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信用原则是什么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阶段,乃至合同关系终止后,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讲诚实,守信用,相互协作配合,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等。诚实信用原则,在大陆法系被视为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有“帝王规则”之称,适用于物权、债权等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尤其在法律关系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简称诚信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规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法律规范。诚实信用原则是做人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一项基本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一百四十二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民法将这一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的过程中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诚实信用原则在现代民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被誉为现代民法的“帝王条款”。1.诚实信用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将有关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2)民事主体之间一旦作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合意,就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法律禁止当事人背信弃义、擅自毁约的行为。(3)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民事主体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2.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上不是绝对的,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是合法有效的。依照现行法,民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④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
诚信原则要求所有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时,包括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时,都应该秉持诚实、善意,信守自己的承诺。诚信原则对建设诚信社会、规范经济秩序、引领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诚实,即忠诚老实,就是忠于事物的本来面貌,不隐瞒自己的真实思想,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感情,不说谎,不作假,不为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欺瞒别人。一、诚信原则涵义1、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2、诚信原则要求一切市场参加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固定的意义,但作为民法最重要的原则,其含义不能从语义的角度来理解,它属于一般条款,外延和内涵都不确定。二、属于诚实信用的牟利方式1、第一种方式是用已有金钱投资牟利;2、第二种方式,是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换取报酬;3、第三种方式,是用自己的体力劳动换取工资。三、诚信原则与其他民事原则的关系1、它不但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修正与必要限制,也与公平原则有同等价值,同时它还衍生出类如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情势变更等众多下位原则。2、它适用于契约的订立、履行和解释,扩及于一切权利的行使和一切义务的履行。3、也有学者认为诚实信用原则应从帝王的宝座退位,作为意思自治原则的例外或补充。4、应当注意的是诚实信用与善良风俗的界限。诚实信用与善良风俗均属于一种道德准则,但二者存在和发生作用的领域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典》中对于诚信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最早源于罗马法时期,主要在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中运用,随后扩展到民事活动领域。诚信是当事人本着诚实、守信、善意的态度履行合同义务,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诚信原则作为民法典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诚信原则对于劳动法领域具有重要的指导补充作用。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保障交易秩序的重要法律原则,它和公平原则一样,既是法律原则,又是一种重要的道德规范。诚信原则一方面为民事主体开展民事活动进行指导,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行为规则,另一方面对司法机关裁判民事纠纷也有积极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