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贸易术语是什么?
CFR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在CFR术语下,一定要注意装船通知问题。因为在CFR术语下,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而买方自行办理保险,因此在货物装上船前,即风险转移至买方前,买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是CFR合同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INCOTERMS强调卖方必须毫不迟延地通知买方货物已装上船。否则,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CFR中卖方的主要义务: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3、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5、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信,则所有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所替代。
cfr贸易术语是什么?
CFR的英文表示是Cost and Fright,中文意思是成本加运费。在CFR项下,卖方要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中指定的装运港口,并交到自己安排的船只上,或者以取得货物已装船证明的方式完成其交货义务。另外,卖方要提交商业发票以及合同要求的其他单证。采用CFR术语时,卖方在装运港完成其交货义务时,货物损失或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卖方承担交货前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需要办理出口手续时所应缴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卖方还要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和相关费用。使用CFR术语注意事项采用CFR贸易术语成交时,卖方要承担将货物由装运港运往目的港的义务。为了保证能按时完成在装运港交货的义务,卖方应根据货源和船源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规定装运期。当装运期一经确定,卖方就应及时租船定舱和备货,并按规定的期限发运货物。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延迟装运或者提前装运都是违反合同的行为,并要承担违约的责任。买方有权根据情况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
cfr是什么意思啊
CFR是CostandFreight的简称,中文意思是成本加运费,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在《2000年通则》中,明确规定CFR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按国际商会对CFR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成本加运费(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shipment),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cfr是什么意思
cfr是成本加运费的意思。卖方义务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2、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4、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买方义务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4、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CFRCFR的编纂工作始于1936年。最初,联邦政府公报室将联邦政府机构当天发布的所有行政法规、会议纪要、决定、通知以及将要议定的行政法规草案等编辑成联邦政府公报手册相当于联邦行政法律全书,对外公布,周一至周五每周共五册,每年200多册。CFR是Cost and Freight的简称,中文意思是成本加运费,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