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地址

时间:2024-10-16 17:15:18编辑:小松

广东省高教厅和广东省教育厅的区别

广东省高教厅和广东省教育厅在职能和所属方面存在区别。总体来说,广东省高教厅是省政府辖下的主管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而广东省教育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1. 职能:广东省高教厅是省政府主管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广东省内的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而广东省教育厅则负责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省教育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2. 所属:广东省高教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的一部分,直接受省政府领导。而广东省教育厅则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与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综上所述,广东省高教厅和广东省教育厅的主要区别在于职能和所属方面。广东省高教厅主要负责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事业的管理和指导,而广东省教育厅则负责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省教育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广东省教育厅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各部门电话都不一样,具体如下:1、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是020-37628372,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2、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6303,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3、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7706,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4、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7229,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5、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教材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是020-37627986,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扩展资料: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是020-37627583,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广东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6500。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参考资料:办事窗口-政务公开-广东政务服务网

广东教育局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电话是020-37626346。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概况广东省教育厅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广东省政府组成部门。2016年5月6日,广东省教育厅与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签署为期五年的“互联网+教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三)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六)综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国家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十三)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广东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十四)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十五)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协助省委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战略合作2016年5月6日,广东省教育厅与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签署为期五年的“互联网+教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6年至2020年,双方将在七大领域开展合作: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推动管理及资源平台的深入应用与协同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优先提升教育信息化兜底线、保基本、促公平的能力;创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模式;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探索“互联网+教育”新模式等。其他事项(一)省教育厅审计室在省教育厅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负责指导和检查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机关、直属单位进行审计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对厅属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教育系统有关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监督;拟订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培训教育系统专兼职审计人员。(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

广州教育局电话

广州教育局电话:020-12345;广州教育局政务公开电话:020-22083631(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广州教育局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广州市教育局以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为平台依托,通过设置政务公开、业务栏目、政务服务、互动栏目及专题栏目等,为广大网友发布本局政务公开文件。广州市教育局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的,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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