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功能包括哪些
(1)鉴别功能 根据技术标准、产品图样、作业(工艺)规程或订货合同的规定,采用相应的检测方法观察、试验、测量产品的质量特性,判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这是质量检验的鉴别功能。鉴别是"把关"的前提,通过鉴别才能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不进行鉴别就不能确定产品的质量状况,也就难以实现质量"把关"。鉴别主要由专职检验人员完成。 (2)"把关"功能 质量"把关"是质量检验最重要、最基本的功能。产品实现的过程往往是一个复杂过程,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人、机、料、法、环)都会在这过程中发生变化和波动,各过程(工序)不可能始终处于等同的技术状态,质量波动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必须通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并予以"隔离",实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产品组成部分及中间产品不转序、不放行,不合格的成品不交付(销售、使用),严把质量关,实现"把关"功能。 (3)预防功能 现代质量检验不单纯是事后"把关",还同时起到预防的作用。
什么是质量检验,包括哪些内容?
质量检验指采用一定检验测试手段和检查方法测定产品的质量特性,并把测定结果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作比较。质量检验的内容有:根据产品技术标准明确检验项目和各个项目质量要求;规定适当的方法和手段,借助一般量具或使用机械、电子仪器设备等测定产品。把测试得到的数据同标准和规定的质量要求相比较;根据比较的结果,判断单个产品或批量产品是否合格;记录所得到的数据,并把判定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促使其改进质量质量检验的把关:把关是质量检验最基本的职能,也可称为质量保证职能。这一职能是质量检验出现时就已经存在的,即使是生产自动化高度发展的将来,检验的手段和技术有所发展和变化,质量检验的把关作用,仍然是不可缺少的。企业的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人、机、料、法、环(4M1E)等诸要素,都可能使生产状态发生变化,各个工序不可能处于绝对的稳定状态,质量特性的波动是客观存在的,要求每个工序都保证生产100%的合格品,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质量检验
产品质量检验的依据是
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是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所依据的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认证机构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时,主要有以下依据:1、一般产品开展质量认证,应以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2、我国名、特、优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应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作为认证依据。(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出认证的水平和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