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

时间:2024-08-24 14:12:23编辑:小松

对于加油站周边建筑,国家有没有什么要求?

根据《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加油站与周边重要公共建筑的安全距离为50米,二级站与周边民用建筑安全距离(一类20米、二类16米、三类12米)。 1、一级站:即油罐容量在120立方及以上的,也可以目测,一般是8台加油机及以上的;(一般分布在高速及国道上)(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的话一般是几公里内都会受到影响的)2、二级站:一般是6台加油机;(一般分布在省道及县道上)(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的话一般是两公里内都会受到影响的)3、三级站:一般两台至6台加油机的;(一般分布在县道及县道以下的所有公路上)(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的话一般是一公里内都会受到影响的)目前,加油站所采用的加油机的规模种类很多,从机械式、电子式直到电脑自动加油机。加油机的流量可分为50-60升/分和80-90升/分两种。小流量的加油机适用于小轿车、面包车加油;大流量的加油机适用于大型客车和集装箱货车的加油。各种加油机的基本结构(机械传动部分)是一致的。机械式和电子式的区别在于数字显示装置的不同,电子式的可与微机配合使用,达到自动操作的目的。扩展资料:安全措施:具体措施1、防静电设施接地加油站静电接地就是用导线将储油罐、输油管道、加油机卸油台等设施与大地相接,从而使导体电位接近大地电位,其中卸油地线应与防静电接地体等电位连结。显然,接地的目的是为带电体上静电荷向大地泄漏提供一条通道,以防止带电体上静电荷的积累或静电位的升高。要经常检查加油枪的接地和管道上法兰盘的连接情况,及时消除锈蚀,保证整个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08。注意:当防静电、防雷和工频电气三个接地系统共用一个接地体时,接地电阻应按其中的最小值选取,一般为4~108。2、增加空气湿度增湿主要增加静电沿绝缘介质表面泄漏,而不是增加静电通过的泄漏。增湿对于亲水性物质除能加快静电的泄漏,防止静电积累,还能提高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火能量。在加油站主要是给加油区、储油罐区、卸油区及油罐车等喷入水蒸气或洒水,是加油站区域的相对湿度保持在65%~75%范围内。3、掺杂降低电阻率要有效地泄漏带电体上的静电,接地法只适用于带电的金属导体或静电导体和亚导体,而增加湿度又只对亲水性的带电介质有效。要有效地泄漏电阻率较高的静电非导体所带电荷,只能靠降低它们的电阻率,提高导电性来解决,即向介质材料如燃油、塑料制品等添加能减少电阻率的杂质,以改善其导电性能。理论和实验表明,对于固体材料,当其电阻率降至1098cm以下,就可有效地泄漏静电,防止静电的危险积累;至于液体,当其电阻率降至10108cm以下,就可消除静电危险。市面普遍使用的抗静电剂,就属于化学掺杂法。抗静电剂具有较强的吸湿性和导电性,值得推广应用。4、电离空气法电离空气法是通过安装静电中和器,使空气发生电离,产生消除静电所必要的大量电离子(一般为正、负离子对)。电离空气法使用方便,又不影响燃油质量。5、控制场所危险程度在机动车加油站,主要应在封闭危险的空间安装通风装置,及时排出爆炸性混合物(如可能产生的油雾等),使混合物的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6、人体静电防护人体活动也是加油站静电发生源之一,由于人体带电的复杂性,所以应建立完备的人体防静电系统。这一系统可考虑由防静电工作服、鞋袜、地坪等组成,必要时辅以防静电腕带、手套、脚套、帽子和围裙等,还有工作台、座椅等都属于防静电系统范畴。这种整体的防护系统兼具有静电泄漏、中和与屏蔽作用。除了以上措施外,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好的前提下,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这是防止静电灾害事故发生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各种正反事例反复印证着这条道理。7、强化安全管控、教育吸烟引发加油站着火爆炸事故均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因此,加强对加油站人员的安全教育显得尤其重要。一方面,要开展经常性的油品知识学习,使工作人员能够了解各种油品的性质、特点和油蒸气爆炸极限,从主观上增强预防事故的意识。同时,要利用吸烟酿成着火爆炸事故的典型案例,对加油站内部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吸烟对个人、家庭、单位、社会的危害性,提高责任感,自觉戒烟,或者不在加油站吸烟。另一方面,要加强站外周边人员和外来加油人员、司乘人员的管控,切实做好检查工作和监督引导工作,确保“站内”、“站外”安全。8、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加油站必须严格按照《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对于未按标准建设的加油站,应及时查找施工过程中遗留下的事故隐患,并对照《规范》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如不合理的卸油、加油工艺系统、呼吸管道、油罐室安装的油罐、管沟敷设的输油管道,以及热力、输油、电气共用管沟等。最大限度地减少正常情况下的油气排放,防止不正常情况下的油气逸散、积聚和非爆炸危险场所向爆炸危险场所的转化。9、严格控制火源加油站是严禁烟火的场所,严格控制火源(火种)是消除事故隐患的必要措施。但部分加油站在火源(火种)管理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侥幸心理,对吸烟视而不见、视而不管,监督不力;对外部人员的管理,只有要求,没有检查,缺少必要的强硬措施,全凭外来人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外来人员在危险场所吸烟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况如不改变,引发事故就会成为必然。因此,加油站内部应严禁携带存放火种,更要提倡加油站人员戒烟。10、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的监督机制,是制度落实的保障。在内部人员相互监督的同时,要重点加强对外来人员和客户的监督,在加油站入口处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语,同时要求加油站人员要对客户进行口头提醒。在加油站进行施工改造时,要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强调加油站不允许吸烟的道理和危害。在施工过程中,要有专人在现场监督,特别在动火时,要严格控制范围,并对动火现场油气浓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加油站

是在哪里都可以建LNG气站、CNG气站和加电站吗?

201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中明确规定: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一至三级站如无油气回收系统,距重要公共建筑物的安全间距都为50米。与明火的间距分别为30、25、18米。与1、2、3类民用建筑的间距,一级站分别为25、20、16米,二级分别为20、16、12米,三级分别为16、12、10米。与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间距分别为25、22、18米。与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方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的间距分别为18、16、15米。与室外变配电站间距分别为25、22、18米。距铁路同为22米。距快速路、主干路分别为10、8、8米,次干路、支路为8、6、6米。


对于加油站周边建筑,国家有没有什么要求

这个国家是有要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对站址选择的规定:1、站外建筑物分为:重要公共建筑物、民用建筑物及甲、乙类物品的生产厂房。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对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已作定义,本规范不再定义。重要公共建筑物性质重要或人员密集,加油加气站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安全间距应远于其他建筑物。本条规定加油站的埋地油罐和加油机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安全间距在无油气回收系统情况下,不论级别均为50m,基本上在加油站事故影响范围之外。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4.2.1 条规定:甲、乙类液体总储量小于200m³的储罐区与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分别为15m、20m、25m;对单罐容积小于等于50m³的直埋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在此基础上可减少50%。加油站的油品储罐埋地设置,其安全性比地上的油罐好得多,故安全间距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2006的规定适当减小。考虑到加油站一般位于建(构)筑物和人流较多的地区,本条规定的汽油罐与站外建筑物的安全间距要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2、站外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火灾危险性大,加油站与这类设施应有较大的安全间距,本规范三个级别的汽油罐分别定为25m、 22m和18m。3 、汽油设备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4.2.1条的规定制定的。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对"明火地点"和"散发火花地点"定义,本条的"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指的是工业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独立的锅炉房等,不包括民用建筑物内的灶具等明火。4 、汽油设备与室外变、配电站和铁路的安全间距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4.2.1 条和第4.2.9 条的规定制定的。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4.2.1条和第4.2.9条规定: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室外变、配电站和铁路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35m。考虑到加油站油罐埋地设置,安全性较好,安全间距减小到25m;对采用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站允许安全间距进一步减少5m或7.5m。扩展资料:加油站是指为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服务的、零售汽油和机油的补充站,一般为添加燃料油、润滑油等。由于加油站所销售的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故加油站以“安全”为第一准则。在加油站内严禁烟火,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兼桶内加注汽油,所有车站进站加油时须先熄火,严禁一切危险品入站。参考资料:宜宾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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