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供暖结束时间2023
2023年青岛供暖结束时间是4月5日。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青岛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因此,2022年青岛供暖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2023年4月5日。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不同的供热公司截至缴费时间会有所差异,具体以供热公司实际情况为准,若未在约定时间内缴费的用户,供热单位有权不予供热。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集中供暖的好处便于实现科学管理,保证热量供应恒常。目前来讲,实现集中供热已经成为现代化城市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符合国家能源整体规划发展方向的。提高整体能源利用率,以表面的损耗换来持久的循环能源利用。其实,集团供暖下的大型供热锅炉的热效率最高可达80%-90%,而分散的小型锅炉的热效率只有50%-60%。通过这组数据,可以很直观地看到集中供暖在循环资源利用上的优势。降低运行费用,改善环境卫生。有专人管理的供暖设备在燃料、灰渣的运输和处理上也会趋于管理性和科学性,集中处理的好处就是不会人为随意堆放燃料和排放垃圾。以上内容参考:法律百科-青岛市供热条例
青岛市供暖到什么时候结束2023
2023年青岛供暖结束时间是4月5日。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用户需持房产证、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在2022年10月16日前到营业厅办理,代办人办理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用户,如逾期未交纳热费,供热单位有权停止供热,停热前所产生的热费由用户承担,且本采暖季不再办理开通供热手续。停暖注意事项一、停暖前关闭阀门,进行满水保养供暖结束前,建议您及时关闭供回水阀门,进行满水保养。暖气中的水是经过防腐处理的软化水,留存在管道里,能够有效隔绝供暖设施与空气接触,起到一个氧隔离的作用,防止供暖设施被腐蚀、氧化,保护暖气内壁,延长使用寿命。二、检查供暖设备是否漏水停暖后,供暖系统温度降低,供暖设备的接口、阀门处可能会因热胀冷缩发生渗水现象。轻度渗水,可以用器皿接水或系上毛巾进行吸水,注意观察,大多过几天可自行消失。如漏水严重,请尽快进行维修。三、供暖设备故障排查及维修停暖后,除做好正常的检查工作外。如果您家中供暖设施出现了故障或已经老化。想在停暖后进行供暖设施改造、维修,可以利用最近这段时间着手准备了。需要提示的是,由于供暖设施中会存有部分暖气水,最好联系相关专业人员对家中暖气设备进行改造、维修,不要擅自拆卸暖气设施,以免因为操作不慎引起漏水,给您造成财产损失。
青岛市供暖时间?
山东省青岛市每年供暖时间长达5个月,通常情况是每年11月16日开始供暖,直至次年4月15日,以下是山东省青岛市历年供暖的详细时间:青岛市供暖2022年至2023年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6日;青岛市供暖2022年至2023年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青岛市供暖时长:5个月;青岛市供暖2022年至2023年一般情况下自2022年11月16日开始,青岛市人民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青岛市历年供暖时间2021年11月16日起,2022年4月15日结束(共5个月)。2020年11月16日起,2021年4月15日结束(共5个月)。2019年11月16日起,2020年4月15日结束(共5个月)。相关介绍:供热单位应当直接向用户收取采暖费。供热单位委托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服务单位代收采暖费的,应当向用户公告受委托的收费单位,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未经供热单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用户收取采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