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南通大学“拖挂”23家附属医院,网友对此是如何评价的?
“南通大学的附属医院在江苏省已经有二十多家了,去年南通大学又与几家医院建立了附属关系,一所大学为什么要设立这么多附属医院呢?”日前,江苏省南通市的杨青(化名)在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留言板表达了自己的困惑。健康时报记者查询发现,除了江苏省南通市的高校有此类现象,在广东省、陕西省、山东省等多地皆出现了“一所医学高等院校‘拖挂’数十余所附属医院”的情况。一名三甲医院院长认为,“因为大学附属医院水平较高,一些水平较低的医院想攀上大学附属医院的牌子。除此之外,对一些刚建立不久或者知名度不太高的大学,为了扩大其影响力、地位及学术资源,便不断扩张非直属的附属医院规模。”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达到23家杨青出于工作需要,常年在江苏省无锡市、盐城市、泰州市、苏州市等地出差。每到一处,在当地的医院处都能看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的牌子。“南通大学的附属医院在南通市本地就有好几家了,现在又在其他城市挂了这么多附属医院,南通大学忙的过来吗?好好建设发展几家医院不好么?对这种做法不是很理解。”杨青说。在南通大学官网上,健康时报记者看到该校显示的附属医院共有23家,分布在江苏省的多个县市。除了官网上显示的,据杨青反馈,去年该校又分别与两家医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南通大学附属泰州妇产医院”和“南通大学附属瑞慈医院”。南通大学医管办工作人员表示,南通大学的附属医院除了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是直属附属医院外,其他是“非直属”的,与医院只是一个合作的关系,“非直属附属医院出现任何医疗纠纷等问题都和学校没有关系。在合作之前,关于涉及到的相关问题我们都已签订法律协议”。南通大学一工作人员说。1992年,原国家教委、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指出高等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是学校的组成部分。附属医院的主要教学任务是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附属医院的设置、规模、结构及其工作水平,是对高等医学院校进行条件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国家已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健康时报记者未查询到明确规定高校附属医院的具体数量。2020年8月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河南省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一所医院只能被认定为一所医学本科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并指出“按全国医院分级标准,医学本科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应达到三级甲等水平。”2020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高校要把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根据人才培养规模、科学研究和医学生临床实践教学需求,科学规划设置附属医院的数量,防止盲目增设附属医院。“在国际上通行的高校附属医院是一个在学术界、世人心目中地位很高的医疗和教学体系,而当下高校盲目增设附属医院会把这个体系搞坏的。”一名三甲医院院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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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学视听教材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关于人体的基本知识。这部分内容主要介绍人体的组成、生理功能、疾病的发生机制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二是关于常见疾病的预防。这部分内容主要介绍一些常见疾病的预防措施,如感冒、流行性感染、传染病、风湿性关节炎、心脏病、中风、慢性呼吸道疾病、恶性肿瘤、血液疾病、代谢性疾病和神经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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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关于医学常识。这部分内容主要介绍一些医学常识,如急救法、用药法、护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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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批准开办医学专业文件?
1.《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4号) 2.《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3.《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农业部 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2〕321号) 4.《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 5.《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国卫医发〔2014〕11号) 6.《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1〕139号) 7.《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医药教育若干意见的意见》(国中医药办发〔2003〕4号) 8.《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部分学校试办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教育的通知》(教高厅〔2004〕15号) 9.《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等中医类专业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职成厅〔2007〕2号) 10.《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撤销专科层次中西医结合专业设置的通知》(教高厅〔2008〕4号) 1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保健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及执业注册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67号) 1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15号) 1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中医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