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时间:2024-07-10 23:46:51编辑:小松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基本概况

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通过采取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措施,持续改善了首都空气环境质量。但是,目前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超过环境容量,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容易引发空气重污染。及时有效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对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健全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结合近年来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实际,借鉴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经验,在对《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形成《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参考资料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介绍

北京市政府2015年3月30日发布《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预案》规定,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蓝、黄、橙、红4个级别(由轻到重)。一级预警时,全市范围内依法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此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2013年发布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同时废止。

雾霾红色预警意味着什么意思

1 空气污染红色预警是什么意思 空气污染红色预警即预测未来持续三天出现严重污染,是预警响应最高级别。当环境空气污染指数达到300以上并持续3天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2 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 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预警四级)、黄色预警(预警三级)、橙色预警(预警二级)和红色预警(预警一级)。 (一)蓝色预警(预警四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1天(24小时)。(二)黄色预警(预警三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2天(48小时)。(三)橙色预警(预警二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72小时)。(四)红色预警(预警一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以上(72小时以上)。 3 雾霾红色预警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如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 4、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 4 雾霾天的人体保健 1.饮食清淡多喝水 雾天的饮食宜选择清淡易消化且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多饮水,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这样不仅可补充各种维生素和无机盐,还能起到润肺除燥、祛痰止咳、健脾补肾的作用。少吃刺激性食物,多吃些梨、枇杷、橙子、橘子等清肺化痰食品。 2.搞好个人卫生 在雾霾天气中,去上班或做其它的事情。回家后,及时的搞好个人卫生。 3.别戴隐形眼镜 隐形眼镜易使眼角膜缺氧,而在雾霾天气里,因为气压低,会使角膜缺氧加重,眼干眼涩不舒服。

北京雾霾什么程度会采取红色预警???

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霾黄色预警信号标准:预计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1)能见度小于3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等于80%。(2)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80%,PM2.5大于等于75微克/立方米且小于150微克/立方米。(3)PM2.5大于等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500微克/立方米。  2.霾橙色预警信号标准:预计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1)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等于80%。(2)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80%,PM2.5大于等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500微克/立方米。(3)PM2.5大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700微克/立方米。  3.霾红色预警信号标准:预计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1)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等于80%。(2)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80%,PM2.5大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700微克/立方米。(3)PM2.5大于等于700微克/立方米。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介绍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于2013年10月22日发布,完善了应急管理机制,空气重污染应急纳入全市应急体系统一管理;提高了预警分级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采取单日和多日重污染综合分级的方式;强化了应急响应措施,重点加大最高预警级别的强制性减排和健康防护提醒措施;规范了空气重污染预警指令发布程序。预案明确规定,当空气重污染预警为红色,即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全市范围内按规定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其中北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全部公务车辆的30%。

什么时候放寒假

2022-2023学期开始放寒假时间如下:一、北京义务教育阶段:2023年1月7日(星期六)至2月12日(星期日)放寒假,共5周零2天。非义务教育阶段: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至2月12日(星期日)放寒假,共4周零2天。二、上海寒假从2023年1月18日开始,2月14日结束。三、天津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1月7日(周六)放寒假。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1月14日(周六)放寒假,统一于2023年2月13日(周一)开学。四、重庆2023年1月7日起小学初中放寒假,高中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元宵节一过就开学。五、广东义务教育阶段1月9日-2月5日,高中阶段:1月16日-2月5日,2月6日统一开学。六、江苏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4日。七、山东青岛: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寒假开始。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普通高中学生寒假开始。淄博:2023年1月7日-2月5日。八、浙江杭州:2023年1月14日结束,1月15日起放寒假。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3年2月6日学生报到注册。九、四川1、成都:寒假从2023年1月16日开始到2月13日结束。2、自贡:寒假从2023年1月7日开始到2月9日结束。十、湖南长沙:寒假从2023年1月8日开始,2月4日结束。十一、陕西1、西安:全市小学于2023年1月7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23年1月14日起放寒假。2023年春季开学2月5日(星期日)报到。2、榆林:2023年1月7日放假,2023年2月13日开学。

什么时候放寒假?

2022年最后一个月,国内新冠仍在反复,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网课结束时间杳无音讯,多省寒假时间却尘埃落定。
省份2023年寒假放假时间及具体安排
北京义务教育阶段:2023年1月7日(星期六)至2月12日(星期日)放寒假,共5周零2天。
非义务教育阶段: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至2月12日(星期日)放寒假,共4周零2天。上海寒假从2023年1月18日开始,2月14日结束。
山东青岛: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寒假开始。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普通高中学生寒假开始。
淄博:2023年1月7日-2月5日浙江杭州:2023年1月14日结束,1月15日起放寒假。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3年2月6日学生报到注册。
(注:各地具体寒假时间以当地教育部门发文为准)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预案内容

一、空气质量监测与预报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建立健全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报机制,根据地理、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排放状况,每日对空气质量进行预测预报,遇空气重污染时增加会商预报频次。市环保部门或其授权的监测机构统一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和预测预报信息,并不断拓展信息发布渠道,便于公众及时知晓。二、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预警四级)、黄色预警(预警三级)、橙色预警(预警二级)和红色预警(预警一级)。(一)蓝色预警(预警四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1天(24小时)。(二)黄色预警(预警三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2天(48小时)。(三)橙色预警(预警二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72小时)。(四)红色预警(预警一级):预测空气重污染将持续3天以上(72小时以上)。三、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对因沙尘暴形成的空气重污染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一)蓝色预警(预警四级)1.健康防护措施。(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2)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2.建议性应急措施。(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加大扬尘控制措施力度。(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二)黄色预警(预警三级)1.健康防护措施。(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2.建议性应急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2)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3)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加大扬尘控制措施力度。(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3.强制性应急措施。(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加大重点道路清扫保洁强度,减少交通扬尘污染。(2)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三)橙色预警(预警二级)1.健康防护措施。(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2)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如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4)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2.建议性应急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2)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3.强制性应急措施。(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2)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混凝土浇筑、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采取防尘措施。(3)按照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措施。(4)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5)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四)红色预警(预警一级)1.健康防护措施。(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2)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如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4)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2.建议性应急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2)原则上停止大型露天活动。(3)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3.强制性应急措施。(1)全市范围内依法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延长运营时间,加大运输保障力度。(2)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3)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4)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5)按照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措施。(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四、预警发布与解除市应急委、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的指令下达。(一)预警发布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委主任批准,由市应急办提前24小时组织发布。橙色预警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前24小时组织发布。黄色预警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并提前组织发布。蓝色预警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时组织发布。当发生空气重污染时,本市将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空气重污染情况及相关应急措施,加强自身健康防护。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可根据污染程度变化和最新预报结果,按预警发布程序报批后,适时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二)预警解除红色、橙色、黄色预警解除程序与发布程序一致;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和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的组织管理,提出应急措施,细化具体方案,有效组织落实并开展督促检查。各区县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空气重污染应急主体责任,逐级分解细化任务,并严格组织实施。(二)完善配套措施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结合部门和辖区实际,认真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工作台账,完善实施流程,明确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适时组织演练,不断健全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预案》发布后15日内,将修订完善后的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报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三)强化社会监督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公开应急措施等,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监督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鼓励对有关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12369、96310),并予以曝光。(四)严格督查考核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组织对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的督查考核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要对全市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各成员单位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京政发〔2013〕34号)同时废止。参考资料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制定背景

虽然北京市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通过采取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措施,持续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总量。但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超过环境容量,短期内遇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空气重污染。在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同时,针对可能发生的空气重污染,需采取更为严格的应急措施,以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3〕2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调整完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基础上,制定《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自《应急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京政发〔2012〕34号)即行废止。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有哪些

松散材料扬尘的管理措施搅拌站降尘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降尘管理措施现场道路硬化管理措施现场打围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程序:1、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及各专业公司施工场所划施工责任区 2、于施工现场道路等公共区域项目部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同进行清扫 3、粉尘工作环境施工员配备口罩等防尘措施并随注意检查、救护 4、拆迁现场原房屋设施施工期间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档主要路段围墙高于2.5 米;

建筑工地防尘措施

法律分析:建筑工地防尘措施:1、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2、在工程项目竣工后30天内,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3、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洗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4、施工工地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5、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损害评估制度。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第七十条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14号限行尾号是多少

法律分析:各个城市的不同,限号的好书也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14号限行尾号是多少

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决定于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起,恢复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所以,12月14日,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的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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