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了!今年陕西将开建8条高铁
重磅利好消息↓↓↓↓陕西省铁路工作推进会传出重大利好消息西安至延安、西安至十堰西安至安康、西安至韩城等8条高铁及城际铁路年内开工建设并且确保宝兰、西成高铁如期建成投运天哪!我大西安的交通要逆天了!西成高铁开通宝兰高铁开通宝兰高铁是国家铁路“四纵四横”快速客运网中最长“一横”的最后一段,是甘肃、青海、新疆、西藏等西部省区连接中原的咽喉通道,在全国铁路网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建成后,西安经行宝鸡到兰州的时间,缩短至三个小时左右。西延高铁开工西延高铁是包海高铁通道和陕西“米”字型高铁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由西安北客站引出,向北经阎良、铜川,接入延安火车站后再向北延伸至延安新区站。建成后,西安到铜川理论用时(不算停靠时间)仅需12分钟,西安到延安仅需50分钟!西康高铁开工西康高铁作为西渝高铁一部分,建成后安康到西安的时间将由目前的2个小时缩短至不到1个小时,不但极大地方便安康人的出行。同时,也能让安康更好地融入到关天、成渝经济区。这条高铁还将形成重庆至西安、郑州、武汉的高铁新通道,实现重庆至西安、昆明、贵阳、武汉四小时快铁交通圈。西武高铁开工西武高铁是连接“古都西安”到"江城武汉"的高速客运专线,目标时速为350公里/小时,线路由西安引出,途经商洛、十堰、襄阳、随州、孝感最后直达武汉。机场城际快线(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7-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2018年陕西将新开工多少公里以上高铁?
1月12日,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据悉,2018年陕西将以打造交通枢纽省份、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路径,着力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计划完成交通投资700亿元。铁路方面,陕西省将基本建成第一条城际铁路,新开工400公里以上高铁,全年铁路建设规模达1700公里以上;积极主动配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加快推进西安至银川高铁建设,全线建设西安至延安高铁,争取开工建设西安至十堰高铁,持续推进延安至榆林、西安至安康高铁前期工作;强力推进城际铁路建设,确保西安北至机场城际铁路项目西安北至空港新城段按期建成;有序推进普速铁路建设,推进实施阳平关至安康铁路扩能、蒙西至华中和神木至靖边3条干线铁路建设。高速公路方面,陕西省计划建成4条高速公路,共计192公里,届时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达5471公里,在建高速公路总里程超过1600公里;建成通车吴起至定边、山阳至柞水、陕甘界至陇县、宝鸡过境凉泉至苟家岭段等4个项目;加快宝鸡至坪坎、西乡至镇巴等18个续建项目建设进度,为“县县通高速”打好基础;新开工子长至姚店、眉县至太白2个项目。干线公路方面,陕西省将建成国省干线公路1000公里,全年改造规模超过2500公里。农村公路方面,新改建、完善提升农村公路1万公里以上,提前完成交通脱贫保底性任务。同时,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万公里、危桥病隧整治和桥涵配套工程1万延长米、重点公路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1000公里,新增通客车建制村300个。民航方面,陕西省争取年内开工建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工程,增开国际国内航线10条以上,完成旅客吞吐量约4500万人次;加快组建本土货运航空公司,建成延安新机场和韩(城)合(阳)机场通用部分,力争完成榆林机场飞行区扩建,加快推进安康机场迁建,争取开工建设神木、华山通用机场。
西延高铁为何不开工
3月3日,北京交易中心发布《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铜川至延安段站前工程施工单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标志着西延高铁马上要正式开工建设。根据招标内容显示:计划2021年5月1日开工,2025年10月底竣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统称铁路监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铁路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第四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第五条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第六条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西延高铁到底修不
法律分析:高铁修建时间建议询问当地政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三十三条 铁路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并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第三十四条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并征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同意。第三十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铁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远期扩建、新建铁路需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