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的部门
规划一所规划一所是以区域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专项规划为主的综合设计所。技术力量雄厚,共有本硕设计人员17名;专业配置全面,专业教育背景涉及城市规划、道路交通、园林景观、区域经济、人口与社会等方面;共有高级工程师6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8人。作为院的主要技术科室,先后获建设部优秀规划设计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山东省优秀规划设计一、二等奖各四项。正在进行的项目涵盖了区域规划、城乡统筹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工程咨询等诸多领域,主要有:《莱芜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泰安市城市规划区城乡统筹总体规划》、《日照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桓台县城乡总体规划》、《鲁南(日照)临海产业区概念规划》、《莱州经济开发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荣成市海岸带控制性详细规划》、《姚家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二所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规划二所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6人,其中教授级高工2人,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8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7人,技术力量雄厚。可承接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景观规划、公园绿地规划、各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及专业规划等项目,且对业务水平的提高有坚持不懈的追求和探索。多年来,专注于中国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坚持将实践与学术融合的工作方法,紧紧把握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手法,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规划设计、理论研究的程序和方法,创造出大量凝聚着智慧和才华的作品。规划三所规划三所是以区域规划、城乡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规划设计为主的综合设计所,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置齐全。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8人,其中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3人,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7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12人。规划三所是山东省省级“青年文明号”,是一个充满朝气与活力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青年团队,坚持“精心设计、质量立所、诚信为本、优质服务、产研并举、突出创新”的质量方针,先后获建设部优秀规划设计二等奖两项,三等奖五项,山东省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九项、二等奖七项。规划四所规划四所,现有成员12名,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一名、注册规划师三名。业务范围包括规划领域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景观环境、专项规划等,咨询领域的概念规划、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综合评估、海域规划等以及建筑领域的建筑设计、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等多方面领域。尤其是近几年来开展的海域使用、湿地风景区规划,将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规划五所规划五所(区域规划所),是2015年3月由规划五所与区域规划所合并而成的精诚合作、有强烈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求同存异、善于思考、善于交流的团队。拥有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双学科背景的技术力量,在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城市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城乡发展相关问题研究等方面具有较多实践探索。团队技术实力雄厚,拥有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位、高级规划师3位、国家注册规划师8位,成员来自10所不同高等院校;连续多年获得院先进集体称号,多人次获得住建厅先进个人、院突出贡献奖、先进工作者、科技创新奖、优秀新人奖等荣誉称号。多次参与山东省层面的城乡规划、相关研究和政策制定。《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受到郭树清省长和王军民副书记的高度评价。《山东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2015―2020)》受到省委省政府、住建部村镇司的高度重视。参与《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2012―2020)》、《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城镇体系规划》等重大课题,制定了《山东省城乡统筹建设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山东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围绕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以实现转型发展和城乡和谐为目标,开展了较多的理论研究,在莱芜市、东营市、日照市、枣庄市等新型城镇化或城乡统筹规划上开展实践探索。编制了贵州省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毕节市示范镇编制要点与审批管理办法》等技术文件。金沙县、兴义市、清镇市、乌当区、水城县、平坝县、开阳县等8个市(县、区)的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受到地方好评。编制了20余项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和实践经验。在绿地、水系、环卫、教育等专项规划、在传统村落、城镇特色风貌规划等领域积极开展实践。多次荣誉省部级优秀奖励。规划六所规划六所,全方位参与省内外重要城市与重点地区的发展研究、规划设计、景观设计和工程咨询等业务,在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景观园林规划以及景观施工图设计等方面完成项目百余项,荣获省级优奖项十余项,院优项目三十余项,发表专业论文二十余篇,取得了优异业绩。现有城市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十余人,其中,研究员2人,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7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4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咨询师1人。秉承“以诚为本、以质为根、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理念,提供积极、高效、真诚、优质的服务;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各类规划研究和实践方面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上不断求索进取,共创美好的明天。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国企。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 [编辑本段]二、国有企业的特征 国有企业具有企业的基本特征: (1)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它是由多数人组成的组织体;(3)依法设立,法律确认其一定权利义务。 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如定义中所指出,它的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其全部资本或主要股份归国家所有。这同其他全部或主要由民间社会(组织与个人)投资的企业不同。 我们说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除上述定义中所明白揭示的以外,其特殊性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虽然也有营利目的,但也有非营利性目的,或者说它不以营利为唯一目的。国有企业要执行国家计划经济政策,担负国家经济管理(调节社会经济)的职能。对于有些重要行业和产品,明知在一定时期内不能营利,也要、或者说更需要国家投资开办企业,而等到以后其经营能够营利或盈利率较高时,民间社会愿意投资了,这时国家倒往往可以减少投资,甚至退出这些领域。 2. 国有企业虽然是一个组织体,但它只有或主要为国家一个出资人。这不同于合伙、合作企业和一般的公司,也不同于私人独资企业。国家作为企业出资人,一般并不由最高国家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中央政府)直接进行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而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分别由各级有关国家机关或其授权部门,代表国家所有权人负责具体的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 3. 国有企业同所有其他企业一样都必须依法设立,但它们所依据和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国有企业依据和适用国家制定关于国有企业特别法,虽然它们也适用一般企业法的许多一般性规定。国有企业法同一般企业法比较,在企业设立程序、企业的权利义务、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关系等方面,其规定有所不同。国有企业设立的法律程序较其他企业更为严格、复杂。国有企业往往享有许多国家给予的政策性优惠和某些特权,如某些行业经营的垄断性、财政扶助、信贷优惠以及在资源利用、原材料供应、国家订货和产品促销、外汇外贸等方面的优惠、亏损弥补和破产时的特殊对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