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贯彻到底的工作方针。2、不同的仓库类型也有着不同的要求,乙类、丙类、丁类、戊类的仓库在使用中可以根据使用需要选择开口部位,但是必须要采用和防火墙等有效措施来进行分隔,这样才能保证分隔的有效性。3、建筑设计在设计高层建筑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公共建筑等建筑的耐火等级,按照不同的建筑来进行设计防火规范操作。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9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共8条,具体内容如下:1、在设计建筑物时,必须正确决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建筑面积、层数,合理布置防火隔离。在设计厂房和仓库时,必须根据其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程度、储存物质的性质,设计民用建筑时,必须根据其使用性质和容纳人数等条件,确定其相应的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如果使用可燃材料,其层数不宜过高、面积不宜过大,但因特殊需要,在设有防火分隔物后,可以适当增加建筑面积。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的厂房和仓库一般应为一层建筑。在设计建筑物时,必须根据本建筑物及周围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用性质等情况,确定必要的防火间距。如因生产、地理等条件的限制,在采取防火墙等分隔物后,可以适当缩小或不考虑防火间距。2、为了有效防止火灾的扩大和蔓延,在设计建筑物时,对于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厂房、仓库和其他建筑物,以及建筑物内部容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房间和容易蔓延的部位,应该有适当的防火分隔。 3、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的疏散人员和物资,减少火灾损失,在设计建筑物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设计足够的安全出口。4、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工业和民用建筑时,必须同时考虑和设计足够的消防用水量。5、为了便利和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在进行城市规划时,必须合理布置消防站;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内,必须适当布置消防车通道,保证起火时消防车辆能够迅速到达灭火地点。6、具有较大爆炸危险性的生产车间和仓库,应该采用在受到爆炸波作用时容易脱落的屋盖,或者设置足够的泄压面积,从而在发生爆炸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对有可燃气体和粉尘爆炸危险性的房间,必须加强通风,使其不达到爆炸浓度;房间内的空气,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的粉尘、气体时,不得循环使用;输送具有起火或爆炸物质的通风管道、通风机室、滤尘器和其他通风设备的配件,以及具有爆炸和易于发生火灾的房间内的全部通风管道,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8、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新建或改建工业企业、居住区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时,应该遵照上述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当地公安机关应该参加设计审核及验收工作。
怎么计算建筑中疏散门的数量?大致说说。我知道跟人数 面积 有关 怎么算呢 ?
公共建筑办公室装修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该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设置1个:(1)房间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平方米,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rri2的房间。(3)体育馆的观众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 - 700人。(4)剧院、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5)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l4m。扩展资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如下:(具体条文可参见下一节“餐饮”)5.3.17.5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 确定; 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疏散距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通道参考资料来源:知网—突发事件下建筑房间安全出口疏散仿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