投资结构。VIE架构通常用于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的运营实体。同时VIE架构也是境内运营实体实现境外上市常采用的一种投资架构。
VIE架构就是不通过股权实际控制的运营公司,而是通过设立离岸公司,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来实现,对实际运营公司的控制。我国的部分互联网企业,为了实现在海外上市等目的,采取了VIE架构。VIE架构一直是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这也是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设计VIE架构的企业违法实施集中作出的行政处罚。
同时涉及VIE架构的,还有广州虎牙与武汉的斗鱼的合并案,目前也正在进行依法相关的审查。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通过几起案件的调查,能够让经营者更加清楚地认识到,VIE架构不是互联网企业规避监管的理由。这是我国反垄断法生效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明确表示强化反垄断。
中央政治局提到:“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中央释放信号之前,执法机构已有行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召集了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等二十七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提出九大要求,其中就包括不得滥用优势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寡头经营业务已经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互联网电商的集中度越高,互联网巨头搅动财富流向垄断市场,成为最大的中间商,市场的资源也加速向大平台集中。资本的力量日益显现,从而暴露出一些竞争风险和隐患。这段时间热议的社区团购,互联网巨头利用大数据算法和雄厚的资本,争夺社区的生鲜团购。
社区团购大战,巨额补贴,极低的价格抢夺市场,涉嫌扰乱市场经营的行为,对菜市场主体从业者影响巨大。如果不进行加强监管,很容易形成行业垄断。同样互联网对影视、 娱乐 、餐饮、等方面也容易形成了行业垄断。因此,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表示,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的法外之地。
当初阿里巴巴创立之初,马云的初衷就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但是互联网形成了垄断之后,“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就变成了天下的生意都被他们做了,也就没有什么生意可做了。《反垄断法》的出台,也敲响了巨头们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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