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
2022年的执业药师考试即将在全国各地开始正式考试,再过四十天,各位考生就要正式奔赴2022执业药师考试的考场,下面我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供大家学习参考,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医疗机构药品的储存 (1)实行色标管理。 (2)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定位存放;过期、变质、被污染等药品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应当另设仓库单独储存。 (3)麻醉药品、精 神 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 《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管理 批准文号格式:X药制字H(Z)+4位年号+4位流水号。其中,X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H—化学制剂,Z—中药制剂。 有效期:3年,届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核发单位: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医疗机构制剂申报品种要求 不可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情形: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含有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活性成分的品种;除变态反应原外的生物制品;中药注射剂;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 麻醉药品及精 神 药品的申报:对临床需要而市场无供应的麻醉药品和精 神 药品,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要配制制剂的,应当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内容: 1、药学专业知识一 (1)要求在正确认识药物结构与构效关系的基础上,重点掌握药物常用剂型的特点、质量要求和临床应用,药动学、药效学及药物体内过程; (2)熟悉与药品质量管理直接相关的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典的通则等内容; (3)并能够运用药学基础理论、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正确认识药物与疾病治疗的客观规律。 2、药学专业知识二 (1)要求熟悉临床各类药品的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等内容; (2)重点掌握具有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主要不良反应、禁忌症及临床监护要点等合理用药的知识; (3)系统掌握临床常用主要药品的适应证、注意事项、用法用量和常用剂型、规格等用药知识,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3、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在“药学实践与用药安全”中,要求重点掌握处方调剂、处方审核、药学计算、开展用药咨询、特殊人群用药等实践工作所需的综合知识与技 (2)熟悉药品临床评价方法与应用的知识; (3)在“自我药疗与药物治疗”中,要求重点掌握常见症状及“小病”的判断、处置,常见疾病的药物治疗和合理用药方案 (4)熟悉中毒解救的药学支持,疾病健康教育和宣传等综合知识与技能。 4、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掌握中药制剂与剂型的特点、质量要求和临床应用,常用中药的来源、产地与性状鉴别,中药炮制与饮片质量控制等内容; (2)熟悉中药化学成分与质量控制成分及中药毒理; (3)并能够运用有关中药学基本理论、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正确认识中药与疾病治疗的客观规律。 5、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掌握临床用药单味中药的药性(寒热温凉平及有毒与无毒)、功效、主治病症、使用注意和中成药的功能、主治、注意事项、配伍意义及组方特点等内容; (2)熟悉典型单味中药的基本配伍意义和主要药理作用,功效相似单味中药的药性、功效及主治病症的异同点及个别同名异物药物的来源,中成药的功能及主治 证候的异同点,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6、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理解中医理论(包括民族医药)知识与中医诊断学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常见病的辨证论治,中药联合用药和特殊人群用药等合理用药的综合知识与技能; (2)熟悉常用医学检查指标、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以及中药不良反应知识,以及中药调剂、中药贮藏与护养的各种必要知识和技能; (3)在开展药物信息与咨询服务中能够独立利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可靠的医药学信息,并用于与医师、护士、患者及其家属的有效沟通和指导合理用药。 7、药事管理与法规 要求重点掌握药学实践中与合法执业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能够理解国家医药卫生政策的具体要求。
2022年执业药师考生备考《法规》高频考点
下文是关于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法规》的高频考点,相信此考点对大家提升考试成绩会很有帮助,各位执业药师考生快来看看吧!下面是整理的“2022年执业药师考生备考《法规》高频考点”,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 (1)委托配制: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向委托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医疗机构对其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质量负责;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对所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质量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2)批准文号管理: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可配制,不需要取得制剂批准文号。 (3)不得实行备案管理的传统中药制剂: ①《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的情形; ②与市场上已有供应品种相同处方的不同剂型品种; ③中药配方颗粒; ④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 (4)不得纳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范围:中药加工成细粉,临用时加水、酒、醋、蜜、麻油等中药传统基质调配、外用,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调配使用;鲜药榨汁;受患者委托,按医师处方(一人一方)应用中药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 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管理 可实施简化注册审批的情形: ①处方中不含配伍禁忌或药品标准中标识有“剧毒”“大毒”及经现代毒理学证明有毒性的药味; ②处方中药味及所涉及的药材均有国家药品标准; ③制备方法与古代医籍记载基本一致; ④除汤剂可制成颗粒剂外,剂型应当与古代医籍记载一致; ⑤给药途径与古代医籍记载一致,日用饮片量与古代医籍记载相当; ⑥功能主治应当采用中医术语表述,与古代医籍记载基本一致; ⑦适用范围不包括传染病,不涉及孕妇、婴幼儿等特殊用药人群。 中药材专业市场及中药饮片管理 除现有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外,各地一律不得开办的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材专业市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按照“谁开办,谁管理”的原则;承担起管理责任,明确市场开办主体及其责任。严禁销售假劣中药材,严禁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或方式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其他药品,严禁销售国家规定的27种毒性药材,严禁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42种濒危药材。严禁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确保中药饮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