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心救人反被诬陷的事件屡屡上演,我们该怎么面对?
彭宇事件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许云鹤事件2011年8月16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殷红彬事件驾驶员殷红彬来看到一名老人倒地受伤,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没想到老太被扶起后竟指认殷红彬是肇事者。好在车内有监控录像,将整个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这才还了他清白。近日老人称自己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让儿子专程送锦旗致谢。刘子龙事件核心提示:2月28日,温州发生一起意外事故,76岁的李老太突然摔倒在一辆越野车前,司机下车扶起老太,并叫了一辆三轮车送老人去医院。事后,李老太家属认为,老太是被越野车撞倒的,提出索赔。司机则表示,自己绝对没碰到老人,只是做好事。目击者举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司机是在做好事。2月29日下午2点半,三名事件目击者主动到交警四大队二中队配合调查。“当时我正好在旁边指挥交通。”事发当地一位村治安队员金先生说,由于当地交通主线的繁荣路在修桥,所以过往车辆暂时从不是交通主线的河滨中路绕行。而仅有六米左右宽的河滨中路就经常处于堵车状态,他也因此每天要在这里指挥交通。事发当时,现场正处于堵车状态。“当时的情况我看得很清楚,越野车根本没有撞到老太太,老人确实是自己摔倒在地的。后来听说老人家属不但不感谢,反而指责做好事的司机,我听了很气愤。要都这样,还有谁敢做好事!”
当好心救人反被诬陷的事件屡屡上演,我们又该怎么面对?
当好心救人反被诬陷的事件屡屡上演,我们又该怎么面对?女童遭两车先后碾压 十余人路过冷眼漠视
彭宇事件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许云鹤事件
2011年8月16日,网友在华声论坛、爱卡汽车论坛等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殷红彬事件
驾驶员殷红彬来看到一名老人倒地受伤,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没想到老太被扶起后竟指认殷红彬是肇事者。好在车内有监控录像,将整个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这才还了他清白。近日老人称自己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让儿子专程送锦旗致谢。
如果没有监控录像的话 呵呵 不知道又要赔偿多少钱了哈 还好您幸运
刘子龙事件
核心提示:2月28日,温州发生一起意外事故,76岁的李老太突然摔倒在一辆越野车前,司机下车扶起老太,并叫了一辆三轮车送老人去医院。事后,李老太家属认为,老太是被越野车撞倒的,提出索赔。司机则表示,自己绝对没碰到老人,只是做好事。
目击者举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司机是在做好事
2月29日下午2点半,三名事件目击者主动到交警四大队二中队配合调查。
“当时我正好在旁边指挥交通。”事发当地一位村治安队员金先生说,由于当地交通主线的繁荣路在修桥,所以过往车辆暂时从不是交通主线的河滨中路绕行。而仅有六米左右宽的河滨中路就经常处于堵车状态,他也因此每天要在这里指挥交通。事发当时,现场正处于堵车状态。“当时的情况我看得很清楚,越野车根本没有撞到老太太,老人确实是自己摔倒在地的。后来听说老人家属不但不感谢,反而指责做好事的司机,我听了很气愤。要都这样,还有谁敢做好事!”
小悦悦事件让人心寒
令人极为痛心的一幕再次发生,13日下午17点30分许,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女童悦悦在过马路上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随后肇事车辆逃逸,然而噩梦再一次降临,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辆竟然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女童身上再次开了过去!悦悦躺在那里痛苦挣扎,在随后的7分钟时间里,先后路过的十余人离悦悦仅1米之隔全都当作没看见,甚至连个打电话报警的人都没有,这些人的良心到底哪去了?社会公德真的已经沦落到如此可恨可怜的地步了吗?
最恨第一个路人,其次是带着小孩那位阿姨。真想打他一餐。监控录像里的他还拐弯过去的。
最后,一位拾荒的阿婆把在死亡边缘挣扎的悦悦救起,但当时的悦悦已经像一个提线木偶般瘫作一团!相信所有看过2岁女童小悦悦被碾压视频的网友,都会忍不住心痛!这是多么惨烈的一幕又是多么痛心的一幕!人性!良心!如此泯灭堕落到极致?让我们怎么再相信世间还有真爱!天天喊着“雷锋精神永不倒”,现在看来真的是这样吗?
那些在小悦悦被车碾压后的整整7分多长时间内经过漠视的路人们?你们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我们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们到底在害怕什么?害怕被诬陷是吗?害怕做好事被讹是吗?没关系,您就算有千般顾虑不想去“碰”已经瘫软的小悦悦,打个110.、120求助电话应该没什么难度吧?怎么你们就能如此忍心呢?当越来越多的“彭宇案”发生,当好心救人反被诬陷的事件屡屡上演,我们又该怎么面对?
88岁老人摔倒无人扶窒息身亡
早报讯 9月2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医院救治,李大爷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该报记者赶到事发地知音西村菜场门口时,现场只剩下一小袋香蕉和一小摊血迹。卖莲蓬的易某称,那是李大爷留下的。
易某目击了事发全过程,她回忆,李大爷是清晨7点半左右在菜场门口跌倒的,面朝下摔在地上,他想站起来,但力气不够。附近的摊贩称,李大爷躺在地上一个小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人敢上前扶一把。直到老人的家人获悉后,才送往医院救治,但老人终因呼吸道窒息死亡。
老人红会医院门口摔倒 院方拒救致亡
早报讯 有目击者日前称,10月11日上午,66岁的老人龚维裘在距安徽省红十字会医院门口仅20米的地方摔倒,路人向医院求救后,医院却不予施救。半小时后,老人被120急救车送至合肥市105医院抢救,但最终还是不治身亡。 安徽省红十字会已介入调查。
天津彭宇案;天津版彭宇;天津彭宇视频
关于许云鹤案件的认识
1、身体接触并非伤害发生的唯一成因。
在大多数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车辆与行人或车辆之间发生物理接触或碰撞。但是,“接触”并非身体伤害的唯一成因,双方距离近、车速快、由于惊吓所致摔倒也可能致人摔倒受伤。本案中受害方是老太太,而且她错误翻越隔离栏,更容易被迎面快速驶来车辆吓倒致伤。
本案经过司法鉴定,结论为“不能判断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言即有可能接触也有可能没有接触。但法院认定许云鹤过错并判令其承担责任并非依据“接触”这一理由,而是客观分析事发现场原告与车辆位置、距离等因素,被告发现原告之时距离仅为四五米,从距离上看被告发现情况不及时,导致原告受到惊吓倒地受伤。
2.未投交强险,自身过错导致赔付10万元。
在确定本案系交通事故的性质后,法院客观分析事发原因认定许云鹤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赔偿原告合理损失的40%,这种考量并无不公。许云鹤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不为其车辆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依据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一般而言,如果不存在未投交强险的事实,判令许云鹤赔付10万元,可能有些不合理,但存在许云鹤未投交强险的事实的话,判其承担全责就可以理解了。
3、事实是关键
本案中的相关事实是:
第一,本案中法官裁判依据的事实并不是车与人接触导致人受伤,而是根据车与人在特殊情况下的状况而断定车对人受伤的影响事实。
第二,本案中另外一个案件事实是:许云鹤没有投交强险,才致使其承担全部责任,被判10万多元赔偿,如果不存在这一事实,最多也就是1万左右。
第三,本案中的案外事实是:许云鹤是天津电视台记者。
综上所述,提醒广大网民和社会公众对该案保持冷静、客观的认识,不要人云亦云,更不要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作出判断。
事情没有清楚前 妄下结论说谁错都是不对的
如果假设驾驶人真的撞了老太婆 那就更加可恶
事实真伪不明该如何裁判--从民事诉讼法学视角谈天津彭宇案的裁判
事实真伪不明该如何裁判--从民事诉讼法学视角谈“天津彭宇案”的裁判张卫平在“南京彭宇案”已经过去了四年之后,又一个被舆论称为“天津彭宇案”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人们对该案一审法院——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议论纷纷,总体而言似乎质疑者众。由于四年前我曾经在学理层面关注过“南京彭宇案”,因此对所谓“天津彭宇案”也自然会有所注意。所谓“天津彭宇案”是指原告王某诉被告许云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本案关键点有两个,一是本案主要事实;另一个是如何理解适用法律。在适用实体法方面,红桥区法院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具体是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前者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后者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如何正确理解适用这两条规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第七十六条规定本身就非常有争议。对此,这方面的专家应该更有发言权。我感兴趣的是与我的研究专业相关的问题,即关于本案主要事实的认定问题,这是裁判的前提。首先,我们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南京和天津的这两个案件都涉及被告是否将原告撞倒造成人身侵权的问题,但法院对此案在事实的认定上与“南京彭宇案”有很大的差异。对此案,法院没有就侵权事实作出明确的认定。“南京彭宇案”原告指控的事实则是法官适用经验法则推定的。在民事诉讼上的法理问题是,一审法官如此适用经验法则是否妥当。我的评价是,该案没有正确适用经验法则,推定彭宇侵权事实成立是不妥当的。在“南京彭宇案”中,从原告、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看,很难认定原告指控的事实是成立的,当然也不能断定被告的辩护就成立,应当说被告是否侵权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在天津王某诉许云鹤案中,红桥区法院并没有认定被告许云鹤的行为与原告受伤之间有因果关系。原告在诉状中虽然指控,被告所驾车辆前部撞倒了原告,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但法院援引的两个证据表明无法认定被告所驾的机动车是否碰撞了原告。一个是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该证据载明:“当时双方对此事故的基本事实陈述不一致,都无法提供证人及证明交通事故事实的相关证据。”另一个是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意见书》。对于该鉴定意见,判决书认为,既不能确定被告所驾车辆与原告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该车与原告没有接触。也就是说,鉴定意见没有得出结论。从判决书看,案件的主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情形。当然,这里涉及另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即被告的车没有碰撞原告是否也构成侵权的问题。因为侵权责任所要求的侵权行为与侵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并不一定与被告的车碰撞到原告等同,是否构成因果关系涉及到加害人行为的性质问题,如果被告驾驶的车辆违章超速,在距离受害人很短的距离内突然刹车,导致受害人受到惊吓倒地,这也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与侵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注意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与事实上的因果关系是有区别的,两者的区别以及两者是否应当有区别是诉讼法上争论的重大问题之一。从法律因果关系论出发,因果关系并非完全客观的,与价值评判有一定的关联,被告行为人的违法性或非道德性都可能影响因果关系的构成)关联到因果关系认定的正当性问题。被告所驾的机动车没有超速,原告又违章跨越护栏的情况下,即使受到惊吓倒地,也很难认定被告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这里涉及到另一个事实问题,即是否超速行驶的问题。从判决书看,并没有涉及该事实的认定问题。其次,我想说的是,当案件主要事实真伪不明时,法院应当如何裁判的问题。也许在人们看来,法院审理案件就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不能查清事实怎么能裁判呢?法院也当然能够查明案件事实。这里应当注意的是,法院审理的首要任务和工作就是查明案件事实,而且应当尽可能查明案件,只有正确认定事实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但是,应当查明与实际上能否查明是两回事。因为案件事实是已经发生的事实,这些事实能否在案件审理中完全还原取决多种因素。民事诉讼主要依靠的是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有的事实当事人一方虽然掌握证据,但该证据对自己不利,该当事人是不会提出的。有的事实虽发生过,但无法获得证据加以证明。人们在发现事实方面受手段和成本的制约,有的事实是难以在一定时间内发现的,法院作为裁判的中立者,也不可能像公安机关那样利用侦查手段去发现民事案件中的事实。因此,案件审理常常会遇到某些案件的主要事实无法查清,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民事诉讼又不能拒绝作出裁判,因为拒绝裁判也就意味着原告败诉。这就必然涉及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如何裁判的问题。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法院怎样裁判才符合程序正义、接近实体正义是一门非常讲究的法律技术科学。目前,在民事诉讼中,当案件主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法律上的处理方法是举证责任或证明责任规则,即按照一定的规则,应当对某一事实承担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没有能够证明该事实存在与否,该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就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关于证明责任负担的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2年)中有明确的规定。该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根据这一规定,原告王某必须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所依据的事实(被告人驾车撞倒了原告)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不能证明的,法院又无法查明案件真实事实时,本案原告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法院能够认定案件事实,那么即使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没有足够的证据,也不一定要败诉,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作出裁判。而且,举证责任只是一种当事实真伪不明情形的次优选择,是一种不得已的方法,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并不意味着提出请求的人就不是权利人,只是权利人主张的权利所依据的事实无法证明而已。在实务界,人们对举证责任制度还有异议,还不能理解,因此,导致有的地方法院根本没有适用最高法院的这一规则。作为一项复杂的法律技术规则,最高法院的证据规定应当说还有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但不适用、不遵守最高法院的这一规则是不妥当的。最高法院规定的举证责任制度仍然是解决案件主要事实真伪不明情况下如何裁判的相对最好方法,是各级法院裁判的正当依据之一。而且,我们也可以在实践基础上对举证责任制度加以修正,而不是完全排斥举证责任制度。在本案中,我们从其判决书中看到,红桥区法院没有认定被告有碰撞原告的事实,但又认为:“假设被告在交通队的自述及法庭的陈述成立,即双方并未发生碰撞,原告系自己摔倒受伤,但被告在并道后发现原告时距离原告只有四五米,在如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被告车辆向其驶去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一方面判决对事实作了假设,另一方面似乎又想说虽然没有碰撞,但被告的行为与原告倒地之间也有因果关系。显然,这样的裁判是难以服众的。比较正确的做法是,在双方证据均没有说服力,法院难以查清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应当适用举证责任的规则作出裁判(当然,可以首先进行调解),这样的裁判才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如果法院裁判被告承担责任的理由是被告的车尽管没有碰撞到被告,但吓倒了原告,被告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依然存在因果关系,则法院应当明确说明为什么如此认定的理由,遗憾的是法院没有如此。我们还应当注意的问题是,原告在诉状中指控是被告的车撞倒了原告,但法院有没有认定被告的车是否撞倒了原告的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按照上述所言举证责任的法律后果,原告应该败诉。另一方面,法院能否在原告没有主张自己是被被告的车吓倒的情况下,以被告的车吓倒了原告,导致原告受到损害,而作出被告承担损害责任的判决吗?(作者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为你辩护网编辑整理
做好事被诬陷怎么办
法律主观:被人诬陷的处理办法:应及时报警。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后果严重的,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如果做好事被诬陷还会做吗
会的,做好事被指责后还要做。做好事反被人诬陷一次,以后还是可以继续做好事的,因为诬陷你的人心里是黑暗的,他看不出人是有多么的光明,所以对你的做好事行为是有误解的,如果你持续坚持做好事,不仅让自己的心灵更美,也让周围的人会越来越光明,这就是做好事的好处。
一、每一份善意,都应该被温柔以待。
中国有句老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老祖宗早就告诉我们,做人,哪怕是再小的善事,也应该去做,而再小的坏事,都不要做。然而,有些人却似乎早就把这一切忘得一干二净了。他们对做善事的人各种吹毛求疵,甚至进行各种恶毒的揣测,而对自己在网络上诋毁他人,一次又一次侮辱他人的善良却做得得心应手,着实让人觉得害怕。
真心希望,大家不要被那些居心叵测的人带节奏,对于那些做了好事、善事的人,我们都应该心怀感激,因为他们用善心和行动温暖着别人。也许他们做得不完美,没有办法做到符合每个人的要求,但是只要他们是善意的,就应该鼓励和表扬,因为每一份善心都值得被温柔以待。
二、不要成为毁灭善良的帮凶。
每当看到有人骂那些做好事的人,我内心都会有一种恐惧,那是一种对冷漠世界的恐惧,因为这样的言论越多,那意味着未来做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少,我们的世界就会变得越来越冷淡。每个人都是渴望被理解的,那些做善事的人也不例外,如果他们做了善事还要被骂,那对他们来说是一件何等寒心的事啊?
所以,我真心希望,大家不要再去指责那些做好事的人,善心无大小,哪怕他们只捐了10块钱,那也是一分善心,都应该收获感谢。因为所有的大爱,最初都是由小爱汇聚而成的。千万不要跟着那些居心叵测的人去指责任何一个做善事的人,不要成为毁灭善良的帮凶,如果那么做了,最终受影响的,只会是自己。因为人生无常,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会不会是你身边的人,甚至是你自己!
三、虽然无奈,但也不得不承认,大千世界,什么人都有,有人不管怎么被骂,都会坚持做善事。
但同样,有人哪怕他接受了他人的帮助,仍然可以对他有恩的人反咬一口。我们没有办法改变他人,更没有办法让那些无良之徒消失。那么,面对无良之徒,我们能做什么呢?我认为以下这些小事还是可以做的:
1、 如果发现有人在网络上毫无根据地诋毁那些善良的人,我们可以对他们取消关注,或者直接把他们拉黑,没有人关注,他们就会慢慢失去做跳梁小丑的动力。
2、 永远不要去捧一个因为负面事件走红的人,如果发现他们因为负面事件走红后去做生意、带货,马上拉黑 只有让“黑红”红不起来,才不会有人去做。
3、 如果在网络上发现有人传递不实消息,或故意用一些侵害他人的方式博取关注,扰乱社会秩序,随手点举报,让他们无处可蹦跶。
四、其实这种事情有很多,也有不少发生在我们身边,所以就导致了好人越来越难做,曾看到过一本书,上面有关善良这么说,你的善良必须有所锋芒,就是在告诉大家,善良也是要有底线的,做善事要保证自己不受到伤害才行。
最后,我想说的是:善良是要有底线的,当你温善良的对待其他人的时候,如果他没有心怀感恩,你的善良就不值得一提。希望大家在善良之余,也要学会拒绝,远离那些无度向你索取的人,也远离那些白眼狼,你的善良应有所底线。
车被刮了,没监控,怎么办
车被刮了周围没监控是很难找到肇事者的,只能是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来现场取证,然后根据保险公司评定,再结合车辆的保险作出相应的理赔。如果没有监控录像、行车记录仪等相关的证据提供调查,案件也损失比小的,并且不能确定有犯罪事实存在,公安机关一般不予以立案。如果是有证据、或者案件的损失比较大的,那么交警部门就会立案调查。但具体会不会立案调查,需要看当地的公安机关执法的力度决定,实际生活中有些地方公安机关比较负责,有些可能看到案件损失比较小,就叫车主自行报保险处理。发生车辆刮擦事故注意事项如果车子不小心与其他车子发生刮擦事故后,应立即选择较合适地点停车。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关掉车子的引擎。夜间还要开示宽灯、尾灯。在上则需在车后方设置危险警告标志。注意仔细检查车辆状况,最好随身携带有拍照功能的设备,比如数码相机、手机等,及时对刮擦部位、车况进行记录。拍摄时要体现双方当事人同时在现场的取景,并多角度地对车前侧、车后侧、碰擦部位进行拍摄。
碰瓷的摔倒老人要不要扶?
从良心上讲肯定会去扶,但现实案例中有好多助人为乐的好人在这种情况下惹上了不必要的麻烦,假如这种情况发生在我面前,在不想惹麻烦的前题下,首先报警说明情况,另外看周围是否有人证或监控,能为我在扶摔倒的老人后而脱身,为什么我这么谨慎呢?我一位同事早些年晚下班开车回家的路上就遇到一位六十多的菜农骑自行车摔倒在路上,而且摔得很重,作为一个有良心的人肯定毫不犹豫的去扶,但我同事就这一扶惹来了麻烦,因为摔倒的菜农伤势很重,不能讲话,然后他选择了报警和120。当警察到现场和我同士说明具体情况,同时警察也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观察,警察还是要求我同事出示身份证和个人的详细笔录才放行,当然这是警察处理案子的必要手续不足为怪,但后来菜农在医院治疗其间他家人总怀疑是我同事车撞的,警察也说明了当时的情况,但他家人就是不依不饶,总是上门找麻烦,直到菜农苏醒后说明真实情况后此事才了结。真有时好人也难做。我认为不管摔的程度怎样、第一时间打110 报警!第一、不管他(她)是否好坏人、还是想碰瓷,我们都不好判断,报警最直接。第二、就是真的摔了、120 也会迅速赶到,毕竟他们是职业人员,对抢救也有好处。 当今这个世道、虽然还是好人多,但也让少数坏人搅成了一塌糊涂,真假实在难分!在看看这个年龄段的人群吧:广场舞扰民、公交车占座、哄抢公共设施、出言不逊、依老卖老、甚至丢人都丢到了国外! 我们是一个尊老爱幼的民族,把自己的父母实实在在的孝顺好了,这才是天下第一要素。
碰瓷的老人摔倒了,扶还是不扶
从良心上讲肯定会去扶,但现实案例中有好多助人为乐的好人在这种情况下惹上了不必要的麻烦,假如这种情况发生在我面前,在不想惹麻烦的前题下,首先报警说明情况,另外看周围是否有人证或监控,能为我在扶摔倒的老人后而脱身,为什么我这么谨慎呢?
我一位同事早些年晚下班开车回家的路上就遇到一位六十多的菜农骑自行车摔倒在路上,而且摔得很重,作为一个有良心的人肯定毫不犹豫的去扶,但我同事就这一扶惹来了麻烦,因为摔倒的菜农伤势很重,不能讲话,然后他选择了报警和120。
当警察到现场和我同士说明具体情况,同时警察也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观察,警察还是要求我同事出示身份证和个人的详细笔录才放行,当然这是警察处理案子的必要手续不足为怪,但后来菜农在医院治疗其间他家人总怀疑是我同事车撞的,警察也说明了当时的情况,但他家人就是不依不饶,总是上门找麻烦,直到菜农苏醒后说明真实情况后此事才了结。真有时好人也难做。
我认为不管摔的程度怎样、第一时间打110 报警!第一、不管他(她)是否好坏人、还是想碰瓷,我们都不好判断,报警最直接。第二、就是真的摔了、120 也会迅速赶到,毕竟他们是职业人员,对抢救也有好处。 当今这个世道、虽然还是好人多,但也让少数坏人搅成了一塌糊涂,真假实在难分!
在看看这个年龄段的人群吧:广场舞扰民、公交车占座、哄抢公共设施、出言不逊、依老卖老、甚至丢人都丢到了国外! 我们是一个尊老爱幼的民族,把自己的父母实实在在的孝顺好了,这才是天下第一要素。
议论文关于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问题
老人跌倒到底我们该不该扶起来? 这个讨论我觉得很有必要.尊老爱幼、救死扶伤历来是我国的优良传统,谁家没有老人, 由于媒体曝光出诸多诸如彭宇案之类的扶助跌倒老人做好事反被老人诬为肇事者、甚至被法院以“常理判断”等逻辑推理的理由判决巨额赔款等案例,越来越多的人对搀扶跌倒老人心存忌惮. 简单不过的举手之劳,有可能惹来无尽的麻烦.社会公德,传统道德,在我们犹豫的目光中渐渐丧失. 当跌倒老人该不该扶作为问题,被全社会、被公众、被媒体热烈讨论的时候,其实已经证明某种程度上这个社会的公德已经破产了.显然,似乎作为社会人,谁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无良的南京法官、天津法官,以及制裁那些诬赖彭宇们的老人,理应受到谴责,但见死不救的围观者,是否也会受到道德、公义和良心的谴责? 武汉市88岁的李老汉在离家不到百米的菜场口摔倒后,众多围观者无人敢伸出援手,最终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的事件让整个社会震惊.公众对老人跌倒出现的冷漠和麻木不仁,整个社会都应该检讨,甚至每一个人都应该检讨.以前一直觉得类似老人跌倒该不该扶、应该怎么扶这些事情不是个问题,但现在还真成了一个大问题.类似南京法官、武汉老人这样的案例,虽然不能说是普遍的现象,但其折射出来的社会现实却是很严峻的. 我们对跌倒老人该不该扶的讨论,这绝非故意夸大问题的严重性,而是针对目前整个社会道德、价值观滑坡出现的现象提出质疑,因为类似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现象不仅仅发生在跌倒老人身上,还有其它的案例,比如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故事,比如围观跳楼自杀时出现一片幸灾乐祸的“快跳”的喊声,比如公车上乘客对小偷熟视无睹的常态等等,不一而足,这都早已成了全社会反思的问题,完全是一个社会问题. 自从南京徐老太事件开始,中国就开始进入国民道德沦丧期,开始瓦解中国人民的道德,想徐老太这种人开始肆意妄为,有法律支持,又可以获取巨额的回报,而且没有任何成本.而彭宇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高,从而开始冷漠国人的同情心,淡化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尔后如钓鱼执法等一系列事件,彻底麻木人们的怜悯之心,造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导致八旬老人倒地1个多小时而无人敢伸出援助之手.我可以肯定,大多数围观昔都是善良的人,可是谁也承担不起那巨大的代价.你能说人们冷漠? 苍蝇多的地方,是垃圾的原因还是苍蝇的原因?
写一篇关于老人摔倒扶不扶的议论文
老人倒地,扶还是不扶?在传统道德氛围里,这不应该是一个问题。然而,在今天却成为一个道德选择难题。从2006年“彭宇案”,到今年“殷红彬案”、“许云鹤案”,这一难题由于执法因素的介入,变得使人更加困惑。不久前,卫生部公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专业技术指导也无助于破解社会道德难题。 由此,我们更联想到:信任,本是一个和谐社会里最基本的要求—— 不是吗?当你打开水龙头,要相信里头流出来的水没有毒;过马路,要相信所有汽车都会在亮红灯的时候停下来;坐高铁、地铁,要相信它不会突然追尾;就是你睡觉,也要相信这屋不是“楼脆脆”;遇事报警,要相信警察不是盗贼的同伙……如果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喝白水也怕有害元素,我们还能吃什么? 讲小道理,如德国社会学家卢曼所说:“当一个人对世界完全失去信心时,早上甚至会没办法从床上爬起来。”讲大道理,一个缺乏信任的民族没有希望,一个缺乏信任的国家没有未来。大到社会,小到个人,没有信任,便如大海里的船,看不到航行的标识。 也许这个话题并不那么简单。如果正如学者们尖锐指出的:社会信任远不是靠一个时期的舆论引导或政治动员就能建立的。那么,我们该如何重建中国的社会信任?《思想者》特邀3位学者就此发表看法,以飨读者。 毕竟,我们是“老百姓”,不要变成“老不信”。十人中有九人缺德,不是德不好;十人中一人有德,就是德尚在。总得使有德的人多起来,总得让道德的土壤厚起来。古人说“厚德载物”,其实“厚德”,才能承载市场经济。 重建信任:“原汤化原食” “信任危机”来自“信仰危机”。毋庸讳言,当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存在信仰危机,其形成主要肇始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过度追逐物质利益,人的发展片面化,忽视或无视信仰和人生价值。加上中国传统信仰的世俗性与西方信仰的崇高性简单对接,有些人便会远离崇高,随顺世俗;面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现象和社会问题,一时间是非难分,荣辱莫辨;而信仰、道德教育虽有好的顶层设计却难接地气,在耀眼的金钱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当前信任危机的蔓延,主因是传统的信任在市场经济面前遭遇了尴尬。“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利”字当头,“信”也低头,熙熙攘攘,信任没了!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800字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800字 这在中国是一个普遍认可的既成事实的道德价值观,几千年来我们一直沿袭着这样一种价值体系,并把团结互助、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等观念视为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但是面临社会形态的商业化,类似这样被我们称之为优良美德的精神品质越来越被边缘化,在社会上,确实存在出于好心帮人却吃亏的现象,因而总会暴露出一些负面舆论,所以可能这类高贵的东西在某些人看来越来越不值钱。但即使是这样,学校就能因此找借口讨论说老人摔倒了就不用扶了?讨论的结果又是什么呢?如果要扶一把那还有讨论的必要性吗? 我们要知道助人为乐这是我们倡导了几千年的优良传统,每个人从小学开始就接受了这种思想品德教育,这是既成事实的道理,作为学校而言教给学生的,传播给学生的当然是我们国家几千来优良的思想观念,教育给孩子的当然是积极向上的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教书育人固然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难道今天在社会存在这么一种负面现象就不需要传播学习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之类的优良传统?按照这样逻辑是不是还要讨论一下我们该不该接受那种思想道德教育?我不容否认,当今的社会内确实存在这么一种现象,但也只是少部分的个案,我们不能因为一些个案就不接受那些好的思想,就不去帮助别人,否认我们优良的道德价值观,老人摔倒扶不扶只不过是被社会化了,但学校不应该被这种社会化而影响自己的教育价值观,所以这样的话题只适合在社会中讨论,在大学讨论就是一个悖论。 如果连“老人摔倒该不该扶”这样的基本常识性问题还能在大学去大做文章搞讨论的话,那么难道“坐公交车要不要给老人让座”也要辨论?在公共场所该不该乱扔垃圾也要辨论?在公共场所该不该随地吐痰也要辨论?同学之间该不该讲脏话也要辩论?……按照这样的思维逻辑,那在大学讨论的东西太多了,那么以前所学的思想品德观念有多大意义呢?这种对于“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的讨论本身就是对我们中华几千年优秀文化的一种蔑视和颠覆,实质上就是在怀疑我们社会主义道德观是否出了问题,就算别人扶了老人最后自己赔偿损失,虽然于私心理是很不平衡的,但他帮助老人的初衷是好的,并没有违背我们的道德价值观,还是能散发出人性的真善美,相反我们还更能认清社会的复杂性,以及更进一步的去了解社会,因此这就是社会的真实性,但不能因此否认这种帮助的意义,更不能认为这种帮助是错误的,可能在目前这种很不成熟的社会阶段里,这只能说明我们国人的综合素养相比国外还是有所差距的,不容否认这种现象在当下的社会阶段可能还会反应出来,因为国民素质水平还不是很高,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也很正常,但我相信随着这种思想教育的深刻认识,人们的思想觉悟会不断提高,以后可能也就不会存在类似于“老人摔倒该不该扶”这样的讨论了。按照理论上来讲,这样的话题是没有必要讨论的,但在社会当中吃哑巴亏的问题频繁发生,越发突出,就变成了一种社会病态,以至于让现在的大学也感冒,并且走火入魔失去了自己基本的事实判别能力和认知能力,一下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可见这种病毒具有非常强的渗透力和传播力的。 说起“老人摔倒该不该扶”这个话题突然让我起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可能我们同学在学校经常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假如你在一个同学后面排队打开水,当时就你们两个人,前面那个同学在打开水的过程中突然内急中途离开,但杯子仍然放在那水管下接水,他也没有跟你说,也有可能他忘记说了;但是你看到他杯子就快要装满了,这时候你是会眼睁睁看到他杯子的水溢出来视而不见还是帮他把杯子移走? 正常人的回答都是把杯子移走,这时候把杯子移走就是没有理由的,虽然没有人告诉你需要帮助,但是杯子里的水对你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暗示需要你的帮助,这种暗示不需要声音,不需要语言,只需要大脑的潜意识行为,因为我们知道水溢出来会浪费更多的水资源,所以把杯子移走是一种习惯性行为,是理所当然的,每个同学遇到这样情况基本上都会按照这样的思路去做的。所以,这样的问题也就没有必要当作公众话题来辩论来讨论了,那样在外人看来只是一种笑话,成为别人的一个笑柄。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800字!急! 父母都已过了花甲之年,我经常告诫二老双亲:当你们摔倒的时候,千万不要让别人扶起来,一定要自己站起来。如果你们自己站不起来,就给家人打电话,或者是给120打电话。为何?因为我的父母患有高血压,一旦让人扶起来就很有可能酿成大祸,悔之晚矣。 前晚,南京台园小区内,一名七旬老太在回家途中,不慎滚下台阶受伤,瘫坐在地上动弹不得,附近居民看见了无一人伸出援手。40分钟后,直到120急救医生赶到,老太才从地上被扶起,并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按照常理来说,一位七旬老太摔倒在地,附近居民应该把她扶起来,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大家想过没有?老太太年事已高,假如有人去扶起她万一发生意外,这个责任由谁来负呢?这也是警察来到都不敢扶起她的原因。 在我看来,那些居民的做法真是理发洗脚面——从上错到下,他们不应该首先选择报警,而是,应该先和她的家人联系,她的亲人来了,大家再帮忙送医院就不用担心被讹诈啦。假如她没有亲人,就应该首先给120打电话,医护人员扶起她还需要担责吗? 或曰:“老太太摔倒没有人扶是‘彭宇情结’在作祟,从中可以看出人情的冷漠来。”我个人认为,这样的观点简直就是发高烧不出汗——胡说,如果一个小孩子摔倒,有人把他扶起来,举手之劳,何乐不为?可是,一个老人摔倒,有人贸然把他扶起来,就很可能好心办坏事,害了老人。 老人摔倒为什么不能轻易去扶呢?道理很简单,老人大都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摔倒以后,他们如果是自己爬起来,根本就不会落下后遗症。一旦被别人用强大的外力硬生生地拽起来,就很有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轻则落下严重的疾病,重则就会丧命。兹事体大,岂能不防?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这是传统的美德,应该赞扬。但是,在帮助摔倒的老人这件事情上,必须谨慎行事。比如,有老人被车撞伤了,躺在当街上,如果没有人扶他,他就会生还。可是,有人随便把老人扶起来,结果,他一命呜呼啦。你说,这是帮助老人还是“谋杀”老人呢? 由是观之,遇到老人摔倒这种事情,还是要请医护人员来处理。那些不懂洋炮的人千万不要乱掰机子,这才是对老人负责任的做法。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400字 老人摔倒扶不扶 今天,老师一走入教室就说“我们今天要进行一个讨论:老人摔倒扶不扶?”顷刻间教室里乱成了一团,有点同学说:“不扶”,可有点同学说:“老人摔倒了要扶起来。”就在教室混乱中,老师说:“我们一起来征求一下各位同学的意见。” 我先站了起来说:“老人摔倒了一定是要扶起来的,如果是你的父母摔倒了,你难道不付吗?如果我们不扶起我们的长辈,是不是我们的良心没了,人倒了,可以再次把他(她)扶起来,可是我们中国人的良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呀!” 我说的话似乎镇定,说服了全班人。可是...... 王小小也反驳道:“老人如果反咬一口,我们可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最后,老师说:“我们见到老人摔是一定要扶的,我们中国自古都是可以让80岁的老人进入朝堂的,为什么如今老人摔倒了竟然不扶了呢?”事来于2006年11月20日在南京发生的“彭宇案”,是说有一个叫彭宇的,他再下公交车时,一位叫徐寿兰的一位老人摔倒了,他去扶老人,可是老人说是他弄的,法院说要彭宇赔了8万元给老人,最后,经过了仔细察看,法院要老人赔200多万给彭宇。 我们认为老人摔倒是一定要扶的。 老人摔倒扶不扶 一篇作文 500字 现实是最好的老师。在天津,许云鹤因搀扶摔倒老人而“吃”上了官司;在江苏南通,长途车司机救人后险遭诬陷;而在江城武汉,也同样有电动车车主因做好事而被赖上……于是,人们总是说服或者强迫自己去适应社会的冷漠与无情,适应社会的“潜规则”,努力去做一个所谓的“聪明人”。 在社会大环境面前,每个人都显得那么力不从心。我们渴望真-相,可是真-相往往被喧嚣所遮蔽;我们追求理性,可是理性经常被情绪性的态度所左右。面对“老人摔倒无人扶”这一社会困境,人们往往会批判社会风气的败坏、道德的沦丧、法律的不彰。而在浮躁的搅拌下,却很少有人关注行为本身。老人摔倒无人扶,从根本上反映了社会互动的匮乏。 “社会互动”是个舶来词,类似于人们常说的人际交往。社会互动与两个因子息息相关,一个是互动的意愿,一个是互动的能力。老人摔倒在地,扶一把、拉一把,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然而,人们为何不愿意俯下身子,伸出双手? 根据互动者之间的人际关系,可以将社会互动分为三种类型:情感关系、工具关系和混合关系。首先,从情感关系来讲,不同于传统乡村的“熟人社会”,现代都市更多的是一个“陌生人社会”,人们从事着各种不同的工作,又没有血缘关系的维系,“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便成为常态。试想一下,如果摔倒的是自己的亲人或者是熟人,会有多少人无动于衷?其次,从工具关系来说,在这样一个追逐金钱、讲究利益的时代,由于激励机制的匮乏,扶助摔倒老人,并不见得能得到什么“实惠”,反而有可能“惹祸上身”,趋利避害的本能下,听之任之或许是面对摔倒老人的“最优选择”。在二者的综合作用下,人们有力却无“心”,习惯了做“看客”和“围观者”,却不愿意做“行动者”和“参与者”。 摔倒老人无人扶,不是简单的个体现象,而是复杂的社会问题。社会环境的改变也并非朝夕之功,努力提高民众的社会参与则显得更为现实。社会参与提高了,社会才会充满活力,人与人之间才会充满温情,“摔倒老人无人扶”的悲剧才会不再上演。 老人摔倒扶不扶小作文100字 说起“老人摔倒该不该扶”这个话题突然让我起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可能我们同学在学校经常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假如你在一个同学后面排队打开水,当时就你们两个人,前面那个同学在打开水的过程中突然内急中途离开,但杯子仍然放在那水管下接水,他也没有跟你说,也有可能他忘记说了;但是你看到他杯子就快要装满了,这时候你是会眼睁睁看到他杯子的水溢出来视而不见还是帮他把杯子移走? 正常人的回答都是把杯子移走,这时候把杯子移走就是没有理由的,虽然没有人告诉你需要帮助,但是杯子里的水对你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暗示需要你的帮助,这种暗示不需要声音,不 需要语言,只需要大脑的潜意识行为,因为我们知道水溢出来会浪费更多的水资源,所以把杯子移走是一种习惯性行为,是理所当然的,每个同学遇到这样情况基本上都会按照这样的思路去做的。所以,这样的问题也就没有必要当作公众话题来辩论来讨论了,那样在外人看来只是一种笑话,成为别人的一个笑柄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3000万字急需! 父母都已过了花甲之年,我经常告诫二老双亲:当你们摔倒的时候,千万不要让别人扶起来,一定要自己站起来。如果你们自己站不起来,就给家人打电话,或者是给120打电话。为何?因为我的父母患有高血压,一旦让人扶起来就很有可能酿成大祸,悔之晚矣。 前晚,南京台园小区内,一名七旬老太在回家途中,不慎滚下台阶受伤,瘫坐在地上动弹不得,附近居民看见了无一人伸出援手。40分钟后,直到120急救医生赶到,老太才从地上被扶起,并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按照常理来说,一位七旬老太摔倒在地,附近居民应该把她扶起来,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大家想过没有?老太太年事已高,假如有人去扶起她万一发生意外,这个责任由谁来负呢?这也是警察来到都不敢扶起她的原因。 在我看来,那些居民的做法真是理发洗脚面——从上错到下,他们不应该首先选择报警,而是,应该先和她的家人联系,她的亲人来了,大家再帮忙送医院就不用担心被讹诈啦。假如她没有亲人,就应该首先给120打电话,医护人员扶起她还需要担责吗? 或曰:“老太太摔倒没有人扶是‘彭宇情结’在作祟,从中可以看出人情的冷漠来。”我个人认为,这样的观点简直就是发高烧不出汗——胡说,如果一个小孩子摔倒,有人把他扶起来,举手之劳,何乐不为?可是,一个老人摔倒,有人贸然把他扶起来,就很可能好心办坏事,害了老人。 老人摔倒为什么不能轻易去扶呢?道理很简单,老人大都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摔倒以后,他们如果是自己爬起来,根本就不会落下后遗症。一旦被别人用强大的外力硬生生地拽起来,就很有可能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轻则落下严重的疾病,重则就会丧命。兹事体大,岂能不防?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这是传统的美德,应该赞扬。但是,在帮助摔倒的老人这件事情上,必须谨慎行事。比如,有老人被车撞伤了,躺在当街上,如果没有人扶他,他就会生还。可是,有人随便把老人扶起来,结果,他一命呜呼啦。你说,这是帮助老人还是“谋杀”老人呢? 由是观之,遇到老人摔倒这种事情,还是要请医护人员来处理。那些不懂洋炮的人千万不要乱掰机子,这才是对老人负责任的做法。 真实的情况是老人倒下后,周围的人看的不同表现:有的看了心软想扶担心会惹祸,而有的生怕打麻烦就敬而远之,还有感叹如今的社会这样的事情不能不管,但是却多数人只停在口头上,而少了行动,最后一个拾荒的老人扶起了他,还替老人打了公用电话找到家里人。其实爱心人都有,只是社会提倡爱心行动的助力太过于单一,目前依靠个人的能力有限,这种情况最好大家打社会求助公共服务电话最好,这样的救助好记的电话越多越好,才能换起良性的回归。 希望帮到你 望采纳
关于老人摔倒扶不扶的作文
我们大家应该还记得春晚上《扶不扶》的小品吧。下面一起和我学习一下老人摔倒扶不扶 作文 吧!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篇一:
前几天,我从报道上看到:在武汉,有一位老爷爷摔倒,老人摔倒后聚集了不少围观路人。一位好心女子欲上前翻看老人是否随身携带急救药物,但被人“好心”劝阻。此后再无人上前施救,直至老人生命终结。
这是为何?按常理说一位八旬老人摔倒在地,应该有人把他从地上拉起,可是有些人怕重蹈覆辙,将老人扶起却被反咬一口。为此,我特意采访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爸爸和妈妈都一致认为:如果有人在场,就多找些人一起扶;如果老人年事已高,就拨打120,让医务人员来处理。
我认为:现如今的人生怕自己吃一点亏,扶起老人这样举手之劳的事都不肯做。就算被老人诬陷,但自己要相信,法律总会还自己一个清白。尊老爱幼自古以来就是传统美德,如果大家都各自打着小算盘,那这还算美德吗?想想看,如果有一位老人摔倒在你的面前,你伸伸手,一条生命就被你拯救,你转身离去,可能一条生命就会就此终结。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这是传统的美德,应该赞扬。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篇二:
现在的人,总是担心一件件的事情,担心人品质的好与坏,这一切的担心是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造成的。
记得我有一次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这样一篇 文章 ,讲的是在一次某公司的 面试 中,许多人看到了有一个老年人摔倒在地上,却一个个都装着没有看见,只有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人上前扶起了老人,结果最终就是那位年轻人被录取了,原来那位老人就是该公司的董事长,而那场面试在老人摔倒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了。就是因为那个年轻人扶起了那位老人,老人就对年轻人产生了信任,缩短了心灵的距离,所以年轻人才被录取的。
我到现在还记得我和好朋友开始往来的那个第一次的过程。在小学的时候,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十分的出众,有一次语文考试只得了60多分,那时我十分的沮丧,希望有一个人能安慰或鼓励我一下,但没有谁注意到小小的我,只有他注意到了我,放学的时候,他主动和我一起走,并且说了很多安慰我和鼓励我的话,我当时的心中就对他产生了信任,后来,我俩就成了班上人人都羡慕的铁哥们,后来,我问他那时候为什么要来安慰我,他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我那时很需要别人的安慰。虽然他是不经意的,但是就是因为他的不经意才让我们成了铁哥们。
记得在初一选班长的时候,我那时是刚来到重庆,班上的同学我一个也不认识,那时感到一丝丝的恐慌,觉的十分的孤独,就在那时,我们的现任班长,上前来主动和我打招呼和交谈,就在他和我打招呼的那个时候,我和他心灵之间仿佛架起了一座桥一样,而架起这座桥的根本原因就是信任。我和他现在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我也在那时选班长的时候投了他一票。
我们每一个人之间,只有都存在着信任,就可以缩短人们心灵之间的距离,在人与人之间架起一座美丽而又牢靠的心灵之桥。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篇三:
在金钱和良知的面前,我们选择良知。——题记
今天中午的《今日说法》讲到了老人倒地扶不扶这个问题。在今天的节目中,主人公是一位大客车司机和已经81岁高龄的老奶奶。
片中,8月28日大客车司机殷红彬叔叔驾驶大客车路过立交桥时,看到一位老奶奶倒在桥上,于是就靠边停车,好心将老奶奶扶了起来,结果却被老奶奶说成他是肇事者。万幸车上装有摄像头监控,又找到了车上乘客的证词,最后才还了司机叔叔的清白。
看到这里,妈妈问了我一个问题:“假如你碰到这样的老人,你扶不扶?”我很干脆地回答:“扶!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妈妈又问:“假如老人说是你肇事怎么办?”
“那我就先打110和120,然后找来一些人一起扶,也可以互相证明。”
妈妈又问:“假如周围没有人,你怎么办?”
“那我还是要先救人!”
“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可要冒着很大的风险呀!”
“冒着很大的风险也要扶啊!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是老人摔倒,大家都不扶,那该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啊!再换位思考一下,我也有老的一天,假如我也摔倒了,旁边有人看着,却不扶我起来,那该是多么的寒心啊!再说了,也不是所有的老人都会冤枉人的,一个人不能代表所有人。”
妈妈听了我的话,赞许地点了点头。
节目中讲的一些真实的 故事 ,让我们陷入深深的思考。
有一位年轻人因为扶老人不周,导致了老人的死亡,他心里十分内疚,曾经四次登门,要求赔偿老人家人,均被拒绝。老人的家人拒绝的理由是,在金钱和良知的面前,我们选择良知。
有一位小姑娘和一位阿姨帮忙吧老人扶了起来,并送往医院,旁边有些人还劝阻他:“你现在扶了,到时候老人赖上你该怎么办?”可是小姑娘不听,把老爷爷送往医院以后,又通知了家人。正因为小姑娘的及时救助,才把老爷爷从生死线的边缘拉了回来。老爷爷一家多次登门 拜访 要感谢小姑娘,可小姑娘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我只希望有一天,你们要是看到了这种情形,也能够把人扶起来。”
另一个故事让人很是心酸,一位老爷爷,自己走路摔倒,旁边围了一圈的路人,可是,竟没有一个人去扶。最后,终因血液堵塞鼻孔,影响呼吸,导致老人窒息死亡。
老人倒地该不该扶,要让我说,肯定是一个字——扶。因为老人毕竟年龄大了,手脚也不灵活,万一倒在地上,要是没有人帮忙扶起,将会导致老人会有生命危险。
助人为乐原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倒地扶不扶,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可是,就在金钱的驱使下,就在和平安宁的今天,却成了困扰人们的一个大问题。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伸以援手,播撒爱心。其实,老人倒地该不该扶,其实不是问题,只要每个人都有一颗正直的心,所有的问题就都会迎刃而解了。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期待着,有一天,老人倒地扶不扶,变成永远的过去……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篇四:
一个热心小伙儿看见一位老人在商店门前摔倒了,赶紧上前将其扶起,不料,老人来了一句:“你害我干啥?”后来,警方调取了监控录像,还原了老人自己摔倒的真相。这是近日发生在洛阳的一个真事。
有了“被讹”的先例,好心的人们苦恼起来:老人摔倒,扶不扶?发生在身边的一件事给了我答案。
最近,爷爷身体不适,要在医院动手术,爸爸和姑姑上班很忙,妈妈只好请假去照顾爷爷,家里只剩下奶奶一人。
一天中午放学后,妈妈接着我就往家赶,突然接到了奶奶的电话。妈妈一接电话,却是一个陌生人在说话:“哦,大姐,您妈刚才在路上摔倒了,我把她扶了起来,又问了她家在哪,把她扶回了家,我在她的手机里找到了您的手机号……”“好的,好,我这就回去!”妈妈加快了回家的速度。
到了家,只见奶奶在床上躺着,一位二三十岁的叔叔站在奶奶旁边。“我饿了,冰箱里没有现成的,我只好自己出去买,一不小心摔倒了,多亏了这个小伙子!”“大娘,这是应该的!”被奶奶一夸,那个叔叔害羞地挠了挠头。
奶奶只是腿上擦破了点皮,没有大碍。知道奶奶没事,那个叔叔才放心离开。
现在,我有了答案:老人摔倒了应该扶!让我们都争做“活雷锋”!
近两年比较有争议的刑事案件
法律主观: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以下就是关于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的回答: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措施,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够实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取保候审需要符合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因应该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以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公安机关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符合逮捕要求的; 3、案件在规定的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但又需要继续侦查的。 需要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而且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冷漠事例都有哪些?
2008年11月20日晚,一位广西南宁的女大学生在盘锦实习期间,突遇车祸,生命垂危。受害人被车撞击从高空坠落,肇事司机撞人后连停都没有停一下;受害人的手包被撞飞,当受害人男友捡到手包时发现拉链已被拉开,趁火打劫的人将受害人包里的5000余元现金一掠而光。女大学生深度昏迷,双侧瞳孔散大,呼吸停止。经CT检查,诊断为双侧颅内血肿,闭合型颅脑损伤,特急性双侧颅内血肿,广泛性脑挫裂伤。如今,女大学生已昏迷五天。东借西凑,先给院方交了两万多元治疗费以后,她的男友和亲人还在多方筹措救命钱。2010年11月5日,都江堰中兴镇老桥桥头发生了一起令人心寒的事件:一名弱女子深夜遭遇歹徒追杀,发出撕心裂肺的呼救,整条大街的居民听到了呼救,却无人开门制止,惟一还开着门的店主居然马上拉下了卷帘门!这名女子最后在绝望中被暴徒殴打致死??武汉15岁男孩搀扶倒地女子被指为肇事者2011年10月25日下午,“天津许云鹤”在武汉成为现实版,一女士在汉口民权路铜人像附近被电动车撞倒后,被一名15岁的男孩扶起,女士咬定男孩为肇事者,而男孩表示,肇事的是前面一辆电动车,他在后面看到后才停车相助。现在社会怎么了,伸出援助之手还没诬陷成肇事者,以后谁还会继续这个伸出援助之手,怕最后都是站在旁边 冷眼旁观吧!茅盾《动摇》九:“_ 方罗兰 _转念到太太竟还是为此对自己冷漠,并且屡次询问而不肯说。”魏巍《东方》第六部第五章:“从他们流露出来的眼光里可以看出,不是恐惧,就是仇恨,再不然就是极端的冷漠,令人感到比冰水还冷,真使你不寒而栗。”冷漠,对一切都不在乎,冷漠是感情的顶点。对于爱的冷漠 或许可以只记得一个真爱;对于人的冷漠 或许可以只记得一个亲人;对于你的冷漠,或许可以让你忘记一切??冷漠是指对他人冷淡漠然的消极心态。冷漠主要表现为对人怀有戒心甚至敌对情绪,既不与他人交流思想感情,又对他人的不幸冷眼旁观、无动于衷、毫无同情心。冷漠通常因受人欺骗、暗算等心灵创伤或因种种原因受人漠视、轻视甚至歧视所致。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使其在人际交往中带上灰色眼睛看待人生,逐渐失去了应有的热情和同情心。 我们对人要热情,不要冷漠。
要一些社会冷漠的事例
社会上出现很多啊,老人自己摔倒没人扶,不是没人有爱心,因为太多的骗子和一些不要脸不讲理的老人摔倒了摔伤了不管谁扶起来,那么很可能这个帮忙的人就会被认定为推到老人的人,而要负责,甚至付住院费什么的。法律对此又无定论,也没高管对此下个方法定论。一旦这样的事情发生,好人被冤枉,法律判好人是错的,谁还敢扶呢?你说这是不想帮呢还是社会昏暗?
接头乞讨的人就不用说了,十个有9.9999个都是骗子,尤其是小孩乞讨的几乎全部都是骗子。小孩是被大人指使的。另外就是国家有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是有国家补助的。起码在当今社会基层的政府应该对这些人负责的。但是为什么这些人要出来乞讨?乞讨不是坏事,为什么政府不在专门的地点设立乞讨位置,并且出示可乞讨的证件或证明给需要帮助的人呢?但是他们的方法确实令人不解。不懂得用自己的努力来换别人的帮助,只是纯粹的伸手,谁看了舒服呢?加上骗子那么多,你说你路过他们了,还有多少时间去判断他们真假?只有一个做法,收紧腰包,走人。
上面说的都是轻的了。再给你来电强的。一个乞讨的小孩死在垃圾堆旁边,四五天没人报警。根本原因是法律太无能了,警察有太强暴了。这种事,谁报警谁倒霉。因为警察执法粗暴。对不对是你报警的,好与坏先把报警的人带进警察局再说,人家报个警,对不对就拉近派出所关几天这样的事情的是常事,而且关了你就关了你,连个说法都没有,关了几天,耽误了生活,影响了个人名誉不说还要给警察道谢,好像好人就该免费关一样,这样才造成人民不想去淌这个浑水。谁还敢有良心和道德去做好事?
其实你不该这样问,什么社会冷漠现象了。你到我的资料里去看看我问的问题,和那些问题的答案你就知道,其实不是社会冷漠,而是操纵这个社会的指挥者无能。管理着这么大的地方,处理事情的人却都带着高级官员面孔来处理人民的事务,因为他们是所谓的公务员,他们事情是公式,哪怕拉屎拉尿都是公务,因为他们上厕所的公务受累了他们还要因此公款吃喝。人民呢?人民只能忍受,只能自保而已。冷漠不是原因,丧失良心道德不是原因,人民仅仅是为了保命自保而已。因为出了家门以后,外面就真的太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