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国算中国的历史吗
大理国算中国的历史,大理国(937年-1094年,1096年-1253年)是中国历史上在西南一带建立的多民族政权,全国尊崇佛教,历代国君多于暮年禅位为僧。公元937年,后晋通海节度使段思平联合洱海地区贵族高方、董伽罗灭大义宁国,定都羊苴咩城(今云南大理),国号“大理”,史称“前理”。疆域覆盖今中国云南、贵州西南部、四川西南部,以及缅甸、老挝、越南北部部分地区。公元1095年,宰相高升泰篡位,改国号“大中”,翌年薨逝归政段正淳,史称“后理”。公元1253年,大理国被大蒙古国所灭,原大理国君段兴智被任命为大理世袭总管。
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元朝在大理原境置云南行省,加强了中国对西南边陲的统治。大理国的政治制度与南诏基本相同,脱胎于军事民主制度,借鉴了中国的政治制度设置,进行了民族内部的改革。大理300余年间,云南各族人民与内地的经济文化联系继续进行。宋政权曾多次册封大理统治者为王。蒙古宪宗三年(1253年),忽必烈征云南灭大理。大理国主段氏投降,被任命为世袭总管。原大理官员多受封为云南各地土司。
大理国时期是什么朝代?
大理国时期是宋代。大理国是我国历史上宋代时期南方的少数民族在今云南一带建立起来的少数民族政权,疆域大致包括今云南全省、贵州、和广西西部、四川南部。主要民族有居住在东部的乌蛮(古代史书对西南土著居民的称呼)和西部的白蛮(今白族的先民)以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大理国的毁灭大明七年(937年),后晋通海节度使段思平联合洱海地区贵族高方、董伽罗灭大义宁国,定都羊苴咩城(今云南大理),国号“大理”,史称“前理”。疆域覆盖今中国云南、贵州西南部、四川西南部,以及缅甸、老挝、越南北部部分地区。公元1095年,宰相高升泰篡位,改国号“大中”,翌年薨逝归政段正淳,史称“后理”。公元1253年,大理国被大蒙古国所灭。
什么叫大理寺?
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
不同朝代对于大理寺的运用都是不一样的,但是他们具体的工作都是差不多的。古代大理寺属于一个审判机关,他基本上用于一些官员,还有自己宫中的妃嫔,因为如果他们有一些自己做的事情很难去经过别人的定夺,还有一些人会栽赃嫁祸给别人,这个时候就必须要判断出案件的真假,找出真正犯了错误的人,然后去处罚。
一、大理寺的产生
因为在地方官员的政治上,有很多冤假错案的产生,为了避免这种案件的产生,会导致民心不稳的现象,人们才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来解决。大理寺也相当于现在人们眼中的最高法院,不过他不能完全的代替最高法院的职责,他只是最高法院的一小部分。有了这样严密谨慎的结构,很难让那一些人因为工作的权利来让一些无辜的百姓面临死的悲剧,也是保障了人民的安全。
二、大理寺判案流程
首先如果有一些案件需要报告给大理寺,大理寺在接手处理的这一件事情之后,并不是立马执行的。因为大理是在判断案件的时候,也有可能会受到自己的私心的影响,在之后必须要再交给刑部进行一次重新的审核。再申报中书门下,最后只要给君王过目就可以了。因为君王日常的行程是有限制的,所以在管理这些事件上也很难做到亲力亲为,所以在判断一些比较大的案件,以及必须要判处死刑的案件上,才需要经过君王的同意。
这样一系列的流程大大地避免了冤假错案的产生,也让寻常的百姓人家有了对自己性命的保障,让社会的治安逐渐的稳定下来。大理寺的存在让匪徒不敢在社会上为非作歹,同样也让君王的统治更加的顺利。
大理寺到底是不是一座寺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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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不是的,是一种 *** 机构来的。
汉景帝时改廷尉为大理,北齐时始设大理寺,为掌管刑狱的中央机构。隋唐以下多沿其制。明清时大理寺卿为正三品,在大九卿之列。卿以下设少卿、寺丞、评事等职,掌审谳 *** 刑狱及其政令。又,古代司法之官于棘树下审讯案情,大理寺多植棘,故亦称为“棘寺”。《新唐书.百官志三》:“大理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五品下。掌折狱、详刑。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门下。”《明史.职官志二》:“大理寺......卿掌审谳 *** 刑狱之政令。少卿、寺丞赞之。”刘海年、杨一凡《中国古代法律史知识》:“唐朝以大理寺主管审判,刑部主管司法行政,御史台主管监察。”又“明清在中央以三法司为理刑机关:刑狱归刑部,纠察归都察院,而大理寺却成了专司驳议的慎刑机关。审判权归刑部掌握,这一点上与唐宋正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