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业务许可证

时间:2024-08-13 13:53:37编辑:小松

第三方支付牌照名单一共多少家

您好,从2011年5月3日至2015年3月26日,央行分8批共发放270张第三方支付牌照。除去浙江易士、广东益民和上海畅购等三家被央行注销支付牌照资质,第三方支付牌照存量为267张。【摘要】
第三方支付牌照名单一共多少家【提问】
您好,从2011年5月3日至2015年3月26日,央行分8批共发放270张第三方支付牌照。除去浙江易士、广东益民和上海畅购等三家被央行注销支付牌照资质,第三方支付牌照存量为267张。【回答】
请问具有银行卡收单资质的有多少家?【提问】
有银行卡收单权限的只有61家。其中业务覆盖范围有限制的30家,业务覆盖范围全国的31家。【回答】
请问到2021年12月为止,支付牌照还有多少张?具有银行卡收单资质的还有多少家?【提问】
根据央行发布的公开消息,2021年支付牌照共有233家,同时,被注销的支付牌照有38张。全国获银行卡收单类支付牌照的机构有58家,银行卡收单牌照业务范围为全国的机构有30家;牌照业务范围仅为部分地区的有28家。【回答】


中国有多少张第三方支付牌照

271张,2016年不再发放。据统计,2011至2015年间,央行一共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271张。但2016年起,央行不再发放支付牌照,这也意味着,互联网公司迈入对支付牌照的存量竞争时代。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牌照已经成为互联网巨头的必争之物。此前有京东、美团已获得支付牌照,2020年内也有拼多多、字节跳动、携程、快手四家互联网巨头通过并购方式加入竞争。字节跳动:获持第三方支付牌照2020年,字节跳动通过合众易宝获持第三方支付牌照,有助于在体内开展支付业务,进而逐步积累金融账户基础、客户基础和数据基础。以短视频为代表的资讯分发赛道,最大优势在于客户粘性,但展业金融面临C端收付费场景较少的不足,可能的解决方案包括布局电商或社交支付等。合众易宝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由中发实业集团全资控股,该公司于2014年获得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字节跳动:获持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入口开启金融生态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快手获得支付牌照 互联网巨头打响金融生态争霸战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八)经理国库;(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支付业务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十三条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二)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三)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四)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支付业务许可证怎么申请和许可

法律分析: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需经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法律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需经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办法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机构。第八条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九)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第九条 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本办法所称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包括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支付业务,或客户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支付业务的情形。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调整申请人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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