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犬

时间:2024-08-15 10:07:02编辑:小松

北京市养狗规定

法律分析: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等因特殊工作需要养犬的,必须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法律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北京五环外能养大型犬么?

北京五环外可以养大型犬,在养大型犬时可以办理养犬证。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七条 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朝阳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的农村地区,经区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区进行管理。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区域,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第十条 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等因特殊工作需要养犬的,必须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扩展资料:《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五)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六)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八)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九)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十)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在北京的哪些地方可以合法养大型犬?

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这些地区以外的地区可以合法养大型犬。2003年9月5日,北京市通过《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其中第七条规定,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第十条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发布了北京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犬类标准:重点管理区内原则上应饲养成年体高35厘米以下(含35厘米)的小型玩赏犬。重点管理区内应禁止饲养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如:獒犬、德国杜宾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波恩山犬、罗威纳犬、威玛猎犬、雪达犬、阿富汗猎犬、猎狐犬、寻血猎犬、爱尔兰狼犬、沙克犬、灵缇、苏俄牧羊犬。巴仙吉犬、澳洲牧羊犬、比利时牧羊犬、法兰德斯牧羊犬、长须牧羊犬、苏格兰牧羊犬、德国牧羊犬、古典英国牧羊犬、英国斗牛犬、松狮犬、斑点犬、荷兰毛狮犬、秋田犬、纽芬兰犬、雪橇犬、贝林登梗、伯德梗、牛头梗、凯利兰梗等犬种。

北京狗证怎么办理

北京狗证办理步骤如下:1、领取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养犬义务保证书以及《养犬登记表》。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为一般管理区)。符合条件后还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领取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2、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养犬登记表、养犬义务保证书到居住地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养犬登记。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安机关当场予以受理并在5日内发给养犬登记证。3、取得养犬登记证后,可以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法律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养犬人住所地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新住所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转移到重点管理区饲养的,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饲养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补缴管理服务费差额。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一条 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第十五条 养犬人丢失养犬登记证的,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上一篇:协和影院午夜剧场

下一篇:速算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