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法是什么意思
判例法的意思是某一类法院的判决或由某一类法院法官的判决中所含有的法律原则或规则对其他法院甚至本法院以后的审判具有作为先例的约束力或说服力。判例法的基础是“遵循先例”原则,其创制是通过法官的司法活动来实现的,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判例法也被称为“法官法”。成文法又称为制定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成文法是“不成文法”的对称。国家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我国的、普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都是成文法。成文法最高的以及最完善的形态是法典。判例法法官从涉及相同事实的案例中归纳出法律原则,并巧妙的适用于后来的案例,法律完全生长于实际生活中,保证了法律与现实情况的最大契合。同时法官在适用法律上拥有较大的裁量权,其独立性受到司法制度的保障。这种因素决定了法官在断案过程中能够公正合法地处理案件,并因此而创设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良好司法判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判例是什么意思
判例是什么意思指拥有法律解释权的机关对判例所作的解释。判例名词解释:法院可以援引,并作为审理同类案件的法律依据的判决和裁定。它具有拘束本法院和下级法院的法律效力。判例虽然只是就具体案件所作的判决,但经法院多次援引而被赋予一般规范的性质。判例是成功地运用了法律而具有典型意义并由一定的权威机构加以确立,从而有一定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或其他法律文件上登载的案例不属于判例,但它们不同于一般法制宣传所用的案例。也不同于教学案例,它们具有典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1一种观点认为,例,即案例,判例与案例同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的案例就是判例。2一种观点认为,判例是指法院可以作为先例援引,并作为审理同类案件的依据的判决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