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农转非是什么意思
土地农转非是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进行基本建设。我国采取保护耕地的基本制度,禁止在农用地随意进行基本建设,基本建设确需农用地的,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建设规划的需要,采取“占补平衡”的基本措施,按年度有计划的批准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再实施征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农转用地是什么意思
农转用地是什么意思?农转用地的意思是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有规定,国家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国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如果建设要占用农用地,就得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有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可以转为建设用地吗?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除非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国务院批准,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可以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农用地转用流程
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下:户主提出转用申请交由村、社签字,规划内应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应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并交由乡镇审核,乡镇审核通过的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并颁发《建设用地通知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