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和招生对象符合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应届考生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均须合格(往届生须获得高中毕业证),立志成才、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或有一定学科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其中报考广州校区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须在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二、招生计划和专业招生计划495人,具体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三、报名办法考生必须完成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即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报名和高考志愿填报。【第一阶段】: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报名【摘要】
中山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提问】
一、报名条件和招生对象符合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应届考生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均须合格(往届生须获得高中毕业证),立志成才、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或有一定学科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其中报考广州校区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须在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二、招生计划和专业招生计划495人,具体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三、报名办法考生必须完成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即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报名和高考志愿填报。【第一阶段】: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报名【回答】
1.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注册并登录,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经个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完成志愿填报,报名时间为5月5日- 5月30日。2.考生须在“附加材料”栏上传《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应届生由中学提供且加盖中学公章;往届生可下载附件填写完整由原毕业中学盖章)。3.考生应在“综合信息”栏内如实填写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并上传相关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拍照)件。4.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5.此报名阶段主要用于考生提交材料、我校进行初审。考生专业组志愿以第二阶段填报为准。【回答】
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填报1.我校对第一阶段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预计于6月10日在报名系统公布。2.高考志愿填报期间,通过初审的考生务必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特殊类型招生批次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志愿,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的考核和录取。3. 根据广东省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相关规定,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组志愿,且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4. 考生专业组志愿、是否服从调剂,以此系统填报为准。四、选拔程序1.考核名单确定我校将对通过初审和完成报名的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各专业组考核入围人选。同专业组末位同分同入围。考核名单预计公布时间:7月5日左右。2.学校考核考核方式为线上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理想信念、综合素质、培养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时间初定于7月8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还须进行机试。考核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本科【回答】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广东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2.我校根据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及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排位进行排序。若排序皆相同,均予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5%。考生所填报的组内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同专业组内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3.入选考生名单由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予以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本科批次投档与录取。4.若强基计划录取与综合评价录取有冲突,强基计划录取优先,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预计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进行。【回答】
以上就是学校的招生简章。【回答】
可以参考一下【回答】
中山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2200元/学年,学费5480-8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
第三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du.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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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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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2022-06-17 17:12:17中山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 校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回答】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安排不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 对已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高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回答】
第十八条 学校在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规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仍未完成的,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保送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生源省份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2022级新生大一在广州校区南校园集中培养,大一学年结束后进入高考录取专业所在院系的校区(园)培养。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成长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除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艺术类专业外,学生在一至四年级均可申请转专业。【回答】
第二十九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2200元/学年,学费5480-8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
第三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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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 #高考# 导语】 无 从阳光高考平台了解到,广东中山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立报国大志,做强国大事”为人生追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基础医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招生科类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注:1.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和基础医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 2.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为准。 (二)招生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预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9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5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预报名。根据各省专业计划安排,考生可结合自己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在报名平台进行报考确认 报名考生于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考确认并签订书,逾期不进行确认则视为放弃报考我校强基计划。 对于确认参加我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考核办法 6月26日前,我校依据确认报考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在已确认报考的学生中,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同时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学校考核 时间:6月30日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 考生按照所报专业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 2.我校组织专家进行分专业面试,着重考查考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并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确定面试考核评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3. 考生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测试项目可自主选择立定跳远或50米跑。体质测试不受理缓考、补考申请。体质测试及格标准如下: 体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总分,若考生体质测试不及格,我校不予录取。 体质测试原则上不受理免考申请。若考生确因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测试的,须在考核前3个工作日提出免考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三甲医院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中学体育成绩合格证明等),发送邮件至zsbadmission@mail.sysu.edu.cn,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免考。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5%" (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2.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名额,按照“分数(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绩排位排序。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有效衔接培养方案 我校针对强基计划学生采用专属人才培养模式。专门制定强基计划本科、硕士、博士有效衔接的培养方案。在课程上,设计“科学性、完备性、竞争性”的课程体系,建设强基计划学生专属课程模块,开设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前沿课程和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专业课程;打通课程修读的知识体系,强基计划学生在修读完本科规定课程的基础上,可在导师指导下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在科研上,设立强基计划学生专属科研项目,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增大研究型学习项目和实践技能训练项目的比例,实现科研训练100%,强化学生科研和实践创新能力;学生将跟随导师组,定期解读国家战略需求、研读重大科研专项指南、参加学术会议,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了解国家战略需求,了解关键技术难题,将个人发展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办法 强基计划实行年度考核及动态进出机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课程成绩、科研训练表现等方面综合考核进行动态管理,本科阶段分流与考核淘汰的学生转入普通本科专业培养。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且学业成绩优秀的普通录取本科生可选拔补入强基计划。 (三)专属发展通道 强基计划学生单独编班,在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公派留学,奖学金评审等方面,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支持强基计划学生。配备资深导师团队,创造浓厚学术氛围,加强对强基班学生的思想引领、价值引领和学术引领,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各类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以及其他科研实验条件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学校依托粤港澳大湾区,集结全球优质资源,深化与世界顶尖大学和科学中心的战略合作,形成有利于强基计划人才培养的优厚环境,打造英才培养高地,提升强基计划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 具体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http://admission.sysu.edu.cn)。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成立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强基计划的有关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强基计划考试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山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传真:020-84111598 电子邮箱:adado@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学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中山楼701室。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山大学强基计划2023招生简章
亲,你好[开心][开心]!很高兴为你解答,[鲜花][鲜花][鲜花]中山大学强基计划2023招生简章如下:10个专业招生,中山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公布2023-04-10 20:45·广州日报4月9日,中山大学公布了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简称招生简章)。今年,中山大学强基计划共有10个专业招生。4月9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完成网上预报名。今年中大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有10个招生简章提出,中山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立报国大志,做强国大事”为人生追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在中大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今年,中大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基础医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摘要】
中山大学强基计划2023招生简章【提问】
中山大学强基计划2023招生简章【提问】
亲,你好[开心][开心]!很高兴为你解答,[鲜花][鲜花][鲜花]中山大学强基计划2023招生简章如下:10个专业招生,中山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公布2023-04-10 20:45·广州日报4月9日,中山大学公布了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简称招生简章)。今年,中山大学强基计划共有10个专业招生。4月9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完成网上预报名。今年中大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有10个招生简章提出,中山大学2023年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立报国大志,做强国大事”为人生追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在中大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今年,中大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基础医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回答】
中山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第五条 校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摘要】
中山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提问】
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第五条 校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回答】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安排不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第十七条 对已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高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第十八条 学校在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规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第十九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仍未完成的,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保送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生源省份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回答】
第二十五条 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 2022级新生大一在广州校区南校园集中培养,大一学年结束后进入高考录取专业所在院系的校区(园)培养。第二十八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成长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除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艺术类专业外,学生在一至四年级均可申请转专业。第二十九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2200元/学年,学费5480-8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第三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邮编:510275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du.cn【回答】
港澳台联考各校分数线
2020港澳台联考最低录取分数线如下:一、本科批次1、普通类院校(专业)文史、理工类:300分(其中,部分院校执行400分)。2、艺术类院校(专业)文史、理工类:200分。3、体育类院校(专业)文史、理工类:200分。二、预科批次预科院校文史、理工类:280分(其中,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380分)。考试过线被录取的人数还是占绝大部分的,但也存在部分未达到分数线的同学。港澳台联考每年的难度都在增加,所以还在备考的同学也请更认真的对待复习,提早准备。2020年港澳台联考参加的考生的文理科考试科目: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理科: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物理。
港澳台联考分数线
一、港澳台联考本科批次(一)普通类院校(专业)文史、理工类:300分(其中,部分院校执行400分,院校名单见附件)。(二)艺术类院校(专业)文史、理工类:200分。(三)体育类院校(专业)文史、理工类:200分。二、港澳台联考预科批次预科院校文史、理工类:280分(其中,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380分)。一、什么是港澳台联考台港澳联考,学制的一种,是内地为了向港澳台招生而兴起的一种学制考试。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大学分为文理(也称综合,14所)、工科(38所)、农科、林科(农林科合共29所)、医药(29所)、师范(31所)、语言(8所)、财经(6所)、政法(4所)、艺术(15所)、体育(4所)、民族(3所)等12种类型。联合招生考试于每年5月第三个周末举行考试。全国联合招生考试分为6个考区,分别是北京、上海、福州、广州、香港、澳门。二、出台背景1985年起,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始实行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这是加强海外华侨青年对祖国了解、增进感情的重要方式,是加强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途径,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侨务工作和港澳台地区的关心和重视。实施多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了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地区青年学生的广泛欢迎和认可。但近年来在实际执行过程也发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华侨和港澳台考生的合法权益,2018年6月,教育部会同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当前华侨港澳台招生工作报名条件、资格审核、考录程序、入学培养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出台了《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