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成考报名办法、时间及地点能否详细介绍?
哈尔滨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目前仅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业余的授课方式一般在院校驻地招收学生,安排夜晚或双休日上课;函授教学主要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上课地点在函授站或教学基地,校本部不单独开班。
哈尔滨学院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
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2.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2.5年。
1.哈尔滨学院报名办法:按各省规定的报名程序和时间进行。一般各省报考手续分两次。第一次,考生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相关信息,并自愿选择现场摄像的报名点;第二次,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按照自己的网报号交报名费及报名材料、摄像,核对信息。两次缺一不可。
现场报名手续:考生本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规定的照顾对象所需的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以后补交证明一律无效。
2.哈尔滨学院报名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哈尔滨学院报名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就近报考。一般在8月中下旬可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网址进行报名,9月初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4.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费并填报志愿。
5.实行报名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志愿确认。
(具体报名方法、时间、地点详细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哈尔滨学院成考助学班报名简章:https://www.87dh.com/xl/
哈尔滨学院成考社会报名入口:https://www.87dh.com/xl/
哈尔滨音乐学院成人高考报名入口?
哈尔滨音乐学院成人高考报名入口:黑龙江省主管部门或哈尔滨市教育考试院
哈尔滨音乐学院成人高考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个文件内);非哈尔滨市户籍考生须提供在哈尔滨市证明(哈尔滨市单位工作证明或哈尔滨市居住证);学历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医学类和护理类专业考生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哈尔滨音乐学院成人高考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哈尔滨音乐学院成人高考报名预计于8-9月份左右开始,考试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报考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此期间需实时关注资格审核情况,若审核不通过,按院校要求重新网上提交材料等待再次审核。
另外,2023年哈尔滨音乐学院成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哈尔滨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更多关于哈尔滨音乐学院成人高考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如哈尔滨音乐学院成考报名时间、报考条件、成绩查询、成考专业、成考答疑等,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哈尔滨音乐学院成考预报名和资料免费领取入口:https://www.87dh.com/xl/
音乐学院招生要求
音乐学院招生要求如下:1、艺术高考,音乐类,考试科目一般根据不同专业变化,不过,不变的也就是乐理,视唱听音(视唱练耳),键盘(一般是钢琴),声乐,舞蹈(有些专业不需要)上面科目是基本上通用的,特别乐理和视唱练耳,不管什么专业都必考,钢琴,声乐,根据所报专业选择声乐表演类,有些学校不需要考钢琴音乐学,音乐教育类,有些学校不需要舞蹈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类,有些学校不需要钢琴其他专业,可以参考当地或各个院校历届艺考科目内容。2、基本上变化不大至于学习,选择好想要报考的专业和院校,可以在自己当地高中找到音乐老师学,当然,得看情况不过,现在大多数艺术院校都设有艺考培训,就是学费比较贵,就四川这边,从7月份暑假开始,一直到3月份艺考结束,学费是1.2W左右,相当于本科一年学费。3、有些艺考培训会有与学生签合同,保证专业分数过线的做法,当然一切都还是需要自己努力。4、当然也有稍微便宜点的,看个人选择若不是从小学习音乐,对于考试时候,普遍被认为最难的是听音,据大多数同学反映,四川这边艺术统考时候,乐理和练耳都是笔试,全选择题,但是乐理题大部分时间不够,听音考试,广播录音播放,无标准音(无奈考生超多,资源不够只能放录音)声乐和钢琴考试,因为考生太多,基本上不能完整唱完弹完整首,时间很短视唱,一个个考,只有一次机会,唱完就下,不管对错,流水作业当然,除了当地统考意外,每年3月艺术统考之前,会有其他外省学校设点点招,看个人选择了。
音乐学院报考条件有哪些?
音乐学院报考条件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未取得学位证的报考生,复试须加试相关科目)。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4、非音乐相关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我校学术型(音乐与舞蹈学)和专业学位(音乐)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且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五)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报考者。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六)已有工作单位报考者。已有工作单位报考硕士研究生者,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为“定向”或者“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且须按所在单位同意的“定向”或者“非定向”报考类别进行报考。(七)我校同时面向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留学生),申请流程及录取办法详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音乐学院介绍1、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代表教授:王耀华、蓝雪菲,具有博士学位授权,音乐学(狭义)研究实力不俗,可与专科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相媲美。2、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代表教授徐元勇、蒲亨强,较强学科是中国传统音乐、日本音乐研究。3、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代表教授刘再生,音乐学中国音乐史是其较强学科。4、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代表教授杨青,作曲技术理论较有实力。5、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代表教授尚德义,作曲和音乐学皆有人才出。如杜亚雄。
哈尔滨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哈尔滨音乐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艺术类高校,是全国独立设置的十一所专业音乐学院之一,是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之一。目前2022年本科专业的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具体内容如下,供各位考生朋友查阅了解。 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哈尔滨音乐学院介绍 哈尔滨音乐学院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2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获批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2个一级学科入选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创新工程学科项目,学科梯队获批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院设置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管理、舞蹈表演5个本科专业,涵盖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钢琴、手风琴、音乐学理论、作曲、合唱指挥、艺术管理、舞蹈表演11个专业方向,依托8个教学系开展人才培养。
2022年哈尔滨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哈尔滨音乐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哈尔滨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哈尔滨音乐学院本科招生 工作 规范、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黑龙江 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院 校招 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哈尔滨音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委、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院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全称:哈尔滨音乐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际代码:14560 第五条 学院地址、邮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邮编:150028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 毕业 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哈尔滨音乐学院毕业 证书 ,证 书 种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 学习 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哈尔滨音乐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纪委书记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教务处、 研究生 部、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本科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 考试 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纪检监察组和仲裁工作组,由哈尔滨音乐学院副院长、纪委书记、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专业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处理招生工作相关的信访、投诉、申诉和仲裁。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批准,哈尔滨音乐学院的 艺术 类本科专业,自2020年起面向全国按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办法组织专业考试及招生工作。哈尔滨音乐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 专业目录 为准。2022年招生计划最终以黑龙江省教育厅的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我院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根据学院专业建设情况和发展需要,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或招考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或招考方向。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学制 第十七条 哈尔滨音乐学院招生专业包括: (一)音乐表演专业,具体包括美声唱法方向、 民族 声乐方向、西洋管弦方向、民族管弦方向、钢琴等5个方向。其中美声唱法方向学制五年,其他专业方向学制四年。 (二)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方向。学制五年。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包括作曲、合唱指挥等2个方向,学制五年。 (四)艺术管理专业。学制四年。 (五)舞蹈表演专业。学制四年。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九条 录取的考生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 考生须参加哈尔滨音乐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各专业文、理兼收(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考生计算综合分排名不分文理),文化课不设单科 分数线 ,不设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 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文化课成绩要求不低于2022年各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为: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 高考 文化课成绩过线后,根据考生 志愿 ,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末位同分者,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照听音、乐理、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过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按照听音、乐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50%﹢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学籍所在省(市、自治区)高考文化课总分×100×50% 艺术管理专业考生,在校考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学籍所在省(市、自治区)高考文化课总分×100 第二十二条 如果生源省份按照 专业设置 设有两批(两类)或以上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除标明我校所属批、类外,以低线为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高考文化课 录取分数线 均按照750分制标准划定。高考文化成绩满分非750分制的省市,需先按750分制折算(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所在省市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750),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均折算成150分制。如各省高考文化科目总分有调整,以各省市最新发布的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中,如合唱指挥方向生源不足,根据考生志愿,可采用钢琴演奏方向考生的专业校考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音乐表演专业中,如民族管弦低音提琴方向生源不足,根据考生志愿,可采用西洋管弦低音提琴方向考生的专业校考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考生基本乐理 二级 、听音二级和视唱二级成绩须分别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生基本乐理一级、听音一级和视唱一级成绩须分别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 第二十六条 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不低于170厘米、女生不低于165厘米。 第二十七条 如考生所在生源省份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按规定参加统考并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录取。 第二十八条 我院2022年不安排分省分专业制定招生计划,考生不享受国家及各省(区、市)照顾加分、降分政策。 第七章 新生 入学 第二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条 学院将在录取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组织专门调查。经查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属实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 学费 。学院2022年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9000元,音乐表演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4000元。艺术管理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学费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四人间)、800元/年(五人间或六人间)。 第三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等奖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学校还协助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本年度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哈尔滨音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音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教务处联系方式 电话:0451—58597688 电子邮箱:HCM5859@hrbcm.edu.cn 网址:www.hrbcm.edu.cn 学院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451—58597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