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
代扣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 根据财税(2013)106号规定,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可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帐单或者发票。二、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注意事项 会计核算: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 报表列报: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注:财政部2018年9月5日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支出项目: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注: 原财行[2005]365号规定的“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在新文件中表述为“人员成本”)三、代扣代缴增值税的政策 增值税方面,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注: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平台2016年增值税类(含营改增)热点问题汇总,实务中有部分会员反馈当地税局要求企业开具发票。) 所得税方面,作为应税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财行[201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进一步 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以下简称“三代”)税款手续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进一步加强“三代”。
为什么代扣代缴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原理是什么
代扣代缴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原理是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劳务、服务。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2、代他人销售货物;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等于买价乘以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是否可以代扣代缴?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摘要】
增值税是否可以代扣代缴?【提问】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回答】
增值税可以代扣代缴吗
法律主观:代扣代缴是什么,代收代缴的区别 代扣代缴,是依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从 纳税 人持有的收入中扣取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一种纳税方式。包括: (1)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为纳税人办理汇总存贷业务的单位。 和代收代缴的区别:代扣代缴义务人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从中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在与纳税人的经济往来中收取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扣缴义务人是一种特殊的纳税主体,在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一方面,代扣、代收税款时,它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另一方面,在税款上缴国库时,又在履行纳税主体的义务。 现在法定扣缴的只有 个人所得税 ,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一般理解是指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其他的都是根据税务部门的实际需要,对零星、难于控管的税源进行委托代扣代缴,如农村个体税收、集贸市场、私房出租等。委托代扣代缴一般事先经过税务部门确认,并签订代征协议后才能实施代征。 公司 付给的私人劳务费不在代扣范围中,因为还涉及到征收营业税问题,所以应由个人凭个人 身份证 、公司支付证明(加盖公章)到税务局申请开具劳务发票并缴纳税款,公司凭对方的发票支付并在税前列支。没有发票不能税前列支。 提供劳务属于应税劳务,按规定要征收营业税。个人申请开票,要按劳务收入缴营业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缴纳 城建税 、 教育 费附加(各地规定不一),再加个人所得税(各地规定是不一)。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 法律咨询 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网 在线律师 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