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的最低学历要求
申请考核资格、资料审查要求:1、申请人员基本条件(1)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所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的需要;(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3) 文化程度:初中以上,自检员大专以上。(4) 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有3个月以上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复审)申请报名须知机电类(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一、考试(复审)申请汇总表填写说明
1、按要求项填好考试(新考人员填写)、复审(复审人员填写)申请汇总表。请加盖公章,如表格不够填写可续表。
2、单位名称:必须是申请汇总表上盖章单位的全称。
3、出生年月:按1974-7-3格式填入。
4、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类别、级别。
5、人员分类:空白不用填写。
6、地区代码:按(附件一)所在地区代码表项填写。
7、确认是否委托考试机构办理取证(复审)手续。
二、考试(复审)申请表填写说明:
1、按要求项填好考试(新考人员填写)、复审(复审人员填写)申请表。
2、作业种类、作业项目、类别、级别:按照7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要求填写(见申请汇总表第四行)。
3、考试(复审)申请表填写示例。
4、用人单位意见:按照申请表下端“注”的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
三、资料审查要求(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复审)申请汇总表,1份/单位。
(2) 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复审)申请表,1份/人。
(3) 身份证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1份/人。
(4) 毕业证书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或者学历证明,1份/人。
(5)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复印件(其名称应与申请表盖章单位名称相同),1份/单位。(6) 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一张粘贴在考试(复审)申请表上。另外两张为办证用照片,请用小块双面胶按照考试(复审)申请汇总表的序号顺序粘帖在“照片粘贴纸上。
(7) 复审人员应提供所持作业证原件。
特种作业的最低学历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 第二章培训 第九条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②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症、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⑤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第①项、第②项、第④项和第⑤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殊种类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