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政会计网继续教育查询

时间:2024-08-27 23:20:05编辑:小松

2022年四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怎么完成?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2022年四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怎么完成? 整理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感谢大家的阅读与支持!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一般都是在网上进行的,具体步骤大致如下:   1、我们打开百度网址搜索:“四川会计继续教育”,点击进去,找到四川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官方网站。   2、在页面左侧找到登录入口,注册账号,填入相应个人真实信息;账户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登录后可以看到左侧所有的项目   3、选择好所在地区之后,进入到“修改个人信息”的页面,填好基本的身份信息。   4、点开界面的左侧,看到培训日期,一定要在培训日期内参加培训。   5、所有信息完善之后,就可以进入课程了。注意,在“不计时”的状态下观看视频,是不计入得分的。   6、想要学习得分,需要先提前选课。在想看的视频列表后面打上“√”,再点击“确定”保存课程。   7、点击“确定”按钮之后,点击“进入学习”,随后点击“在线听课”即可。   一般大部分课程也支持手机观看,如果您时间不方便不可以使用手机端,随时随地都可以打开手机学习课程,一般听完所选择的课程后,开始考试,考试合格就可以完成继续教育了。    会计继续教育是什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又叫会计人员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1.适应经济发展“两个转变”的客观要求;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尤其是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要求现代会计必须随之转轨变型,由报账型向管理型、决策性转变;由事后型向事前型、事中、事后全过程转变;由被动型向能动型、自主型转变;由传统手工方法向现代高科技、网络化、规范化转变。适应形势,更新知识,不断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是科教兴国和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企业改革、会计主体变化对提高会计人员基本素质的必然要求。   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其基本思路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形式多样化,会计主体多元化,在企业错综复杂、激烈竞争的新形势下,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时局变化的高度敏锐性,感悟时局变化对企业财会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及程序,要加强学习,坚持方向,提高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②具有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市场经济综尚超前和创机关报、竞争和法制,更体现了风险与效益对等的根本法则,归根到底市场竞争是产品的竞争,科技的竞争,人才的竞争,而这一些均有赖于国民教育和不断学习。   ③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要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新技术知识,较娴熟的业务操作能力,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   ④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廉洁奉公,团结协作。   3.扭转我国会计队伍落后状况的现实要求。   财政部长指出,当前会计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   一是合格的会计人员数量不够;   二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三是风气不好,做假账、造假账,违反财会制度和职业道德。只有通过大规模的培训,提高会计队伍的政治、业务和整体素质,实行强制的定期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知识,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会计队伍的不利局面。   4.深化会计教育改革,与国际会计教育接轨的时代要求。利用现代科技的远程继续教育形式,能扩大教育规模,甚至形成教育产业,减少国家投资,解决工学矛盾;实现的人智能化,使高科技技术手段成为学习的催化剂,是学生的自我奋斗提供一种有效的途径和手段,使学习成为不断探索的动力源泉。更利于教育普遍化,如持续教育、终身教育、持续专业教育、教育深化、非传统教育、成人教育等,有利于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以教育为基础,扩大人才培训的贡献率,实现劳动者知识化和学习终身化。    会计继续教育的特点   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①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   ②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③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④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⑤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2)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①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②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③系统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④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是不再以24小时计算,而改为每年要修够24个学分再计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财会【2013】18号文)具体列出了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关于学分的折算标准。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的网站怎么样?

Ⅰ 会计继续教育入口登录 选择会计证的所在地的财政局官网。 1)例如,会计证是上海的,网页搜索网上海市财政局官 (1)四川会计继续教育的网站扩展阅读: 财政部颁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学习内容、学时由财政部会计司拟订,具体实施由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诫,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 Ⅱ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的步骤是怎样的 第1步先去当地财政局购买学习卡,成都财政局的学习卡统一是80元1张地级市根据当地财政局为准 第2步就是根据学习卡上的网址进去学习,学习满24个小时,就直接在网上进行考试。考试通过然后打印成绩单 第3步就是带上成绩单和你的会计证书到财政局去做个登记,其实就是把你的成绩单交给财政局就好了 备注:最简单的莫非是机构办理,本人就不用管机构帮你完成。费用还没有财政局的学习卡贵,建议你选择机构办理,其效果都是一样的无非是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另外还说一点四川省的继续教育盖章政策已经从2015年已取消,现在四川的会计证书上面完成继续教育也可以不需要财政局盖公章以我们四川财政会计官网查询为准 希望能够帮到你 Ⅲ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怎么查询 第一步直接网络上搜索四川财政会计,网站已恢复直接查询就行了 第三步就是下方你会看到自己的信息继续教育已完成 会写 是 Ⅳ 四川得会计网上继续教育网页怎么打不开 您好,会复计网为您解答 如果是报名截止制日的话。这个原因可能是由于报名期限即将截止,导致大量的用户登录网站报名,导致网站暂时崩溃的原因,建议报名尽量要提前或错开报名高峰时间。 如果想学习会计知识可以关注会计网,会计网为你提供资讯、从业、实务、初中级会计等全方位会计知识的学习资料,更有免费教学视频观看。 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Ⅳ 四川会计服务网为什么信息采集都提交了,点击继续教育却显示无权操作此功能 你看状态,你的在审核中,审完是已办结 Ⅵ 四川财政会计网网址 网址:“四川财政会计网”(scczkj.gov.cn,kj.sccz.gov.cn)。 Ⅶ 成都财政会计网在哪里查询自己的继续教育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登录四川财政会计网://182.131.17.11:8080/,页面倒数第二个栏目就是办事大厅,然后网站办事的最后一个就是继续教育了,你点进去就可以查询自己的会计继续教育情况。 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Ⅷ 成都会计证继续教育 一、首复先登录四川省会计学会网制站 二、点击“继续教育”专栏,选择继续教育网点 三、打开四川省会计学会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左上角登录区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四、填写个人资料 登录后,点击“补充个人资料”,在弹出的页面中,请填 *** 实的个人资料。 五、缴费购课 点击“网银购课”按钮进入购课流程,选择所要学习的年度,按照每个年度缴纳60元学费购买即可” 六、网上学习 1、点击“进入学习中心”按钮进入学习中心; 2、勾选想要听的课程,点击“确定选课”按钮完成选课; 3、点击听课按钮进行学习; 注:可点击“申请发票”按钮申请发票。 七、学完考试 学员学满规定学分后,点击“开始考试”按钮进入考试页面。 八、完成学习 考试合格后,会有该年度“考试通过”的字样显示,然后打印合格证以及申请表,去当地财政局审核盖章。 Ⅸ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网站好卡啊,怎么办啊 呵呵 是啊 我的也是 很卡 我以为是公司网速不行 原来真的很卡啊 呵呵 几秒钟缓冲一下 真是要疯了 我都是每天上班就挂起 一早上挂了24分钟 呵呵 没事的 就不信这样每天都挂 到十二月三十一号还挂不完 呵呵 朋友 慢慢挂吧 Ⅹ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的网址是什么 我发不上来连接: 网络:四川财政会计网---第一条连接打开---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

会计从业资格证没有年检怎么办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登记,具体登记工作由县级(含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次登记工作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只负责对本辖区会计人员登记内容审核汇总,然后以Excel电子表格集中上报市、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事项。“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省与市、州、县(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网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工作由市、州、县(市)直接办理。

到证书签发机关办理登记。对有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填表后经所属单位财会部门审查盖章,所属单位可以集中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也可由个人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对无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填表后直接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按行政区划实行分级管理原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实行按属地原则分级管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和管理;中央在鄂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所在地财政部门发证和管理;中央和省属在汉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颁发和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统一编号规则。
-----------------------------------------------------------------------------
证件?期限?
按规定办理定期登记的持证人员应当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1),持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的有效证明(有变更事项的,均需持变更事项的有效证件)

关于登记时须持那些证明或证件问题。
2、2006年5月1日以后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提供财政部门备案确认的培训单位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即可;
3、需要变更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等事项的,要提供相关证书或证件。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属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注册登记:初次上岗、离岗会计人员的登记。

定期登记:持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主要登记持证人员是否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了解持证人员奖罚情况、在岗情况等。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可作为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的依据,但不能享有在岗会计人员的各项职责、权利和义务。持证人员被单位聘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三十日内到发证机关办理持证上岗注册登记手续。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时,应当持有效证明,到签发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原则上两年一次,结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一同进行,并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会计人员接受培训情况由培训单位建立培训档案,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培训内容、培训日期、累计培训学时数等,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后确认,并在《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会计人员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由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根据《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记载情况在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登记。
-----------------------------------------------------------------------------------------------
培训机构?
关于会计人员到哪里接受继续教育问题。会计人员应到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备案管理,并在省财政厅和各级财政部门网站上公布的社会会计培训机构接受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内部会计人员培训,经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均属有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组织培训和自学两种。
(一)组织培训的形式包括:
1、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
2、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培训点举办的培训;
3、经省财政厅批准的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
4、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
5、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
(二)自学形式包括:
1、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
2、承担会计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3、参加上一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

培训形式有:
(一)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行业、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团体(简称:培训单位)组织的会计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在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网络远程会计相关知识培训。

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本地区会计培训单位进行管理,依据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对本辖区的会计培训单位要重新进行清理、确认和登记备案,并在网上或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

本《办法》适用于经各级财政部门认可,实行备案管理的会计培训单位和会计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计专业知识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电算化培训等。会计培训单位包括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职业教育学校及普通大、中专院校从事会计培训的部门。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的培训包括本系统或本行业的会计人员开展会计专业知识和继续教育的培训。

会计培训单位必须按政策规定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管理,自觉配合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按规定收取培训费、教材费,不得滥办班、滥收费;会计培训单位不得设立分支培训点,同城的会计培训单位只能到一个财政机关申请备案登记;财政部门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必须公布本单位服务承诺书。

凡经各级财政部门备案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均在“湖北省财政厅信息网—财政管理—湖北会计之窗”栏目公示,(网址:http://www.ecz.gov.cn/),由各级财政部门对所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培训场所设立“服务质量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

对符合条件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汇总本辖区登记备案的培训单位(附表3),统一在每年12月31日前报省财政厅登记备案并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培训单位不予备案确认,并对其所开展的培训活动不予认可,取消培训资格,并在网上和媒体公告,同时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只收费不办班或多收费少办班的;
(二)虚设培训场所,以假证件、证书欺骗备案核准机关的;
(三)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有第十二条情形之一限期未进行整改的;
(四)以虚假广告欺骗考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对培训单位采取如下监管措施:
1、属地财政部门要对备案确认的培训机构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2、社会会计培训单位要向培训对象公布《服务承诺书》;
3、省财政厅对备案确认的社会会计培训单位每年不定期的在“湖北省财政厅信息网”上公示;
4、属地财政部门不定期的对备案确认的培训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
减免?
关于哪些会计人员在登记中不需要接受培训学习的问题。《暂行办法》中第七条规定的几种形式都视为完成当年或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在把握上应注意:一是认定问题。必须由会计人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例如:正在接受学历教育的应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由参考人员提供成绩单或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参加其它财经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需要提供组织机构管理签发的合格证明。二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年同时通过全部课程的人员,可视为完成一个登记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即:48学时)。

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的会计人员,凭学生证以及学校出具的当年所学课时的证明,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可冲抵当年培训时间,并在《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具备下列条件的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一)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
(二)正在大中专院校和职业学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统计等专业学历教育。
(三)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
(四)参加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知识竞赛获奖者。获奖前三名的,可视同完成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

-----------------------------------------------------------------------------
惩罚?
持证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注册、调转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持证人员不参加定期登记的予以公告。连续在两个周期内不参加登记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公告。

其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有效期满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且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年检的其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主要审核持证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遵守财经法规和职业纪律、奖惩情况、继续教育培训及诚信建设等内容。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年检,并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办事,丧失原则,玩忽职守,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宜再从事会计工作的;
2、未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脱离会计工作岗位三年以上者;
3、逾期不参加年检者。

按规定未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学时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及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
1、年度内未接受教育或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的会计人员,如无正当理由的,予以警告。
2、连续二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二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不得参加上一档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财政部门不予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3、连续三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三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学时的会计人员,由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作出或建议作出取消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4、 被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岗位的工作,二年内(含二年)不得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或评审。如在二年后想重新获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须经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或评审。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除第九条列示的情况外,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及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
(一)连续二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二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登记,不得参加本年度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并责令其六个月内改正,同时通报用人单位,逾期不改的,用人单位不得聘其从事会计工作。
(二) 连续两个周期未接受继续教育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公告。

------------------------------------------------------------------------------
职称年检?
目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按如下规定处理:
1、中级以上(含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2、初级(含初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4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上一篇:山东吕剧大赛

下一篇:青柠娱乐视频盛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