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多少金额可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与原内资、外资税法界定的固定资产相比,上述条款取消了资产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限制,这主要是考虑到与现行会计准则上的变化相适应,以便于企业会计和税务上的统一,也考虑到原来固定资产价值2000元以上的认定标准,需要根据实践上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条例如果直接限定2000元的最低标准,反而容易机械化。
因此目前对于固定资产的界定未作价值上的限制。只要企业符合固定资产的基本定义就可以做固定资产入账。
固定资产多少金额才算
固定资产金额2000元才算。期限在1年以上为条件就可以确认固定资产。有些低于2000也可认定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没有金额的标准。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只要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就应确认为固定资产,取消对金额的要求限制。主要特点: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时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法律依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固定资产的定义及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的定义及确认条件如下: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判断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主要是依据与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其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变化造成的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资产闲置、设备陈旧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报酬。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直接使用该资产而获得的经济利益,以及处置该资产所实现的收益等。通常,取得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是判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报酬转移到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凡是所有权已属于企业,无论企业是否收到或持有该固定资产,均应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反之,如果没有取得所有权,即使存放在企业,也不能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有时,企业虽然不能取得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但是,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此时,企业能够控制该项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流人企业。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x0d\x0a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x0d\x0a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x0d\x0a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x0d\x0a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x0d\x0a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x0d\x0a 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某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需要与相关固定资产组合发挥效用,例如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x0d\x0a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x0d\x0a\x0d\x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