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4-08-09 11:21:28编辑:小松

税务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

税务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相关的规定,制定的管理办法。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税务工作秘密管理暂行规定

法律分析:税务机关工作秘密,是指税务机关内部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范围,但不宜公开,一旦泄露会给机关、单位的工作造成损害或被动的事项。本法规目前全文废止。法律依据:《税务机关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保密工作规则》以及《纳税人涉税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税务机关工作秘密,是指税务机关内部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范围,但不宜公开,一旦泄露会给机关、单位的工作造成损害或被动的事项。

税务工作秘密管理暂行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保密工作规则》以及《纳税人涉税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税务机关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 第三条:税务机关工作秘密范围主要包括:(一)机关内部工作需要且不宜公开的各类会议纪要、专报、通报、领导讲话、文件材料、电话簿记、外事活动安排、研究课题等;(二)机构、人事管理有关事项和文件资料;(三)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部署、违纪案件案情和审理材料、案件的统计数据等;(四)信访举报材料、立案查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五)年度财务预决算及相关数据;(六)审计、巡视监督情况及工作报告;(七)税收收入计划、减免税、欠税数据;(八)税收数据处理分析报告;(九)各类税收检查、稽查案件的相关情况;(十)反避税相互磋商、案件调查有关情况;(十一) 涉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济情况、商业秘密和个人权益、个人隐私的信息、相关数据;(十二)政府采购规定的相关采购内容及信息;(十三)政府采购预算特别是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预算;(十四)国家秘密范围外的各类安全防护方案和措施;(十五)其他应列入工作秘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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