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营业账簿计税依据
印花税计税依据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规定有以下几种: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税总额作为计税依据。3、不记载金额的权利许可证照:营业执照、专利证、房屋产权证等,以及企业的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等辅助性账簿,按凭证或账簿的件数纳税。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
营业账簿印花税算法为营业账簿印花税等于(实收资本加资本公积)乘万分之2.5。现行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以下五档:1、财产保险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的税率为1‰;2、购销(买卖)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的税率为0.3‰;3、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记载金额的账簿的税率为0.5‰;4、借款合同的税率为0.05‰;5、对股票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只对转让方单边征收税率为1‰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则不征收。印花税按照凭证的不同种类共设置了13个税目。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即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对于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适用定额税率,按件贴花,税额为5元每件。对于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以及营业账簿中记载金额的账簿,适用比例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