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刚刚入深户可以申请安居房,申请安居房的条件没有对申请人的入户时间做要求,但是入户时间会影响轮候排名,入户时间越长排名越靠前。法律依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安居型商品房的计划编制、建设管理、准入审核、配售及产权管理等相关工作。深圳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安居型商品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市规划国土部门拟定、调整安居型商品房出售价格方案。深圳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安居型商品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拨付安居型商品房建设资金。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安排安居型商品房建设用地及其供应,负责安居型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申请人员的住房产权登记情况。深圳市公安、人力资源保障、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负责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的要求和职责分工,提供相关人员的户籍、社会保险、人才认定、计划生育等相关情况。
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运用市级财政资金和市政府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实行人才安居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人才根据《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进行认定。第三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才安居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安居实施情况;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人才的身份、户籍、婚姻、社会保险、住房情况和住房保障情况等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公示、投诉、监督等功能;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定期开展人才安居执行情况的核对和检查。
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定期拟订本行业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牵头制定人才认定标准,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的要求提供人才参加医疗保险情况。
市财政部门负责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制定人才安居货币补贴计划,并按计划向市住房保障部门安排货币补贴资金。
市规划国土、公安、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的要求,分别提供实施人才安居必需的住房产权登记、户籍、计划生育等相关情况。第四条 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参加,研究审议人才安居有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
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拟订的本行业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汇总形成本市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草案,经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议报市政府审定后,对外公布。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
实物配置包括免租住房、产权赠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第六条 人才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者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每个家庭只能租住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优惠政策;人才同时符合租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只可以享受一种安居形式,不可以重复享受;申请人及其配偶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享受租房补贴政策。
人才同时符合多个人才层级的,按照其最高人才层级实施人才安居,但其自愿按照低人才层级申请的,不可以按照高人才层级再次申请;人才层级提升后,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标准的,可以再次申请人才安居。
人才自愿承租或者购买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第二章 杰出人才安居第七条 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入住200平方米的住房:
(一)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后,由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二)、(六)、(八)、(十一)项规定的材料;
(二)市住房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配偶是否享受过本市购房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审核;
(三)审核合格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住房,与用人单位、申请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抄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第八条 杰出人才免租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10年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
租住免租住房的,不得转租。免租期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杰出人才离开原用人单位未退房的,在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之前,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向市住房保障部门交纳50%租金,一年后仍未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市场租赁指导价向市住房保障部门交纳租金。第九条 杰出人才在本市工作居住满10年,或者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且入住后在本市工作居住满5年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二)、(六)、(八)、(十一)项规定的材料,申请赠与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赠与产权条件的,提交市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定。
经审定同意赠与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签订房屋产权赠与合同。房屋产权赠与合同抄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原房屋租赁合同自行解除。
深圳人才房申请条件
深圳人才房申请条件2022:1、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人才公寓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深圳人才房申请条件
深圳人才房申请条件如下: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2、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项能力证书的人员,或者按照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3、经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特殊需要的人才。法律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二十条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第二十四条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深圳公租房审核流程是什么1、申请人先向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公租房的申请和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必要性材料;2、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实;3、深证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终审过后,会将其纳入轮候数据库等待。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实施与过程
你好朋友,很高兴为你服务,你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根据我的了解,深圳市实施了一系列人才引进和人才住房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以下是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一般实施和过程概述:1. 人才认定:深圳市设立了人才认定机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人才认定,包括评估申请人的学历、专业技能、科研成果、荣誉等。2. 人才分类:深圳市将人才划分为不同类别,如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等,根据类别确定相应的待遇和优惠政策。3. 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享受优先购房、租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深圳市还规划建设了专门的人才公寓和人才公寓楼盘,提供相对较为经济实惠的住房选择。4. 人才服务:深圳市提供一系列服务来支持人才的发展和生活,包括就业创业支持、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配偶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支持。5. 申请流程:有意向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人才认定和住房保障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政策可能在不同时间有所调整和更新。如果您对深圳市的人才安居政策有具体的疑问或需求,建议您直接向深圳市相关部门或人才安居办事机构咨询,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摘要】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实施与过程【提问】
你好朋友,很高兴为你服务,你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根据我的了解,深圳市实施了一系列人才引进和人才住房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以下是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的一般实施和过程概述:1. 人才认定:深圳市设立了人才认定机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人才认定,包括评估申请人的学历、专业技能、科研成果、荣誉等。2. 人才分类:深圳市将人才划分为不同类别,如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等,根据类别确定相应的待遇和优惠政策。3. 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享受优先购房、租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深圳市还规划建设了专门的人才公寓和人才公寓楼盘,提供相对较为经济实惠的住房选择。4. 人才服务:深圳市提供一系列服务来支持人才的发展和生活,包括就业创业支持、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配偶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支持。5. 申请流程:有意向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人才认定和住房保障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政策可能在不同时间有所调整和更新。如果您对深圳市的人才安居政策有具体的疑问或需求,建议您直接向深圳市相关部门或人才安居办事机构咨询,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回答】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效果怎么样【提问】
根据一般的观察和反馈,深圳市的人才安居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1. 人才吸引力增强:人才安居政策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住房保障,包括住房补贴、优先购房权等,这有助于提高深圳市对人才的吸引力,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深圳工作和生活。2. 人才留住效果显著:通过提供相对经济实惠的住房选择和一系列配套服务,人才安居政策帮助深圳市留住了一部分优秀人才,使他们能够在深圳稳定发展,并为深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3. 提升人才发展环境:人才安居政策不仅关注住房问题,还关注人才的就业创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支持。这为人才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活条件,促进了人才的全面发展。然而,人才安居政策的效果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政策的执行力度、市场供需状况、房地产市场情况等。此外,人才安居政策的不断优化和改进也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回答】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法律分析: 1.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和政府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实行的安居活动。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第四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人才的身份、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情况等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公示、投诉、监督等功能。规划国土、公安、税务部门负责根据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核查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房屋产权登记、户籍、纳税等信息。需要由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相关核查信息,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第五条 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管理;负责提供区住房保障情况。第六条 市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部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研究审议人才安居有关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