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社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直是乌兰察布政府工作的重点。乌兰察布社保局开通了办公电话:(0474)12333、(0474)8323168,参保人可以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打电话咨询。 乌兰察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4)12333、(0474)8323168 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等。 2、贯彻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提示:乌兰察布社保局电话是:(0474)12333、(0474)8323168,办公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参保人可以在此时间段内,可以拨打电话咨询社保信息。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我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乌兰察布办社会保障卡在哪办
一、乌兰察布办社会保障卡在哪办
社会保障卡去哪里办理本地户籍办理社保局办理本地人需要购买社保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地税局购买,个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去购买。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社保费:由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组成),个人挂靠单位购买,总的社保费都是由个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个人可以上社保局网(或者地税网)查询自己购买的社保明细,并在次月领取社保卡(以前是)。需要挂靠单位购买社保的人群:自由职业者,创业者,灵活就业者,暂时失业或者短期工作者。以个人名义挂靠到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主要也是为了享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与失业保险也是享受不到的(工伤与失业保险都是单位为员工承担费用的,但个人只是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代理公司无法证明个人是出现工伤,或者是非本人意愿失业)。任何人的失业险都是要在:非本人意愿下失业,如企业倒闭,企业裁员,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等。工伤险也是在正常单位上班状态,因工负伤,才可以享受到工伤险的待遇。网上办理前也有部分地区为了使市民在办理社保过程中享受到更方便的服务,推出网络办理个人社保业务目,个人开通网上社保业务前,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申领自己的网上开通密码,之后即可随时开通办理。再遇到社保办理方面的具体问题时,就可通过上网搞定,再也不用劳苦奔波到地税部门办理。即使是开具社保证明,也可网上办理,而且政府各个部门还可以通过地税部门的网上社保证明查询系统,确认该社保证明的真伪。通过网络办理社保缴费时,个人在网上获取扣费一卡通用户号后,还应到银行办理银行卡的扣费委托手续。非本地户籍办理由于现在城市化的不断建设和人口流动性的加大,很多外人在办理社保的时候就没有本地人那样的方便。外地人口不可以直接到社保局购买社保,只可以通过企业为员工购买的方式,才能买到当地的职工社保。个人挂靠的单位办理社保的步骤:1、存档条件①档案在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原工作单位(含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保管的流动就业人员。②存档人员年龄:男50岁以下,女在45岁以下。2、档案调入程序①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②按照人才流动商调函中相关要求,本人持《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填写《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③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存档管理费20元/人每月。中断人员当月的社会保险须在中断当月的20日之前办理续保手续,逾期不能补交。
二、乌兰察布办理个人社保的流程
【摘要】如果您是乌兰察布的社会灵活工作人员或者个体工商户,您办理的社保就是个人社保。**察布社保的办理方法是申请人填写参保登记表递交监审科审核,在服务大厅窗口核定,前往地税窗口缴费,并在服务大厅窗口制卡开通。
办理流程
①填写参保登记表、审核→②监审科稽核→③服务大厅窗口核定→④地税窗口缴费→⑤服务大厅窗口制卡开通。
办理条件
1、必须是本市城镇户口;
2、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保险。
办理材料
1、《乌兰察布市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登记表》和《乌兰察布市城镇居民个人情况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新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页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持集体户口复印件;
3、一寸光面彩照一张(照片暂不交,待缴纳医疗保险卡费后,由本人粘贴照片);
4、低保人员应提供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
**察布社保办理中的个人办理,需要申请人填写参保登记表递交监审科审核,在服务大厅窗口核定,前往地税窗口缴费,并在服务大厅窗口制卡开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