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10%扣除进项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计算公式如下: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加计10%扣除进项税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贷:其他收益。
增值税加计扣除
增值税加计扣除主要适用于购进农产品的情形,具体加计扣除方案可理解为:购进农产品时,原来扣除10%税率的现在扣除9%,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 10% 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 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 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10%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增值税加计扣除10%政策
法律分析:增值税加计扣除10%政策,指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一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第二条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进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怎么做?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抵减的应纳税额作为其他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贷 其他收益-其他会计分录的分录方法:一、层析法层析法是指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二、业务链法业务链法就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组成一条连续的业务链,前后业务之间会计分录之间存在的一种相连的关系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此种方法对于连续性的经济业务比较有效,特别是针对于容易搞错记账方向效果更加明显。三、记账规则法记账规则法就是指利用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拓展资料:会计分录和记账凭证的区别记账凭证要求要素齐全,并有严格的审核与编制程序,而会计分录则只是表明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科目与金额,是记账凭证的最简化形式。会计分录通常只是为了讲解方便而出现在书本之中,在会计实务中是很少出现会计分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