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
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如下:一、知识与技能。1、具备外语、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2、熟悉大学教育的相关知识。3、熟丰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知识。4、熟悉学生辅导工作的知识,具备职业规划与指导、学习辅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专业技能。5、各类信息技术(包括电脑操作和网络技术)的应用能力。6、具备辅导工作所必需的独立领导、协调、沟通能力以及文秘报表处理能力。二、能力与素质。1、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倾听,对学生思想及精神有敏锐的把握。2、有很强的心理知识和心理技能,能够深入地发现并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3、为人以正派为主,言行端正,能够做到实事求是。4、深深认识学生习惯、学习方法、生活状态和发展趋势,并能够将这些知识运用在职业辅导工作中。5、具有分析思考判断能力,掌握职业辅导绩效。6、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及情绪管理能力,积极服从组织安排。三、任职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有本科以上学位者优先。3、填写职位申请表后进行公开招聘。4、接受学校统一的考核机制。5、有学生辅导工作经验优先。6、按照学校规定的试用期和有关制度完成入职手续。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
高校辅导员是履行高等学校学生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要经过系统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本标准是国家对合格高校辅导员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高校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引领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基本准则,是高校辅导员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制定和实施本标准,一是为了进一步增强辅导员职业的社会认同,建立辅导员职业相对独立的知识和理论体系,确立辅导员职业概念,提升辅导员职业地位和职业公信力,逐步增强广大师生和全社会对辅导员工作的职业认同;二是为了进一步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导向,为各级部门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基本依据,推动各级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辅导员队伍准入、考核、培养、发展、退出机制;三是为了进一步充实丰富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内涵,引导辅导员系统学习职业相关理论知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为辅导员主动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指出路径和方向;四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辅导员的工作范畴,逐步明晰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边界,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自信心和职业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