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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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简介

  1、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2、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及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后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知谏院时,多次论劾权贵。再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3、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包拯简介

包拯   中文名称: 包拯  又  名: 包待制 字希仁   性  别: 男   所属年代: 宋代   民  族: 汉族   生 卒 年: 999~1062   生平简介   包拯(999~1062),北宋政治家。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天圣五年(1027)进士及第,历知天长县(今属安徽)、知端州(今广东高要),有政绩,迁监察御史。仁宗朝号称北宋的太平盛世,实际上阶段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已很严重,庆历新政失败以后,要求改革的呼声继续高涨,包拯是其中的一员。他主张严格选拔官员,裁汰冗杂、贪暴、懦弱的官吏,年老的官吏应强令致仕,以解决冗官问题;停止招募士兵,拣斥老弱,以解决冗兵问题,选将练兵,训练义勇以备边;抑制贵戚和宦官等的权利,轻徭薄赋,节省开支等。后曾出任东京转运使、河北都转运使,及知瀛、扬、庐等州和知江宁府等。   至和三年(1056),以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审案明察,执法严峻,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令行禁止。当时的男女老少都知道包拯,称呼他“包待制”,并说:“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此前曾以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后权御史中丞,立朝刚严,数论斥权幸大臣,建言兴利除弊。又任三司使,迁枢密副使。嘉□七年(1062)病逝,终年六十四岁,谥孝肃。有《包拯集》(《包孝肃公奏议》)传世。包拯是一位传奇式的人物,是家喻户晓的“清官”典型,南宋和金已有以包拯为主题的故事小说和戏曲,元剧中有大量的包公戏,后有小说《包公案》(《龙图公案》)流行。 包拯(包青天) 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共2页,当前第1页 12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   注:以上是摘自《北宋史》。 共2页,当前第2页 1 2


包拯的故事 包拯的故事介绍

1、包拯是宋朝有名的清官。他刚任开封府尹不久,遇到一件案子。有人犯了罪被官府缉拿归案。按刑律,要受杖刑的惩罚。

2、那时的杖刑很重,竹杖又大又沉,几杖下去皮开肉绽,打成重伤是常有的事。犯人一听害怕了,赶紧托人找到包拯手下的一个小吏,花钱求他改判轻点的刑罚。

3、一时糊涂的清官小吏见有利可图,便答应帮忙。他让犯人不必慌张,并约定:“两天后包拯审案时,我会来记录你的罪状,到时你就大声喊冤,我自有办法为你减轻刑罚。”

4、犯人虽将信将疑,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等包拯隔日升堂审案时,犯人就按小吏的吩咐,拼命喊屈叫冤,为自己辩解。

5、还不等包拯开腔,小吏就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官老爷样子,大声呵斥:“大胆刁民!快快受了杖责,滚回牢房去吧。”

6、包拯刚正不阿,最见不得仗势欺人的做派。这小吏竟然在他面前耍威风,必要狠狠教训一番。于是,包拯当堂将小吏责骂一通,而那个犯人却改判了刑罚,从轻发落了。

7、包拯的正义责罚,却中了小吏的下怀。优点如果被小人利用,也会成为缺点。所以,越是平时有效的经验,越要多份小心和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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