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检察建议书全文

时间:2024-08-05 11:49:09编辑:小松

一号检察建议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号检察建议是什么?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涉及性侵害犯罪主要有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组织介绍卖淫罪等。性侵害未成年人是指加害者以暴力、威胁、权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未成年人,对其形成性伤害的违法行为。检察官提醒:预防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如何预防性侵害,同学们要学会自己保护好自己。1.对陌生人保持必要的警惕。不随便跟陌生人走,也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请或物品。2.保守必要的秘密,不随便把家里的信息告诉陌生人。3.独自在家注意关好门窗,拒绝给陌生人开门。4.夜晚不要独自外出,不要去无人管理的公共厕所,应避免单独与任何人在封闭、宁静环境中会面。5.外出尽量结伴而行,只能独自外出要选择安全人多的路线,随时与家长联系。注意周围环境,如遇危险,要尽快靠近人多的地方,必要时大声呼救。6.对熟悉的人也要保持必要的警惕,亲戚、邻居、老师、甚至监护人也可能成为性侵害的加害人。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痛或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及时告诉家长或最信任的人。检察官提示家长朋友们:现实中的恶魔永远不会嫌你的孩子年龄小,相关教育和预防永远都不嫌早。家长应时刻警惕:1.不要轻易把孩子交给除家人以外的人照顾。2.细心观察孩子的异常反应。3.经常检查孩子下身及内衣裤。4.防性侵害教育要从小抓起,反反复复讲给孩子听,不要担心听不懂。如果不幸发生被侵害事件,要冷静,及时报警,进行身体检查,收集保留证据;及时求助专业人士治疗,同时进行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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