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马撞马自达

时间:2024-10-15 22:23:39编辑:小松

6·20南京重大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说

薛父:希望肇事者得到应有惩罚同车女子是薛某原同事,顺带搭车在此次事故中,马自达轿车的驾驶员薛某当场身亡。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薛某的父亲薛玉强。薛先生的声音悲痛嘶哑,他告诉记者,儿子2015年才25岁,自从知道儿子出事至今,妻子滴水未进,粒饭未吃,而他也是彻夜未眠 。薛先生称,意外发生当天是端午节,晚上薛家人还准备在一起吃团圆饭过节,一切都变了。薛先生说,作为家族中唯一的孙子,儿子是爷爷奶奶一手带大的,感情深厚。两位老人都躺在床上,都不敢相信这个噩耗薛某此前曾在一家汽车4S店工作,记者了解到,与其同车遇难的女子刘某,也曾是这家4S店的员工,两人是同事。事发当天,放假在家的薛某驾车去办些私事,顺带送同事刘某,没料到车子刚刚驶出不多远就遇上了不测 。

6·20南京重大交通事故的事件调查

经查,肇事嫌疑人王季进(男,35岁,江苏省靖江市人,暂住南京市江宁区),2001年与妻子从原籍来到南京市从事水电装饰材料销售。6月20日13时40分许,王季进驾车从某装饰城前往江宁,途中肇事,弃车逃逸后被抓获 。经勘查,事故现场未发现毒品。据王季进妻子陈某某称,陕AH8N88“宝马”牌轿车系2014年底由许某某抵债给王季进。经调查和鉴定,排除王季进酒驾、毒驾嫌疑,王季进所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王季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肇事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9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发布情况说明称,证据表明肇事司机王季进案发前后精神异常。

王季进背景照片曝光 王季进到底如何判决?

王季进背景照片曝光王季进到底如何判决?据南京交警微博消息,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此前南京交警公布,肇事宝马车速高达每小时195.2公里。

王季进背景照片曝光 王季进到底如何判决?

这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王季进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就可以豁免刑事责任了?那谁承担这起事故的责任?那谁来赔偿?此前,已经有人怀疑王季进背景不简单,但遭到辟谣,称只是一个普通人。现在出现这个病,那么王季进如何判决?

事故本身虽然惨烈,因有大量目击证人和视频资料,本来并不复杂。但是,一波三折的肇事者身份,以及他是否涉嫌毒驾、是否被人为掉包“顶缸”等问题,却让简单的事故越来越雾里看花。

起初,传言此人涉嫌毒驾,但后来又有官方消息称,在车内查获的疑似冰毒的物品实际是淀粉类,王季进本人也无酒驾、毒驾嫌疑。此前舆论一致认为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呼声,逐渐被“他只是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声音压过。

南京警方最新消息,排除王季进酒驾、毒驾、顶包(以做DNA血液鉴定),目前从肇事者王季进的家人描述,王季进最近精神有些异常,总怀疑有人窃听他,杀他,警方正在全力调查,另外,确认的警方只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对被告王季进提起公诉。


王季进的事件追踪

6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南京光华路上的五洲家具装饰广场6,进门一问,不少业主都知道他们的同行王季进前天制造的那场惊天车祸。记者很快找到了王季进位于五金区04区的经营门面,但布帘遮门无人值守。一位经营业主回忆,前天下午1点多,也就是事发前,王季进的情绪非常反常,不停发牢骚。事发后,大家更觉得不可思议,平时内向随和的王怎么会做出如此出格的事? “王的性子有点闷,就是通常说的内向吧。”多位跟王季进交往比较多的装饰城老板向记者描述他的性格时称,虽然王有点内向,但为人厚道,不是会做出格事的老实人。该市场一位业主称,他经常有些事喊王季进帮忙,随叫随到,很好的一个人。“我们这一块的生意人都知道的,老老实实的一个小孩,我们看到网上说他吸毒、酒驾,都是瞎说,没有的事,他不抽烟,不喝酒,很本分做生意的人。”这位业主说。对于王季进的为人,市场里认识他的商户均对记者称,他人很老实,认识他多少年了,知根知底的,至于突然发生这种事,他们也感到不可思议。“经常看到他,很好的人,我们一起上班,我们认为,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可惜了。”商户们说,跟场里的多数业主一样,王季进开的也是夫妻老婆店,两人一起经营,不温不火,偶尔会看到他妹妹前来帮忙。王季进店铺旁边一家经营户老板告诉记者,前天事发后,他们装饰城里很快就传开了。“当时是下午1点多,他显得很烦躁,在店里走进走出的,嘴里还一直说着‘烦死了,烦死了’。”这名女老板说,看到他情绪不对头,当时也没多想,没一会儿王季进就出了店铺走了。她还把王季进的这一反常的举动跟王对面店铺的老板娘说起过,没想到这位老板娘也有同样的感觉,告诉她说,当时她还跟王季进打招呼,但王季进竟然没有理会她,像是没有听见一样。“王跟周围业主的关系都不错,要是以往,他都会打招呼的,但事发前那一会儿,情绪确实不对头,太明显了。”这位女老板感慨的说,细想来,王以如此高的速度造成这样的惨剧,要不就是发了什么病,要不就是按她们农村的说法是“鬼上身了”。 21日在五洲装饰城,记者看到王季进的店铺布帘紧闭,门前停着两辆自行车,显然店铺没有开门营业。店铺的招牌上,两个“季进水电”和“季进装饰材料经营部”的标识略小,倒是代理的两个品牌的名称较大。同在装饰城和王季进算是同行的一位知情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王季进经营的铺面面积约为30平方米,扣除一年租金3万多元、物管费、水电等支出,一年赚个十几万差不多。除非王在外面接有工程做,赚得会比较多一点,但没有听说他接过什么大工程。“你看他经营的品牌,也是总代理下面的小商户,人家做工程的,直接找总代价格空间更大,不会找市场的小经营者。”知情人说。装饰城的同行对王季进经营这样的小店铺却开着百万豪车怎么也想不明白。王季进肇事时开的是一辆宝马7系车,记者查询了一下,购入这样的豪车至少在150万元,再加上每年保险、保养及运营支出,多少也得10万元朝上。前述和王季进相熟的知情人告诉记者,从表面上看,以王季进的经营收入,开如此豪车,实在难以想像。按照此前王季进家人及南京警方公布的说法,这辆陕西牌照的宝马车是抵债而来的。“就算抵债吧,这辆车登记于2014年3月份,当年就抵给了王季进,就算打点折扣,少说也应该抵百万的债务吧。”知情人疑惑,到底是什么样的债务,能抵上一百多万呢? 6月20日,南京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王某刑事拘留。但最终肇事者以何罪名被处罚暂时还不能确定。有关专家表示,王季进的情节即便是按交通肇事罪处罚,刑期也在7年以上;若经调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比照其严重后果,王某面临的刑罚至少在10年有期徒刑以上。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于英杰A 若定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不会超过15年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王进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一般情况下,交通肇事罪量刑根据后果和情节,分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至7年有期徒刑,以及7年以上有期徒刑三个层次。“就这个案件来说,如果警方排除车辆机械故障、犯罪嫌疑人精神问题,那么根据他闯红灯、超速,造成2死1伤的严重后果,以及肇事逃逸的加重情节,若以交通肇事罪处罚的话,对其量刑应该在7年以上,但最重不会超过15年。”王进说。B 若定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低刑罚10年以上,最高死刑那么,王季进能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南师大法学院教授、博导李建明表示,与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相比,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故意犯罪,其面临的刑事处罚要重得多。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有关人士认为,王某在市区驾车故意以高速行驶,明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而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造成2死1伤的严重后果,可用该罪名定罪量刑,肯定要处10年以上刑罚,包括无期徒刑或死刑。C 民事赔偿问题,因脱保面临巨额赔偿要自担据王季进家人称,肇事宝马车系2014年底由许某某抵债给王某的,而该车在查封状态,没有办理过户。而该车保险已过期“脱保”。专家认为,这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会带来较大麻烦。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王进律师说,如果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巨额赔偿。“对死者,王某要支付死亡赔偿金、赡养费或抚养费、丧葬费,以及处理这起事故的其他合理费用等;对伤者,王某要支付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这些匡算起来,总额预计要超过200万元。”如今,王某的车辆是抵债而来,没有过户且保险过期,那么,这些赔偿费用就需要他自己来承担了。D 是否存在精神疾病,须司法鉴定,对定罪量刑影响大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在派出所内情绪极不稳定,自伤自残甚至伤害民警。对此有专家指出,有各种异常的精神表现,会不会是精神疾病,不能光凭表面看到的,依法必须经过权威的司法鉴定,才能下结论。“案发时,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发作,直接影响对其定罪量刑。”南师大法学院教授、博导李建明教授说,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认定王某没有精神病,那么他就像正常人一样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他有精神病,那么就可能减轻其刑事责任,但不影响民事赔偿。 江苏省南京市“6·20”宝马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的司法鉴定结果引发社会关注。对于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被鉴定为“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这一结果,受害人家属表示难以接受,将考虑申请重新鉴定。2015年9月10日晚,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对王季进涉嫌刑事犯罪批捕时有关情况说明”一文,解释了对王季进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相关事宜。焦点一:何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2015年9月6日,南京交管部门就“6·20”宝马肇事案发布通报,称该事故肇事司机王季进经权威机构鉴定,其在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是一种明确诊断的精神疾病,特点是急速起病。我们所称的‘急速’,是指在两周之内起病为急速起病。它的精神疾病症状包括幻觉、幻听、妄想等,患者会凭空产生一些病态的想法。比如认为有人害他或认为有人监视他、控制他等。”作为业内专家,北京市回龙观医院临床一科副主任医师宋崇升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的精神症状表现为急性、病程短,通常不超过两三个月,一般从起病到结束只有两三个星期,如果患者症状符合这些特点,我们会给他一个诊断,叫“急性短暂性的精神性障碍”。“相较于其他类型的精神疾病,‘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没有具体的诱发因素,很多患者发病找不到原因。有些诱发因素只是所谓的诱因,在同一种疾病的不同患者身上也不一定出现。比如因重大挫折、失去工作造成心理创伤等,这些可以说是诱发因素,但一部分患者发病没有诱发因素。”宋崇升说,这种精神疾病在很多情况下都没有发病征兆,“有的患者急性发病,在短时间内就会出现症状,并不一定有什么征兆。如果有的话,就是静态的表现,比如语言、行为紊乱,行为杂乱具有攻击性,整个人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据宋崇升介绍,“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患者在发病期间没有自主行为能力。“患者如果认为有人追杀,他就会逃跑或者快速开车行驶,这意味着疾病对患者的行为能力构成了损害,患者不受自己控制而是在受症状控制。”宋崇升说,患有此类疾病的患者在发病前与正常人一样,因为病况特别急且紊乱,发病之后就需要治疗,如果尽早治疗,患者应该可以较快恢复。焦点二:精神障碍司法鉴定如何进行在一起案件中,如果办案机关怀疑犯罪嫌疑人存在精神障碍,如何进行司法鉴定?“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收到犯罪嫌疑人律师提交的司法鉴定申请后,会出具法律文书,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有鉴定资质的机构一般都是由司法部门许可的,鉴定人员一般由相关领域有鉴定人员资质的专家组成。鉴定人员必须是两人以上,精神疾病的鉴定则由多人组成。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会通过专业方式,对嫌疑人进行一次或多次正式的交流和检查,还会要求办案单位或家属提供嫌疑人之前是否有精神疾病的诊疗,了解其本人以及家族是否有精神病史。另外,有关人员还要提供邻居、单位同事等周边人员能够证明其精神状态的证言,通过这些方式综合评定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尤其是嫌疑人作出不法行为时的精神状态是否处于没有责任能力的状态。”作为一线实务工作者,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张文秀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据张文秀介绍,在评定完成后,每一名鉴定人员都要对犯罪嫌疑人的能力、病情作出判断,且每个人都要拿出自己的意见。一般而言,作出被鉴定人属于某种限制责任能力者的判断,需要多数鉴定人员认可。所以,一次鉴定经过以上法定程序,只要中间程序、依据资料等不存在瑕疵,那么鉴定结论应该可以被认可。不过,如果相关当事人认为精神鉴定有问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和补充鉴定。在后续鉴定中,判断原鉴定的法定程序、实质内容是否存在问题,也要根据原来的鉴定。焦点三:精神障碍嫌疑人担怎样法律责任如果司法鉴定认定犯罪嫌疑人存在精神障碍,那么犯罪嫌疑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科学问题。从刑法上追究行为人的责任,一定要有主客观相统一的概念,即行为人在客观上造成了危害,并且在其主观上是故意或者过失。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是有意志自由的,主观上有责任、有罪过,这种情况下就要追究他的责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说。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说,针对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要具体分析,法律规定的是“可以减轻”而不是“应当减轻”。贾宇认为,对患有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影响,要看司法鉴定中对限制能力的具体描述程度,如果精神障碍很轻微,那么就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从轻,影响量刑幅度较小;如果精神障碍很严重,那么就是减轻,这就意味着在量刑上要下一个幅度。在刘宪权看来,案件定罪量刑不应该受到舆论影响,司法操作应当根据鉴定结论来认定,司法工作者还要根据具体实际来判断是否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刑法的规定有个原理,故意犯罪罪过最严重,过失犯罪罪过次之。涉及精神病患者的刑事案件定罪量刑,处于科学与法学之间的一个交界点,是一个合作点。针对此类案件,需要权威专家作出真正的司法鉴定,需要公众对司法鉴定有科学的态度,尊重司法与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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