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
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是这样的:1、全日制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有两种,一种是每月1650元,另一种是每月1430元,想了解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咨询;2、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有两种,一种是每小时20元,另一种是每小时17元,可以询问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看当地执行何种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合肥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合肥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1、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一档标准为1650元,二档标准为1500元,三档标准为1430元;四档标准为1340元;小时最低工资一档标准为20元,二档标准为18元,三档标准为17元;四档标准为16元;2、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1)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2)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3)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3、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4、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综上所述,全国各省市一般一到三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各地的工资标准不一,具体以当地的政策为准。【法律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一)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二)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一档标准为2300元,二档标准为1900元,三档标准为1720元;四档标准为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一档标准为22.2元,二档标准为18.1元,三档标准为17元;四档标准为16.1元。(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安徽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分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根据全国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安徽省对于最低工资的标准共分为了四档,其中第一档调整到了1650元、第二档调整到了1500元、第三档调整到了1430元、第四档调整到了1340元。安徽省人民政府指出,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结合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发布之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务必请认真贯彻执行。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 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
劳动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保障部。
第十条 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 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安徽最低工资标准
安徽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如下:1、第一档,1550元;2、第二档,1380元;3、第三档,1280元;4、第四档,1180元。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报经劳动保障部同意。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