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和定额征收的区别
一、核定征收和定额征收范围不同;二、核定征收和定额征收条件不同;三、核定征收和定额征收程序不同;四、核定征收和定额征收申报征收方式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定额征收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定额征税,一种含义是指对单位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征收的税。例如,汽油、柴油,直接规定每升的消费税额,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面积规定每平方米税额,煤炭按吨征收一个固定税额。这种是按货物的固定单位征收税额。个体户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有两种申报方式,一种是查账征收,一种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也就是定期定额,是指税务局对个体户在一定经营时期(一般是一个会计年度)的销售收入进行核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定额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定额税是按税率分类的一类税。指按定额税率计征的各种税。如我国现行的盐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烧油特别税等。定额税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一般对那些价格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较统一的产品课征。国税定额税指增值税,在定额范围内开具发票是不用另缴税的,超过的按3%缴税,不过按销售情况,如果年销售额超过50万(工业)或80万(商业)是要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因此定额与开票量没有直接关系,需要发票可以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