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包括哪些内容?
公共卫生包括:一、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如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二、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为辖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慢性病)患者包括高血压病人、糖尿病病人提供常规的血压和血糖监测、指导用药以及相应的健康教育指导和干预。三、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扩展资料:公共卫生现代实践:公共卫生职能的分离与融合 临床医生基于疾病的研究产生了流行病学的思维观。英国伦敦的William Heberden虽然是一名临床医生,但确出版过一卷死亡率报道原始资料的分析,体现出定量分析的技能和流行病学见解。人们对公共卫生的重视反而造成了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的逐渐分离。1916年,洛克菲勒基金决定支持创办与医学院分享的公共卫生学院,这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临床医学与公共卫生分离后,过多的资源被投入到临床医学的技术发展、教育和实践中。虽然在早期在效果上临床医学有立竿见影的收益,但是人们逐渐发现公共卫生的具备不可低估的效益、而且二者其实是不可分开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卫生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法律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全文。
十四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四项包括:1、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2、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0~6岁儿童健康管理;5、孕产妇健康管理;6、老年人健康管理;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11、中医药健康管理;12、卫生计生监督协助服务;13、免费提供避孕药具;14、健康素养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具体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我国14亿人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实施项目可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可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五条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第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提高疾病的预防控制水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等共同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将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疾病和特定人群的服务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组织实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四项
法律分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四项包括:1、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2、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0~6岁儿童健康管理;5、孕产妇健康管理;6、老年人健康管理;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11、中医药健康管理;12、卫生计生监督协助服务;13、免费提供避孕药具;14、健康素养促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为三大类人群共提供14项服务,14项任务分别是:1、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2、健康教育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4、卫生计生监督协管5、0~6岁儿童健康管理6、孕产妇健康管理7、老年人健康管理8、中医药健康管理9、预防接种10、慢性病患者管理(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1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12、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13、免费提供避孕药具14、健康素养促进法律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二、服务内容(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3.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应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上述方式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发放国家统一标准的医疗保健卡。4.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农村地区可以家庭为单位集中存放保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三)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或医疗保健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