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的条件
法律分析:(一)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的;(二)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三)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四)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五)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邀请招标有几种方式
两种:一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投标;另一种是指在政府采购负责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评审投标资格后随机选择投标人。一、邀请招标的方式《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2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3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四是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五是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邀请招标的条件及程序 邀请招标的条件在《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了,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邀请招标程序如下: (1)落实招标条件。 (2)编制招标文件。 (3)发布投标邀请书。 (4)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应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投标须知是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 (5)资格审查。 (6)开标。 (7)评标。 (8)中标。 (9)签订合同。 三、邀请招标的条件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在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政府采购招标方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政府招标指的是政府采购,对于政府采购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由招标人在公众媒体、网站、报刊等地方刊登招标公告,让投标单位来参加投标活动,再从中评选出中标单位。邀请招标,一般是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个供应商,并发出投标邀请,被邀请者进行投标活动,再从中评选出中标单位。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单一来源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为了保证一致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添购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情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指对几个供货商(通常至少三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招标方式有几种
政府采购的形式可以分为五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1、公开招标,这个是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不是并行关系。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2、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3、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4、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该采购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竞争性。5、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一种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