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灰系列部阅读目录

时间:2024-09-12 05:36:57编辑:小松

王安石简介

王安石是北宋的一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字介甫,号半山,宋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出生于临川军之新淦县(今江西新干县),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登杨_榜进士第四名,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_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追赠太傅。扩展资料王安石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强调文章的现实功能和社会效果,主张文道合一。他的散文大致贯彻了他的文学主张,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王安石的论说文,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结构谨严,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为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王安石

王安石简介

王安石简介

王安石(公元1021年1月18日-公元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

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与韩愈、欧阳修、柳宗元、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

王安石人物生平

1021年1月18日出生于临川(今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

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之后调任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

皇祐三年(公元1051),任舒州通判,颇有政绩。

1058年冬,王安石改任三司度支判官。嘉佑三年(公元1058)《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法度必须改革,以求其能合于当世之变,要求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抑制大官僚、大地主的兼并和特权,推行富国强兵政策。王安石认为变法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才,因此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改革取士。废明经,设明法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考时务策,整顿太学,唯才是举,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

于嘉祐八年(公元1063)八月以母病为由辞官回江宁守丧。

公元1067年宋神宗继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

公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对,王安石即上书主张变法。次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物色了一批拥护变法的官员参与制订新法。

公元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变法运动。

公元1085年,哲宗即位,年仅十岁,由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启用反对变法的司马光为相,废除了大多数新法。王安石于翌年四月去世,葬于江宁半山园。王安石晚年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王文公、临川先生。死后被追封为 太傅;绍圣年间,赐谥号为 文,配享神宗的庙庭;徽宗时,又配享文宣王庙。而钦宗时,皇帝下诏停止他文宣王庙配享。高宗采纳赵鼎、吕聪的意见,削去了其舒王的封号。


上一篇:12309中国检察官网

下一篇:法国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