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汇算清缴对象; 汇算清缴; 一、汇算清缴时间为纳税年度结束后5个月(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例如,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二、汇算清缴对象: 1、实行会计核算和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无论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都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3、企业所得税核定定额征收的企业不得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 1、汇算清缴。在月度或季度结束后15天预付款的基础上,计算确定年度应付款。应补偿和应退税。 2、申报填写并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信息。 3、支付。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一些其他实施预付税法的汇算清缴工作。所得税和其他税种通常以纳税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年底后,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为了确保及时纳税。平衡仓储,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分月。季度预付税款、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征收方式。分月。季度预付款,一般根据纳税人本季度(月)的税收基础计算应纳税款,往往难以与年度决算的税收基础完全一致。因此,年底后,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和计算,结清税款,并对预缴税款进行多退少补。
2023年年度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汇算清缴对象; 汇算清缴; 一、汇算清缴时间为纳税年度结束后5个月(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例如,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二、汇算清缴对象: 1、实行会计核算和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无论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都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3、企业所得税核定定额征收的企业不得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 1、汇算清缴。在月度或季度结束后15天预付款的基础上,计算确定年度应付款。应补偿和应退税。 2、申报填写并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信息。 3、支付。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一些其他实施预付税法的汇算清缴工作。所得税和其他税种通常以纳税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年底后,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为了确保及时纳税。平衡仓储,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分月。季度预付税款、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征收方式。分月。季度预付款,一般根据纳税人本季度(月)的税收基础计算应纳税款,往往难以与年度决算的税收基础完全一致。因此,年底后,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和计算,结清税款,并对预缴税款进行多退少补。
企业汇算清缴如何操作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为季度和年度两种情况。季度汇算清缴要在一个季度终了后的15日内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汇算清缴要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需要退款或作为下一年度应缴税款。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在该步骤,纳税人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若企业提供的材料齐全、无误,税务部门将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3、企业主动纠正申报错误。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自行发现申报错误,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将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4、企业结清税款。企业需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项和退税手续。至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流程基本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汇算清缴怎么操作?
律师分析:
合伙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纳税,年终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于每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交以下纳税申报资料: 1、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或外商投资及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 2、财务报表。 以上纳税申报资料各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审核后签收,将申报数据录入电脑,在申报表上加盖“征收章”。同时将纳税申报资料退还一份给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申报?
税务申报具体操作流程: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我要办税”,来到登录的界面,输入登录名及密码登录;2、登录进入税务局网站后,在界面中点击“我要办税”栏目;3、在“我要办税”项目的下方,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进入;4、来到按期应申报界面,这里显示了要申报的项目,拉向右侧,就会看到“填写申报表”的按钮;5、点击“填写申报表”,弹出请选择申报方式。分在线和离线,点击后面的申报;6、再次弹出提示询问本月是否存在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选择是或否,再点击进入申报表;7、弹出提示信息,即申报系统会帮您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过程会有些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即可;8、接下来就进入报表填写了,按照自己公司的数据进行如实填写后提交即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纳税人应对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地汇集、摊销或分配产品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正确提取折旧、工资附加费等费用。纳税人如果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机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