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零税率

时间:2024-08-25 20:00:17编辑:小松

运输服务税率

运输服务税率一般为11%,可以运输食用盐、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天然气、二甲醚、沼气等物品。【【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税率

法律主观:关于货运计划铁路目前仍实行计划运输。所有铁路运输的整车货物必须纳入货运计划。货运计划分为集中审批(原计划内)和随时审批(原计划外)两种。整车货物运输由托运人提出订单,零担、集装箱订单由车站提出。订单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能够核准的次月货源应力争在当月的19日前向发站提出订单,以便铁路纳入集中审批。纳入集中审批的最大优势是将次月铁路限制口对您发货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关于货运计费货运运输费用包括主业收费及其他收费。主业收费包括货物运费及杂费,运费按品名(运价号)及里程确定,杂费按实际发生核收。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在车站营业场所均有公告。货运收费不允许使用非正规收据核收。截留运输费用是违法犯罪行为。为方便企业货主,各货运站目前已实行一个窗口、一张支票、一次结算,相对固定的发收货人也可采用预交户的形式结算。法律客观:《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二)航天运输服务。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运输服务税率

运输服务税率一般为11%,可以运输食用盐、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天然气、二甲醚、沼气等物品。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际货运代理开发票税是免税还是0税一些

国际货运代理开发票税是免税的。2014年7月份,税务总局公告明确,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但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部代理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否则不能免税。提供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的,应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申报中抽取若干申报记录审核以下内容:1、所申报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服务是否符合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规定;2、所抽取申报记录申报应税服务收入是否小于或等于该申报记录所对应的载货或载客舱单上记载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服务收入;3、采用期租、程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重点审核期租、程租和湿租的合同或协议,审核申报退(免)税的企业是否符合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规定。【法律依据】《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三条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起点或终点在境外的运单、提单或客票所对应的各航段或路段的运输服务,属于国际运输服务。起点或终点在港澳台的运单、提单或客票所对应的各航段或路段的运输服务,属于港澳台运输服务。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或者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以及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


国际货运代理开发票税是免税还是0税一些

国际货运代理开发票税是免税的。2014年7月份,税务总局公告明确,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但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部代理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否则不能免税。提供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的,应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申报中抽取若干申报记录审核以下内容:1、所申报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服务是否符合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规定;2、所抽取申报记录申报应税服务收入是否小于或等于该申报记录所对应的载货或载客舱单上记载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服务收入;3、采用期租、程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重点审核期租、程租和湿租的合同或协议,审核申报退(免)税的企业是否符合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规定。《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三条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起点或终点在境外的运单、提单或客票所对应的各航段或路段的运输服务,属于国际运输服务。起点或终点在港澳台的运单、提单或客票所对应的各航段或路段的运输服务,属于港澳台运输服务。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或者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以及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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