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新政策

时间:2024-08-07 00:13:18编辑:小松

鼓励生育政策

鼓励生育政策的具体措施如下:1、鼓励生育,就要让减轻家庭负担的措施落到实处;2、要进一步完善与生育政策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3、积极发展托育服务,落实育龄夫妻依法享有的各项福利待遇和计划生育的免费服务;4、落实个税减免扣除,完善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支持女性职业发展。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生育政策

生育政策通常是国家指导下制定的规范育龄夫妇生育行为的准则,其中生育行为包括了生育数量和质量。目前,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人口结构,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国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即“三孩政策”)。2022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一、生育保险及生育津贴的概念 生育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是对职工权益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是健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使得每名社会成员都能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费的缴纳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个人不缴纳。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计发。 1、生育保险的定义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为保障女职工在怀孕、分娩等生育期间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其必要物质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的缴纳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电话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咨询。 2、生育津贴的定义 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均适用本规定。 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生育医疗费的定义 指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或流产,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医疗费用,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具体因各地差异,建议以咨询当地社保局为准) 4、两者的关系 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都是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提供给怀孕、分娩期间短暂中断劳动的女性劳动者的福利。 两者主要区别是,生育津贴是给女职工在提供的“工资”,以保障她们的基本生活。生育医疗费用则是用于报销女性生育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费用、分娩手术费用、必要的药物费用、节育手术费用等。另外,一般情况下,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在办理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窗口进行报销,但生育津贴需要去相关部门申请。(具体因各地差异,建议以咨询当地社保局为准)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为: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和计划生育手术费。一、报销需满足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或再生育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 2、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或连续缴满9个月; 3、在按规定设置的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全国各地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报销范围有所差异,具体请以当地社保局的最新咨询结果为准。 以上海为例,生育报销报销需要满足的申请条件为: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要求。

河北省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河北省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具体如下:1、生育津贴计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2、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一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其12月底在职职工人数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3、生育津贴申领(1)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2)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进行补发。4、生育津贴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生育津贴按月支付给用人单位;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5、生育医疗费报销具体如下:(1)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遗传病基因检测费、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生育保险限额方式结算,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2)异地发生的未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事后进行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手工报销及生育津贴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6、生育保险待遇监管:(1)各区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生育保险基金使用监管,加大对用人单位及个人采取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突击参保、伪造申领材料等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科学定岗定责,强化业务岗与财务岗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严格履行待遇结算、支付环节的初审、复核、审批程序。7、其他。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经办流程由市医保中心另行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河北省生育津贴政策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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