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的杀人案件
庭审的焦点是夏俊峰在扎伤两名城管队员时是否挨打。在执法局,夏俊峰刺死、刺伤3名城管,他称是遭殴打后自卫,但现场无其他目击者。11点左右,夏俊峰在滨河街行政执法中队的办公室里,刺死了执法队员申凯和黄旭东,随后出来又刺伤执法车司机阳伟。被捕后,夏俊峰称自己在办公室遭到上述3人殴打,因此被迫用随身携带的小刀自卫,杀死了2人。夏俊峰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称,进入办公室后,有3名执法队员,曹阳没有动手打他,后来去上厕所。申凯骂他,然后动手打他,“他用拳头打了我头部两下”,张旭东随即也来打他,申凯还用茶杯打他。“这时我急了眼,从右裤兜里掏出刀对着他们乱扎,然后就跑了。”夏俊峰说,他还削断了自己的一根手指。在办公室现场,目击者只有3人,其中两人为死者,另一人是夏俊峰自己。申凯的母亲李佩霞说,事后听申凯的多名同事介绍,申凯和黄旭东没有打夏俊峰,当时申凯在开处罚单,夏俊峰突然扎了黄旭东,申凯上前阻拦也被扎了。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范玉龙指出,申凯的尸检鉴定中,其身上有多处伤痕,而申凯在街头并未参与殴打夏俊峰,那么这些伤显然是在办公室与夏俊峰发生冲突时留下的。“夏俊峰在闹市被打不还手、东西被抢不还手,反而在办公室里,执法人员说服教育时却无缘无故用刀伤害申凯和黄旭东,这合常理吗?”范玉龙在辩护词中称,该案是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并殴打夏俊峰导致的,夏俊峰具有自卫情节。“我们两个队员都是一米八几,如果不是没有防范,怎么可能两个人都被他杀死?”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一名副局长认为,是夏俊峰突然拔刀行凶,报复执法人员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夏俊峰被殴打,因此不具有防卫情节,最终判其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65万余元。终审判决书中指出,当天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后,对液化气罐进行登记保存,夏俊峰阻拦,双方有拽、夺液化气罐的肢体接触,不属于殴打。而且在二审调查时,夏俊峰也否认有殴打行为。其承认是主动提出和执法队员回队里,再接受处罚,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而且夏的伤痕更符合双方拉扯形成的状态,证人证言也不能证实有殴打的情况,因此正当防卫的意见不能成立。此外,法院也驳回了夏俊峰“自首”的辩护意见。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我在场,还有好多人都在现场看到了夏俊峰挨打。我们找了6个证人证明夏俊峰被打了,这些证人都愿意到法庭作证,但是没有获准出庭。”在法官宣读判决书后,夏俊峰高喊“不服,他们乱说。”同时,舆论的一边倒的关注夏俊峰,而对于死者家庭的关注程度远远低于对夏俊峰的关注。似乎有人在刻意的制造悲情英雄,让夏俊峰的杀人事实变成一个草根英雄抗拒暴力执法的案件。并且其律师在一开始为其辩护时,决定为其进行正当防卫辩护,从根本上试图否决夏俊峰杀两人重伤一人的事实。另外,对于受害人家庭的道歉和补偿并没有真正去履行,申凯父亲表示“说要我们谅解,上百万也没见给我们一分钱。” ,并且夏俊峰本人及其妻子在死刑执行之后,依然没有任何悔过之意,仍然表示不服。这也是本案存在争议的原因之一。
夏俊峰的社会帮扶
伊能静称收夏俊峰之子夏健强为义子与其妻结为姐妹伊能静在其新浪微博中说道:愿尊重司法,三个家庭的悲剧,孩子们皆失去父亲,再不论是非。而旁人之恶言都是二度伤害。今日收夏俊峰子夏建强为义子,成为孩子义母。与夏俊峰遗孀张晶结为姐妹。资助孩子学费、扶植孩子绘画天赋,让强强健康长大,也请朋友多帮助拍卖画作,让强强以自己能力站起来。刺死城管的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当天,伊能静宣布收夏俊峰的儿子为义子,资助其成长。伊能静在微博上说道:“今日收夏俊峰子夏建强为义子,让强强健康长大”。同时,伊能静也呼吁朋友帮助强强拍卖画作。 夏俊峰一案经媒体报道后,这个底层家庭的生活状态为更多人所关注,出乎意料的是,许多人抱着不同的心态,几元、几十元、几千元、几万元,善款源源不断地打到张晶的卡上。仅仅3天,就筹集了17万元。武汉一场名为”夏建强的画”的画展将于2011年8月20日至8月23日展出。“这是武汉的画家龚剑帮强强办的画展。
商业属于第几产业?
第三产业。第三级产业行业在一件产品的生产链中担任物流、分销、中介等工作。第三级产业需要接触产品的终端顾客,是该产品自生产至供应市场的最后阶段。一些特殊的例子,例如教育、学术研究、科技研发、法律专业、医疗等行业便是教科书、教学工具、实验工具、医疗工具这些操作性产品,和宪法、法律、科学理论这些概念性产品的第三级产业。扩展资料:一件产品的第三级产业是产品自生产至接触其终端顾客的最后阶段。由于每样产品都有自己独有的生产链,所以第三产业对于不同的产品而言有不同的意义,一部手机的生产链中的第三级产业为手机的物流、批发、分销、维修,而对于一橦楼房来说,它的第三级产业就是房地产中介。第三级产业需要接触产品的终端顾客,是该产品自生产至成品的最后阶段,诸如餐饮、客运、分销、艺术品拍卖、房地产中介,就分别是食品、交通工具、商品、艺术品、楼房这些产品的第三级产业。第三产业于发达国家的生产总值比重约占70%以上;于部分发展中国家比重大约55-65%。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三产业
沈阳民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沈阳民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2017-03-20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36-3号511室。沈阳民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106MA0TXN0812,企业法人黄宁,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沈阳民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脑及耗材、打印机、智能化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自动化设备、电子器材、教学设备、机械设备、实验室仪器、乐器、体育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医疗器械、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预包装食品、标识标牌、印章耗材、花卉苗木、五金交电、防汛救援物资及设备、卫生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安防设备、测量仪器、一般劳保用品、厨具、玩具、服装、鞋帽销售;医疗器械、日常防护型口罩(非医疗用)制造、销售;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体育设备、建筑脚手架、建筑模版、消防器材租赁、安装;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电子设备维修;牌匾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沈阳民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沈阳众智诚创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沈阳众智诚创科技有限公司是2016-04-05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四路1号(B-15-29)。沈阳众智诚创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112MA0P4HYB41,企业法人蔡桂清,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沈阳众智诚创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低空小型无人飞行器硬件和软件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网络产品、办公自动化产品、太阳能及风能发电设备、电站设备研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家用电器、通讯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医疗设备、机械设备、摄像照相器材、数控机床、仪器仪表、教学仪器销售及维修维护;计算机网络工程、系统集成工程、安防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航拍测绘服务;摄影摄像服务;植物保护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沈阳众智诚创科技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软件开发 销售 属于商业还是工业?
软件开发及销售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发展和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于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国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扩展资料: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八大类:信息技术咨询、信息技术运维、设计开发服务、测试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集成实施服务、培训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信息技术咨询:协助需方评估各种IT技术的顾问服务。供方采用相关的方法、手段、技术、制度、流程和文档等,依据需方提出的服务级别要求,对其所使用的IT运行环境(如基础环境、硬件和软件环境、网络环境等)、IT业务系统等提供的综合服务。注:不含硬件和软件产品保修期内的支持服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息技术服务
沈阳淘汇商贸有限公司怎么样?
沈阳淘汇商贸有限公司是2013-06-04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富路6号(1-13-3)。沈阳淘汇商贸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1030647489159,企业法人王子忠,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沈阳淘汇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乳制品零售;家用电器、厨房用具、电子产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辽宁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2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沈阳淘汇商贸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沈阳贝润商贸有限公司怎么样?
沈阳贝润商贸有限公司是2017-01-12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勋业一路26号(10门)。沈阳贝润商贸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106MA0TRU5UXX,企业法人赵欣,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沈阳贝润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食品、化妆品、卫生用品、洗涤用品、消毒消杀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珠宝首饰、钟表、眼镜(不含隐形眼镜)、卫生洁具、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用品、图书销售;生活美容服务,按摩服务,洗浴服务,家政服务,宠物美容服务;保健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沈阳贝润商贸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夏俊峰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2011年5月18日,辽宁高院法官回应舆论对夏俊峰案的质疑,称夏俊峰刺死城管,并不构成正当防卫。此种回应,本只是为了平息汹汹舆情,并无额外法律效果。二审判决出来后,死刑复核已成为夏俊峰能否免死的最后机会。
对夏俊峰案,有识之士已经说了许多,但还需一把“奥卡姆剃刀”,以剔除多余的情绪,找出此案真正关节所在。至少,现在沈阳中院的一审判决书所列出的控方证据,尚不足以支撑判决理由,当然更加说不上是能达成令社会信服的“最大公约数”。
一切都需要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之上。不妨先归纳控辩双方各自的诉求,然后检视现有证据是否能够满足各自要求:控方要的是死刑并且立即执行;辩方要的应当是“刀下留人”,而不是其他更高企图。
其中六项证据是现场勘验笔录、死伤技术鉴定、抓捕过程、附带民事以及被告人、被害人基本情况,无可非议。四项证据是在场的执法局人员和司机的证言,证言可以归纳为三个要点:都没有看到办公室内打人;都是从夏俊峰开始动刀后才目睹现场的;执法过程中“发生冲突”,办公室里有过“争吵声”。另两项证据分别是夏俊峰妻以及辩方五名证人的证言,他们能够证实街头执法过程中双方发生冲突。还有一份证据是夏俊峰的供述,他强调自己不仅在街头被打,而且在办公室内也被打骂。
孤证一般不宜定案,证据必须得到相互印证才为有效。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判决书能够认定也应当认定的只有如下事实:街头有冲突,办公室有争吵,夏俊峰有持刀杀伤行为。这恐怕是控辩双方都不会否认的。要立刻回答的问题是:基于这几点事实,是否足以支持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
的确,正当防卫的辩护,可能犯了“方向错误”,因为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且正存在着不法侵害,而这方面的举证,控方不愿完成,辩方无法完成。
如果用正当防卫来给夏俊峰辩护,就意味着指控城管不法侵害的存在。这时,如果夏俊峰的辩护律师不能举证,其利益是不能自动转给辩方,其不利也是不能自动归于控方的。
因此,真正有利于夏俊峰的辩护是:被害人是否有过错?这些过错是否可以减轻夏俊峰的罪责,以至于减轻到可以不对他判处死刑,至少不需要也不应当立即执行?
显而易见,“街头有冲突、办公室有争吵”,足以构成被害人的重大过错。判决书没有理由忽略或低估这一过错。这个所谓“被害人过错”,如果引入行政法的观点,就不仅是“过错”。在办公室里,执法者的行为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行政行为,此时,执法者不能与相对人争吵,吵了就直接是违法。也因此,从行政法的角度看,城管的人有责任证明自己的执法是“合法的”。判决书恰恰没有体现出这一点,从而失去了中立性。辽宁高院法官认为夏俊峰不构成正当防卫,但却忽略了行政方本身即存在违法的可能。故而,舆情汹涌,也并非无的放矢。
目前舆论与司法结果之间的落差,再次彰显出一个基本事实:中国人实在太需要一个被全体国民所信赖的司法机构,这个机构被信赖的唯一基础是,它公正而不偏私。公正从哪里来?来自它所给出的必须是“看得见的公正”。拿什么给人看?充分说理的判决书。摊开判决书,是否公正一目了然。给谁看?当然是公众。公众看过之后如何表达看法?只能是舆情。
要警惕的是,夏案的判决,引发了新一轮舆情对司法公正的质疑,而这可能给一直伺机反制、驯服媒体舆论的人以有力的借口。防止舆论与司法不公一起堕入恶性循环,既需要民众跳出“正当防卫”的定势思维,对此案有新的认识角度,更需最高法在死刑复核时,在相关司法文书里有更细致的说理,核定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晰确定、罪名是否恰当。如此,正义才能看见,民众才会心服。
夏俊峰的介绍
夏俊峰是沈阳商贩。男,汉族,1976年12月11日出生于辽宁省铁岭县,高中文化,住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1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违法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刺死城管队员两名后又重伤一人。2009年6月12日被逮捕。 2009年11月15日,夏俊峰一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3年9月25日,夏俊峰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22013年10月1日夏俊峰骨灰在沈阳郊区纪念林墓园安葬。除家中亲友,全国各地上百名网友到场为其送行。
如何理性看待夏俊峰事件?
夏俊峰是沈阳一小商贩。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2013年9月25日,夏俊峰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这件事情无疑是一个悲剧,一件小事演化成了多个家庭的悲剧,这问题是如何理性看待夏俊峰事件,这个理性应该从各个方面来看:首先,城管方面无论是城管因为什么,夏俊峰的事情算不上大过,也不管城管有没有对夏俊峰实行殴打,这个事件本是一场闹剧,如果当时城管的态度能好点,如果刚开始能够从轻处理,不将夏俊峰带到勤务室,那么这件悲剧根本就不会发生,关于城管的态度问题,在中国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类似悲剧的,但这么严重的事件的发生,广大城管们应该考虑收拾下态度了,每个人都不容易。其次,夏俊峰方面过于冲动,无论是什么原因,与管理人员动手确实是违背了法律,而将两人捅死一人重伤更是造成了多个家庭的伤痛,盲目冲动,逞匹夫之勇。如果当时却有殴打之事,应该把握证据,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依靠暴力,这个最后多个家庭的悲剧值得我们每个人的思考,冲动和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再者,法律方面主要问题是辩方六名证人未予出庭作证,法院也并未作为证据,因为六名证人的佐证同被告人在勤务室的案件发生没有任何关系,两件事情没有必然的联系,并且证人自己的话语冲突,法院方面认为可信度较低未取证。案件其实很清楚,是一个双方的小矛盾导致了悲惨的后果,如果双方都克制一些,如果双方都不动手的话,悲剧不会发生,理性的人生,至少不会后悔。。
曹学伟杀人案的最终判决
2005年12月26日凌晨,湛江市发生了一次入室抢劫杀人案,死者为一对中年男女.案发后湛江市公安局迅速破案,可让刑警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他们的战友、湛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的教导员曹学伟.今年7月,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曹学伟提起公诉.剖析这个典型的执法犯法事件,带给世人的是深刻的反思和警醒.
湛江警察入室抢劫杀人的背后
(小标题)副处级警察入室抢劫杀人
今年7月17日,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曹学伟、郝锦良入室抢劫杀人一案提起公诉.11月下旬,湛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尚未宣判.而一起性质恶劣的警察犯法事件,也浮出了水面.
检察院对两名案犯同时提出指控.曹学伟,1960年生,河北人,本科文化,作案时是湛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的教导员,副处级领导.同案犯郝锦良,1971年生,无业游民.
事件发生在2005年12月26日凌晨,正是圣诞节之夜.曹学伟通过多年的接触,知道唐广明(也就是被害人,女)家里有钱,曹由于欠外债近十万,就对唐产生了非分之想.
在白天,曹学伟准备了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和一对手套,他对老乡郝锦良说,唐广明欠他很多钱不还,如果能把钱追回来,就跟郝合作开麻将馆,或者买出租车搭客赚钱.郝就答应了跟他一起要债.
曹学伟给唐广明打了个电话,说他要过来还钱给她.晚上12点时分,曹、郝两人到了唐广明家楼下.唐和他的男友詹观富正在家里等着曹学伟.
曹学伟说,他是过来打麻将的,就进入房间打开电脑看足球比赛结果.郝也跟着进去.曹小声对郝说,"等会你搞定那个男的,我搞定那个女的."然后从口袋拿出一对手套,给了郝一对.
不久,两人走出房间.曹学伟直奔正在走廊处的唐广明,控制住了她.郝锦良则从口袋里拔出水果刀冲向坐在客厅茶几旁的詹观富,并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威胁他不要动.詹挣扎并呼救,结果颈部、手掌被刺伤,郝的手也被刺伤.
曹见状,大声对郝说,"搞定他,搞定他,不要让他喊了."郝随即持刀对着詹一阵乱刺,詹倒在了血泊中.
曹已经把唐广明制服在地,逼问她银行存折密码.唐说密码是"123456",并喊救命,曹又叫郝杀死唐广明.郝持刀过来弯腰想捅唐时,被她用手挡住.曹就从郝手里抢过水果刀,把她拖到客厅,往她胸部、腹部猛刺多刀,将唐杀死.之后,曹又往詹背后刺了几刀,将他也杀死.
曹、郝杀死两人后,将家里有价值的物品洗劫一空,包括手镯、项链、两个钱包、4本银行存折、4本银行卡等,可谓"收获颇丰".
(小标题)刑警几小时破案
抢劫得手后,有丰富侦察经验的刑事警察曹学伟着手清理现场指纹、鞋印等痕迹.次日,两人到银行取款,才发现密码不符.曹就将当时抢得的现金藏在公安局办公室里,叫郝把银行卡等物全部销毁丢掉.曹估计,作案后要等到尸体发臭才被发现的,因为死者的女儿长期在深圳,他家里没有别人了.
12月26日凌晨一点多钟,湛江市公安局接到报警,迅速展开了侦察.刑警很快掌握了如下线索:12月25日晚12时多,曹学伟打电话给死者,说过来还钱.一会死者的朋友也打电话给死者,请死者出去吃夜宵.死者说一会老曹来家里还钱,就不出去了.通过死者手机里留的电话号码,找到死者的朋友,就查出了曹的电话.这套房间平时只有唐广明和詹观富住,恰巧唐的女儿从深圳回来过圣诞节,那天晚上十一点多她才出去玩,一点钟打电话回家没人听,感到不对劲,就回家看看.结果发现了.这个时间没有别人来死者家.
刑警们在几个小时就基本破案,但他们怎么都没想到,竟会是警察作案.26日上午,曹跟郝正在忙着核对银行卡密码的时候,没想到办案刑警已经在后面跟着他们了.
12月26日下午六时,曹被湛江市公安局的刑警和督察一起带走.当时,曹还叫嚣着说,"你们有什么权力抓我!"
据分析,曹学伟当初的计划还是很周全的.他经常在死者家打麻将、赌球,熟悉情况.找的那个同伙有点傻,估计做成会杀人灭口,他叫那个同伙拿银行卡去取钱,那傻子都不会按电脑,但给银行录像了.
据湛江市公安局知情人介绍,曹学伟2001年从南海舰队转业到湛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名称:经保科、五科)工作,副团级,现工资待遇享受副处级,2003年8月任经侦支队一大队队长(副科级),2004年9月调任经侦支队四大队教导员(副科级),2005年12月26日却成了杀害两名无辜群众的凶手.
曹学伟也有个幸福的家庭.一家三口,夫妻俩月收入过7000元,此收入在当地已算是上等水平.妻子在重点小学教书,曾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女儿正在读大学.
那么,曹学伟怎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小标题)湛江纪委:偶然中有必然
今年7月25日,湛江市纪委将曹学伟案作为反面典型,组织民警学习讨论曹为何知法犯法.一个内部文件对曹涉足犯罪进行了长篇分析.
该内部文件分析说,一个受党教育多年,长期在纪律严明的部队、公安部门工作的人,为什么一夜之间沦为阶下囚呢?从深层次分析,可以看出偶然中存在必然原因.
一是忽视世界观的改造,过分看重名利.曹学伟的经历比较顺利,在部队长期处在领导岗位,思想上存在一定的优越感,由于"自我要求不严",慢慢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过分看重地位和权力.进入公安机关后,对公安工作艰巨性、艰苦性和工作的高付出与政治、生活待遇不等比的情况不理解,故此不能正确对待领导职务任用、岗位调整的问题,尤其是对2004年9月由经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改任四大队教导员一事,曹学伟始终耿耿于怀.下班后曹学伟就和社会上一些无职业的朋友喝酒玩乐,发泄不满情绪,自甘沉沦.
二是交友不慎,沆瀣一气是非不分.曹学伟喜欢交朋友,但他没有一个较好的交友标准,他的朋友多是原来的战友和社会人员,在单位内部却没有一个真正的知心朋友.如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郝锦良是一个没有固定职业、家庭婚姻关系比较复杂的人,在郝眼中,曹学伟是一名警察,有本事,有地位,吃得开,跟着他干什么都不会错.而曹学伟在这些人面前最爱炫耀自己的本事,最能满足他的虚荣心,虽然他并不富裕,但每次吃饭喝酒都是曹学伟主动买单.曹学伟凡事以自我为中心,他认为组织上欠了他的,社会欠了他的,以他的能力应该是呼风唤雨、事事得心应手的.所以,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连认识多年的熟人唐广明也忍心施以毒手.
三是拜金思想严重,贪图享乐.曹学伟透露"对钱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和强烈的欲望".为了赚钱,曹学伟可谓想尽了办法,他曾经向郝锦良透露.要想办法开一间麻将馆"抽水"赚钱,但只是停留在意识中.在众多的赚钱方法当中,曹学伟有一段时间迷上"博彩"这一"捷径",想通过足球"博彩"来赚取"快钱",结果却频频负债.虽然负债,但曹学伟仍然改变不了贪图享乐的恶习,经常和社会上的一些朋友吃吃喝喝,甚于"打肿脸充胖子",争着付帐买单.在这种"博彩—负债—玩乐—再负债"的恶性循环中,曹学伟完全迷失了自己,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应有本色、一名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一名领导干部的广阔胸怀,走上了永远不能回头的不归路.
(小标题)指导员失衡的心理
记者调查中了解到,直接促使曹学伟走上犯罪道路的,是他失衡的心理.曹学伟被抓后,他向办案人员栽赃说,他是和谭副局长的儿子干的.问他为什么杀人,他说,经侦支队长全某和主管的副局长谭某,他们吃喝玩乐时叫他去买单,他不敢不去,一次就买五千多,不当大队长时还有五万多元他没有报销,导致曹欠债,都是全和谭造成的.
真是这样吗?记者调查了解到,曹之所以对现任支队长和分管局长怀恨在心,是因为他以前担任经侦支队大队长,后来因在没有被指明犯错误的情况下被降职为指导员.指导员与大队长名义上级别相同,但实际上大队长全权负责一切事务,指导员是一个虚职.
曹担任大队长时,已有劣迹记录.2003年他刚当上大队长时,经常在外吃喝.一次酒后驾车追尾撞上别人的车,当时是深夜,别人要他赔,他说是南海舰队的,不肯赔还骂别人.他下车后又上车,后退,再撞一次.别人不敢要他赔了.这时交警接到事故报警,到了现场.见到曹开的那辆地方车,一眼认出是湛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某领导开的,问曹此车怎么给他开的.曹知道身份要暴露了,怕了,赶快叫朋友来顶罪,说是他朋友开的车,于是逃避了公安部"五条禁令"的追究.
曹学伟改当教导员后,天天借酒消愁,喝醉了好多次.他住在局办公楼后面的锦安邨小区,门卫经常见到曹喝醉回来.曹还天天沉迷于赌博.买私彩、赌球、打麻将,输了不少钱.曾有人打电话到其办公室追债,他同办公室的同事都知道.
曹心理失衡,也许他也想过这样对自己很危险,但却不知道如何排解.2005年12月8日,曹发短信给湛江市公安局何成华局长,表示心里憋的难受,想找局长谈谈心.何局回复等他有空再联系曹.曹就这样天天等待局长的约见,曹相信局长一定会约见他的,等了半个月,也没有消息,曹对同事说憋得发慌,预见有大事发生,有不好预兆.没想到曹还没有等到局长的约见,曹就在12月25日策划抢劫杀人了.何局长在全体民警大会上也证实发短信的事实.
(小标题)可怕的警察原生态
据有关知情人透露,曹学伟被刑拘后,公安机关办案没把造成曹犯案的原因写进去,因为按如果按他的交代,还应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曹还讲到,好多同事和他一起赌,因赌欠债而犯案,这些材料都没见之正式卷宗.案发后,十五个小时宣告破案,证据确凿,但却迟迟不向检察院移送起诉,也是跟局里某领导吩咐有关.
曹学伟是因债务缠身走上抢劫道路,而其一身债务的形成,据知情人的分析,又让人大跌眼镜.首先,很多军转干都喜欢到公安局,因为有机会当官发财.2001年曹学伟从部队转业到湛江市公安局,可能面临一笔跑腿费.其二,人称经侦部门是公安局最好的部门,曹学伟转业到公安后分配到经保科,可能也要意思意思.其三,一个在经侦派送报纸、打杂几年的人,不懂公安业务,一夜间任命为经侦支队一大队(商贸罪案大队)的大队长,背后不可能没有文章,而且"行情在十万元以上".其四,当上大队长后,曹学伟必须应付支队及局领导的吃喝,吃喝玩一条龙一次四、五千元,曹很快就应付不了,结果欠下一屁股债,正如他自己所说,上面叫你买单你能不买吗?
当大队长刚刚一年,他就被调整为教导员,曹学伟的职务改变,也改变了他的经济来源.教导员名誉上与大队长同是大队的分工不同的正职,但在湛江市公安局,支队政委和大队教导员都是靠边站的闲人,如何去带队伍呢,当然更谈不上捞一把了.角色转变后,为了还债,曹学伟首先想到的是卖掉局里分给的刚装修好的新房子,并在公安局办公大楼的电梯口张贴卖房公告,可无人问津.
"曹很穷,他在大排挡吃饭,炒个菜十元左右都要讲价,家里也很简陋.他没有一件象样的衣服,做案时还穿着警服去的.他在阳台上拖唐广明进屋给对面楼的看到了警服.还没宣布破案时,湛江晚报就登了,但只说袖子上有图案,不敢说是警服."曹的一个同事说.
知情人告诉记者说,曹学伟一落千丈的地位及血本无归的"投资",导致其思想及性格的巨大转变,人生观来了个大逆转.他开始沉迷于赌博,要用赌博来改变命运,打麻将、赌球、赌私彩,希望一夜间能暴富,再在官场上赌一把.可他赌运不佳,越赌越惨,最后彻底崩溃了,导致铤而走险去抢劫杀人.
曹所在的大队的同事知道有人向曹追讨赌债,可没人当一回事,因为湛江的警察被黑社会追讨赌债的已有好多先例,但没人因此违反"五条禁令".
"湛江赌博太厉害了",一个市公安局民警私下向记者透露.据他说,湛江市霞山区公安分局一个巡警大队长被人追赌债追到办公室,刀子往桌上一搁,问你还不还,欠的是七十多万.交警支队一民警欠赌债二百多万被追杀不敢上班,最后辞职了.而同时,不少赌球、私彩庄家都和警察有关.
无独有偶.前不久,湛江市所属的雷州市发生了一起类似的警察抢劫案,雷州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两名被告民警邓某、崔某犯抢劫罪罪名成立,分别判刑三年、四年.
据指控,被告人邓某、崔某案发前是雷州市公安局属下派出所的干警.2005年10月25日中午,邓某穿着警服与崔某骑一辆摩托车在调风镇松树港医院附近,以查私彩为由拦住郑某连、郑某英、吴某木共骑的一辆摩托车.崔某出示警察证后,邓某便搜吴某木的口袋,取走吴的现金80多元及两张5头2尾的私彩奖票3注,接着又动手搜郑某英、郑某连的口袋.崔以郑某连无证驾驶为由提出罚款100元,郑不同意,崔将罚款降至50元.后郑某连给了50元,才得以驾车离开.当天下午,私彩开奖,两人抢得的彩票居然中得大奖,取得奖金后两人被跟踪的警察带走.
教导员本是负责警察思想政治工作的,可曹学伟身为教导员,自己的思想就存在严重问题,何谈教育他人.湛江市公安局在最近一次组织学习上,总结此案带给人的三个深刻教训.一是没有及时地有针对性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和监督尚未有很好的办法;三是法制教育和素质教育工作未能做到人人得到有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