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医科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 #高考# 导语】广西医科大学(GuangxiMedicalUniversity),坐落在具有“绿城”之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入选国家“111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广西一流学科重点建设高校。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广西医科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供您查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广西医科大学,学校代码为10598,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广西医科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大学。学校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留学生及成人高等教育等各层次人才。
第五条学校校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邮编530021。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事项。
第七条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广西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和再检查。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第十条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已投档的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分配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已投档的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分配专业。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十二条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三条入学后,我校本专科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四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医学类专业。
(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三)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
(四)护理学(本科)、护理(高职)专业要求*身高不低于3875px,男生身高不低于4150px。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专业志愿的正常录取。
第十六条临床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按县(市、区)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七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安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
第十八条学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户口;(三)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分配到我校除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外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第十九条各专业新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按《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我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一条录取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我校招生就业网公布。
第五章合作办学与校际交流项目
第二十二条校际交流2+2项目
(一)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开展校际交流项目。校际交流采取“2+2”培养模式,招生专业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学位(学士)证书。
(二)完成广西医科大学两年学习后,雅思IELTS成绩或托福TOFEL成绩达到美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第三年课程学习。如果雅思或托福成绩不合格,也可到美方大学先补习英语,成绩合格后进入第三年的课程学习。
(三)如因个人原因学生未能在第三年赴美学习,按原中外办学收费标准缴清前两年学费后,可选择在广西医科大学修完第三和第四年的全部课程,但只能转入校内相同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标准按转入普通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合作办学3+1项目
(一)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采取“3+1”培养模式,招生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专业,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学位(学士)证书.
(二)完成广西医科大学三年学习后,雅思IELTS成绩或托福TOFEL成绩达到美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第四年课程学习。如果雅思或托福成绩不合格,也可到美方大学先补习英语,成绩合格后进入第四年的课程学习。
(三)如因个人原因学生未能在第四年赴美学习,按原中外办学收费标准缴清前三年学费后,可选择在广西医科大学修完第四年的全部课程,但只能转入校内相同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标准按转入普通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我校所有临床课程由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承担,根据教学安排,学生将到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进行学习。
第二十六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阶段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广西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四年制、五年制本科生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广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广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当年,符合条件者,还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当年文件规定,按成绩排名及比例进入相关“专升本”专业选拔。
第二十七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其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实行按阶段收费,即本科生学习阶段执行本科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阶段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招生就业网。
第二十八条学校概况、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招生就业网。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三十条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三十一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
电话:0771-5359030
学校网址:www.gxmu.edu.cn
招生网址:http://zjc.gxmu.edu.cn
E-mail:zsjy58490@163.com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附:广西医科大学部分奖助学金情况简介(主要)
1、新生奖学金:按高考总分评定,总额300000元。
2、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8000元/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4、国家助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2000元/人。
5、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6、学校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一等奖15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二等奖8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三等奖500元/人,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8%。
7、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每学年15名,奖金3000元/人。
8、民族预科生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定,金额500元/人。
9、“心新起航”助学金:每学年约237名,一级贫困每人每学年1200元;二级贫困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级贫困每人每学年800元。
10、慈济奖助学金:每学年约100人,每年2500元/人。
11、大学生年度人物5—10人,奖金1000元/人。(每两年评选一次)
12、优利特奖学金:每学年20名,奖金1000元/人。
13、荣代口腔优秀人才留学奖学金,每学年约10人,每年10000元/人。
14、杜靖口腔优秀人才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专项奖,800元/人;留学生奖学金,2000元/人。
15、锦灿口腔医学优秀人才奖学金,每学年约20人,每年5000元/人。
16、科良奖(助)学金50人/年,1000元/人(共50000元)。
注:贫困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来完成学业。
广西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广西医科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留学生、高职专科生及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部标代码为10598,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办学地址
南宁-校本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南宁-武鸣校区: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武鸣段336号。
玉林校区: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区。
第五条本科各专业培养地点
南宁-校本部和南宁-武鸣校区:临床医学(除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外)、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法医学专业前2.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实验技术、药学专业前2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护理学、助产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前1.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其他本科专业全程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
玉林校区:护理学(玉林校区)、药学(玉林校区)全程在玉林校区学习。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事项。
第七条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广西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和再检查。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第十条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顺序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入学后,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三)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
(四)护理学(本科)、助产学、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6cm。
(五)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法医学专业的考生,有意向去公检法单位就业的,相关要求请参考公检法公务员招考条件。
第十六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专业志愿的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临床医学(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在广西招生。该专业单设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二批资格线。此项目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八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安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
第十九条学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生,且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户口;(三)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分配到我校除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外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各专业新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
第四章合作办学“3+1”项目
第二十二条合作办学“3+1”项目
(一)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采取“3+1”培养模式,招生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专业,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学位(学士)证书.
(二)完成广西医科大学三年学习后,雅思IELTS成绩或托福TOFEL成绩达到美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第四年课程学习。如果雅思或托福成绩不合格,也可到美方大学先补习英语,成绩合格后进入第四年的课程学习。
(三)如因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学生未能在第四年赴美学习,按原中外办学收费标准缴清前三年学费后,可选择在广西医科大学修完第四年的全部课程,但只能转入校内相同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标准按转入普通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我校所有临床课程由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承担,根据教学安排,学生将到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进行学习。
第二十五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阶段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普通本科教育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要求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教育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情况、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三十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电话:0771-5359031
学校网址: www.gxmu.edu.cn
本专科招生网址: http://zs.gxmu.edu.cn
E-mail:zsjy58490@163.com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附:广西医科大学部分奖助学金情况简介(主要)
1.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
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5.校长奖学金:针对本科学生评选,按本科生人数的3‰比例评定,奖金8000元/人。
6.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3000元/人;一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1500元/人;二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奖金800元/人;三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8%,奖金500元/人。
7.广西医科大学助学金:名额按当年学校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
8.杏湖助学金:按本专科学生数的15‰比例评定,助学金1000元/人。
9.心新起航助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本专科新生人数的7%左右。一等助学金1200元/人;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三等助学金800元/人。
10.邓卓霖助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20人,助学金5000元/人。
11.大学生年度人物:5—10人,奖金1000元/人。(每两年评选一次)
12.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每学年15名,奖金3000元/人。
13.优利特奖学金:每学年10人,奖金2000元/人。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以及申请临时性突发困难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来完成学业。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专业有哪些?专业介绍
职业学校是专门培养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学校,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学习专业技能的机会。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可以在就业市场上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专业有哪些: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护理卫校/护理2药剂药剂3中医中医学4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检验5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检验6美容美体艺术艺术/舞蹈/表演7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管理/营销8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医学影像技术介绍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是一个非常值得学习的专业。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获取医学影像信息的平台,这对我们的医学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影像技术的不断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更好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我们应该好好利用这个平台,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医学影像技术
基本学制:3年
专业代码:100800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介绍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是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服务与管理的专业,它主要培养学生的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该专业的学生可以在各级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从事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的工作。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
核心技能:养老机构运营与管理、老年产品营销、老年心理护理、老年休闲活动组织与策划和老年人日常照护能力。
专业开设课程: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开设的课程有《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老年学概论》、《老年病学》、《老年社会学》、《实用养老机构管理》、《老年理论与实践》、《老年营养与膳食》、《老年产业管理》、《老年护理》、《老年心理护理》、《老年疾病与用药》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社区、各级医院、康复治疗中心、养老机构从事老年人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及卫生保健、心理护理等工作。
特色实训:在校内建有完善的实训基地,包括保健按摩实训室、茶艺、烘焙实训室、老年康复模拟实训室、老年身心活动实训室、老年护理综合实训室、健康评估实训室、老年解剖实训室等开展项目化教学,组织学生开展行业观摩实习,邀请外聘教师进行实训讲学,行业企业专家进行讲座培训,开发了13家校企合作单位、实训基地 为学生实践实训搭建平台。
专业人才培养特色:本专业依托于应用型办学的教育趋向,为适应老年服务与管理产业发展需要,探索一条医养、照护、康乐、保健知识与技能相互交叉渗透,有机结合的办学方向,使本专业培养的学生既对养老行业各项知识、技能、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老年康养融合等有深入的领悟,又具有较强的国际化思维,成为复合应用型的养老服务行业领导型人才。
培养目标:熟悉养老机构运营与管理、老年生理与心理特点,具备一定的养老机构运营和管理能力,掌握老年心理护理和生活护理知识,能够从事老年事业管理、老年产业经营管理、老年社团活动组织、老年心理分析与咨询、老年生活规划的开发与设计,以及老年文艺体育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的高素质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
能力要求:(1)良好的创业创新能力;(2)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3)专业的老年人生活和心理护理能力;(4)专业的老年人疾病照护能力;(5)较强的老年人休闲活动组织与策划能力;(6)较强的养老机构经营与管理能力。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医学检验技术介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一个非常值得尝试的专业,它将为你打开一扇通往医学研究领域的大门。检验技术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很强的分析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这将帮助你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成功。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医学检验技术
专业代码:100700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医疗卫生保健、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等机构,从事临床检验、卫生检 验、采供血检验、病理技术等工作。
对应职业:临床检验技师、公卫检验技师、卫生工程技师、病理技师、输血技师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免疫检验及技术、生物化学检验及技术、寄生虫微生物检验及技术、血液检验及技术、临床检 验及技术、卫生理化检验及技术、采供血知识及技术、病理技术、实验室管理及仪器维护、临床医 学概要、医用化学基础、心理、沟通、伦理与卫生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医学基础通识性学习内容。在校内实训室及教学医院检验科进行专业实训;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检验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液中心进行综合实习。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中医康复技术介绍中医康复技术专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专业,它既可以帮助人们恢复健康,也可以帮助人们学习中医。这个专业对于想要从事中医康复工作的学生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学生可以通过这个专业学习到很多关于中医的知识,这对于他们未来的工作是非常有帮助的。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中医康复技术
专业方向:推拿按摩、中医美容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中医康复与保健的专业人员。
专业代码:101700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中医介绍中医专业是一门非常热门的专业,也是很多学生都想学的专业。那么,中医专业到底有什么特点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中医专业的特点。
中医专业的特点在于,它是一门以自然疗法为基础的专业。中医专业的学生需要掌握中医的基本理论知识,还要掌握中医的治疗方法。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中医
职业能力要求:1、具有医疗安全、医患交流、团队合作的职业意识及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2、具有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健康心理和中医文化意识,遵守医疗卫生相关的伦理与法律法规;3、掌握中医学理论及现代医学知识与技能,能辨识常见的临床表现,并能对常见病、多发病做出中医诊断,制订诊疗方案,进行基本处理;4、掌握中医诊疗基本技能,具有辨证论治的基本能力和对急重病证进行初步处理的能力;5、能进行针灸、推拿等中医技术操作,使用与管理器械、仪器、设备、药物,安排与管理医疗环境;6、掌握常用药物及用药原则,能进行正确的用药治疗,并管理药品;7、能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开展疾病防治与康复指导;能与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专业交流;8、能抢救急危重症病人;能配合疾病预防与控制部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专业代码:101300
基本学制:3~4年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中医执业医师、推拿按摩师、保健刮痧师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药剂介绍药剂专业是一个非常有前途的专业。它既可以为人们带来健康,又能为社会做出贡献。药剂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业,他们负责制作、管理和使用药品。药剂专业的学生应该努力学习,以便未来能够成为优秀的药剂师。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药剂
专业代码:101100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药学士、西药药剂员、医药商品购销员、医药商品储运员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医疗机构,从事处方调配等工作;或面向药品经营和药品生产企业, 从事药品的采购、储存、物流管理、销售和咨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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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创建于1958年,初期为玉林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历经半个多世纪的风雨磨砺,现已成为一所现代化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拥有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剂、助产等四个“自治区示范性专业”和自治区级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实训基地”等荣誉。在每年护理操作技能大赛中,学生们成绩名列前茅。2019年3月,学校整体搬迁到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办学。2020年10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复设立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现为广西医科大学管理的直属二级单位,与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融合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