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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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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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佛山 住房公积金 查询方法请参考如下回答: 根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的规定,我们逐步以全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取代原有“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 为有序开展这项工作,现说明如下: 一、已经持有“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的职工,请凭“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本人 身份证 ,到各承办网点换领。 二、新开设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待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开设手续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各承办网点领取。 三、已领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的职工,可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承办网点打印对账簿,以检查本人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职工如遗失原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请按照“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含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挂失、补领手续须知”的要求,先办理挂失手续才能补领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五、领取、打印对账簿的承办网点,请查阅本网站“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发放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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