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局长什么行政级别?
法律分析:
武汉市公安局长是副厅级。根据中国干部级别规定:
1、湖北省政府是正省级政府,公安厅是正厅级单位,所以厅长是正厅级。
2、武汉市是副部级城市,武汉市公安局是副厅级单位,所以局长也就是副厅级。
3、武汉市公安局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武汉市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武汉市公安局受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create_time]2022-12-27 14:41:07[/create_time]2023-01-08 07:40:0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临何荣波律师[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8bacbc614c4f8f82b76964ed14b5ebfe.png[avatar]律师[slogan]律临法律服务平台认证律师[intro]45[view_count]
武汉市公安局局长什么行政级别
武汉市公安局长是副厅级。根据中国干部级别规定:
1、湖北省政府是正省级政府,公安厅是正厅级单位,所以厅长是正厅级。
2、武汉市是副部级城市,武汉市公安局是副厅级单位,所以局长也就是副厅级。
3、武汉市公安局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武汉市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武汉市公安局受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create_time]2023-02-13 03:40:20[/create_time]2023-02-19 15:11:5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陈友联律师[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4fbb2fb43166d22e1115801542309f79152d2c5?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avatar]律师[slogan]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intro]38[view_count]
武汉市江夏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叫什么
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现任领导局长:刘伯骅副局长:龚志棠、陈卫星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宁安路2号 邮编:430200 电话:027-87912000、85398704附近公交站有:西交路公交停车场 - 公交站 746米途径公交车: 901路 902路 917路兴新街公交停车场 - 公交站 788米途径公交车: 905路 908路
[create_time]2017-09-19 06:42:13[/create_time]2013-05-11 18:59:48[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0[alue_good]缪妄[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0d9f4793c1f1db990ba0db15e07bef9e.jpeg[avatar]自知者不知 自明者不明[slogan]自知者不知 自明者不明[intro]7608[view_count]中国法律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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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及汶川地震相关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英文版)·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附加刑的批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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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化石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司法解释等文件中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条文序号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五批)·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六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调卷函样式》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收费监督管理的规定·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司法解释施行日期有关问题的通知·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试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江苏省]关于刑事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暂行规定》·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公证程序规则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土地复垦规定·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建监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抚恤办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抚恤办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强制戒毒办法·收容教育所管理办法·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专利代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create_time]2017-10-04 05:58:24[/create_time]2011-02-21 18:52:23[finished_time]8[reply_count]79[alue_good]阿信的风信子[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public.1.53686d2c.1v2HBdykXHxI2E_3HuxHsw.jpg[avatar]知道合伙人餐饮行家[slogan]湖南科技大学在校生[intro]37157[view_count]法律的功能是什么
一、 法律具有明示作用。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
二、 法律具有预防作用。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解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严格及时有效的执法也可以警示人们,未违法,违法必受罚,受罚不可变通也。这样可以在每一个人的心底上建立起一道坚不可崔的思想行为防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收到欲方则方,欲圆则圆的良好的规范效果。
三、 法律的校正作用。也称之为法律的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四、 法律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和文明程度。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则是一个高度秩序、高度稳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会。这也是法制的最终目的和最根本性的作用。
综上所述,法律作用的大小,主要是由立法质量,普法质量和执法效力的大小所决定的。在立法上,必须在明确是非的法律界线的界定上,一定要做到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绝不能在合法与非法的行为界线的划分上出现一些莫凌两可,含糊不清的表述。更不能在对违法处罚的裁量上有幅度的现象出现。像现今的法律中经常出现的这样的条款“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对于这些现象应是立法中的大忌,是绝对不允许的。在普法上,对于每一部法律都要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只有知法才能使法律的明示作用,法律的预防作用才能得到更好地体现。知法是守法的前提,立法是知法的前提。在执法上,对于任何一部法律,不管它制定的多么明确、严密和严厉,普法工作做得多么的广泛而深入人心,如果出现执法不严,对违法者惩处不利(不及时不严厉),再严厉的法律也会成为了一纸空文的,形同虚设,没有任何意义可言的。
[create_time]2008-12-22 15:41:05[/create_time]2010-09-09 22:01:01[finished_time]13[reply_count]233[alue_good]zhxr63[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5bb77f2e.DqYuyWjO1gRMO_kH6wxxIw.jpg?time=2817&tieba_portrait_time=2817[avatar]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1519[view_count]
胡绪鹍的人物履历
1974.10——1977.04,湖北省汉川县业集公社坮头大队一小队下乡插队;1977.04——1978.03,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筑炉公司四队工人;1978.03——1982.01,武汉师范学院(现湖北大学)汉口分院中文系77级学生;1982.01——1983.04,武汉师范学院汉口分院团委干部;1983.04——1984.05,江汉大学团委书记;1984.05——1985.01,武汉市委宣传部干部;1985.01——1988.01,武汉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1988.01——1989.05,武汉市江汉区区长助理;1989.05——1991.08,武汉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外宣处处长;1991.08——1994.04,武汉市委办公厅副主任;1994.04——1997.01,武汉市委办公厅主任;1997.01——1997.03,武汉市蔡甸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1997.03——2001.06,武汉市蔡甸区委副书记、区长;2001.06——2002.11,武汉市蔡甸区委书记、区长;2002.11——2003.01,武汉市蔡甸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01——2004.08,武汉市政府副市长;2004.08——2005.11,武汉市政府副市长兼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05.11——2006.03,武汉市政府副市长;2006.03——2006.04,武汉市政府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2006.04——2006.12,武汉市政府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6.12——2007.01,武汉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7.01——2009.04,武汉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党委书记、局长;2009.04——2012.02,武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2.02——2016.01,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create_time]2016-05-18 07:06:42[/create_time]2016-06-01 21:46:1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4[alue_good]翔啊吗8196[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23774b52.mQMmBO3qmHMWS24zCTOecA.jpg?time=6030&tieba_portrait_time=6030[avatar]超过56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374[view_count]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
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 世界环境日确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人们的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它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 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1】 一、活动目的: 1、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认识破坏环境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保护优美环境必须从我做起的自觉性。 2、通过班会活动,了解“低碳生活”的概念和生活方式,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争做环保小卫士。 二、活动过程: 1、主持人宣布本次主题班会活动开始。 主持人:人类的生存,离不开空气,离不开海洋,离不开江河,离不开森林,离不开草原,离不开土地,离不开矿藏。环境是一切自然资源的宝库,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今天,让我们通过“低碳生活,绿色家园”的主题班会,来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从我做起,做环保的小卫士吧。 2、小品表演《“三废”的对话》 噪音:(大声地先学各种声音,如喇叭声等,对其他两废)朋友们,近年来我们噪音的队伍日益壮大,汽车的喇叭声、工厂的机器声、人们的喧哗声……好哇!这地球已经是我们噪音的世界。哈哈!多开心,多开心!我们想唱就唱,想喊就喊,想叫就叫,多么自在。我们能伤害人的听力、影响人的神经、妨碍人的消化系统和血液系统的正常工作,哈哈,多开心! 废渣:(对噪音)老弟,比起我来,你差远了!我占的地盘比你大。你看,大街小巷,旮旮旯旯,哪里没有我的同胞?我们从工厂、农场、人们的居住区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来,要不了多少年,更多的土地、山川都将是我们废渣家族的天下。我们可以污染环境,,传播疾病,释放毒气,等到我们把城市变成“废渣城”后,人类就没有安身之地了。 废气:(对噪音,废渣)哼!我废气比你们更有能耐。我升上天空,污染空气,人吸了会得呼吸道疾病、肺癌、心血管疾病等。我在天上与灰尘等结合变成酸雨,落在地面后,破坏庄稼的生长,使树木死亡。经酸雨侵蚀后,连山都要崩塌。至于人嘛,哼哼!那就更敌不过我,一旦他们饮用了这种含酸雨的水后,就会得胃癌、肠癌等疾病,严重的还会引起死亡。看,我多能!哼! 废水:(对废气)老兄,你的能耐比起我来,那真是小巫见大巫。只要有我废水流过的地方,鱼虾会死亡,庄稼不能长,人们不要说饮用我,看见我就要怕三分。人饮用的水,只要有我掺杂点儿进去,就会得肠胃疾病、癌症等。我甚至能够施展魔法,让好端端的人变成畸形。哈哈!哈哈! 噪音:(得意忘形地)弟兄们,走啊! “三废”到处活动,于是,树木枯萎,人和动物均染上疾病,垂头丧气无精打采,一片颓废的景象。 (忽然,远处口号声由小到大渐起)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环境,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 噪音:(着急在对废渣、废气、废水)弟兄们,听说人类现在很重视环境的保护,他们采取了很多措施来对付我们,不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在行动,而且全世界都行动起来了。 废渣:是啊,我听说目前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促进低碳经济。 废气、废水:人们只要行动起来,我们就无立足之地了,怎么办呢? 口号声再起,“三废”连忙消失了。 3、学生介绍环保知识、小故事,介绍“低碳生活”的概念。 4、小组讨论:低碳生活,我们能做些什么? 5、学生介绍低碳生活的小窍门。 6、小小儿歌诵《低碳生活,幸福少年》 低碳生活,从我做起。 节约用电,珍惜水源。 爱惜粮食,不要浪费。 多坐公交,少开汽车。 多用手帕,少用纸巾。 多爬楼梯,少乘电梯。 自备手帕,自带筷子。 自携水杯,自用布袋。 低碳生活,幸福少年。 7、欣赏短片《绿色家园》 8、齐唱歌曲《大家来环保》 三、班主任总结 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2】 班会目的:通过这次开展主题班会,将低碳、环保等理念与日常生活紧密连接,旨在倡导学生懂得节约,提高环保意识。同学们通过讨论环境保护、低碳生活等“热门”话题,呼吁环保意识应贯穿于每个人的衣食住行中。只有从点滴做起,人人做起,才能形成合力,保护地球,保护我们的家园。 班会准备: (一)教师准备 1. 深入学生,详细了解班级学生对低碳生活的认识及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情况,为班会教育作好充分 工作。 2. 召开班干部会,围绕主题教育活动展开讨论,做好具体分工。并辅导班干部根据班级情况写出“低碳生活倡议书”。 3. 制作幻灯片。 (二)学生 1. 查找关于低碳生活的资料。 2. 查找自身不足之处,准备承诺卡。 (三)教室布置 教室前面黑板中间位置写班会主题,旁边配以图案。 《低碳生活从我做起》主题班会 一、 引入班会主题 教师:同学们,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活动使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不断增加,我们生活的环境在持续恶化中,温室气体已成为全球共同面对的`最紧要的问题。 【出示幻灯片】我们知道,去年入秋以来,我国西南地区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旱灾,5000多万人受灾:云南大部地区干旱等级升至100年以上一遇;贵州出现80年一遇的严重干旱;广西部分地区的旱情已达到特大干旱等级——旱魔,正在西南大地上肆虐。在电视画面上,在报刊杂志上,我们看到了触目惊心干涸龟裂的河床湖底,看到了枯死干焦的苗木,看到了翻山越岭长长的取水队伍,看到了孩子们面对送水车渴求的大眼睛…… 哥本哈根气候会议的召开,“低碳”已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在4月22日即第41个世界地球日即将来临之际,国土资源部确定我国今年的地球日主题为“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倡导低碳生活”。 什么是“低碳”呢?请中队委为同学们进行介绍一下。 二、介绍“低碳”及在“低碳生活”中的做法 1、班委介绍什么是“低碳”? 低碳,英文为low carbon。意指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为主)排放。随着世界工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剧增、人类欲望的无限上升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无节制,世界气候面临越来越严重的问题,二氧化碳排放量愈来愈大,地球臭氧层正遭受前所未有的危机,全球灾难性气候变化屡屡出现,已经严重危害到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安全,即使人类曾经引以为豪的高速增长或膨胀的GDP也因为环境污染、气候变化而“大打折扣”。 去年,中国政府对全世界公开承诺量化减排指标,决定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和能源危机的跋涉中,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标志的低碳经济时代已如约而至,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2、班委介绍“低碳生活”:低碳生活指的是生活作息时所耗用能量要减少,从而减低碳,特别是二氧化碳的排放。 低碳生活,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是一种态度,而不是能力,我们应该积极提倡并去实践低碳生活,注意节电、节油、节气。 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3】 教学目标:了解世界环境日的由来 重难点:为什么要制定世界环境日 教学准备:课件 教学过程: 一、 导入 二、课件出示 1、确立世界环境日的意义。 世界环境日确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人们的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它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 2、节日由来 1972年6月5~16日,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来自113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和民间人士就世界当代环境问题以及保护全球环境战略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制定了《联合国环境会议宣言》和109条建议的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提出了7个共同观点和26项共同原则,以鼓舞和指导世界各国人民保持和改善人类环境,并建议将此次大会的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1972年10月,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联合国根据当年的世界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热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每年的“世界环境日”的主题。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每年都在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宣传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时发表《环境现状年度报告》,召开表彰“全球500佳”国际会议。 开展“世界环境日”活动的目的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全球环境状况和人类活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3、课堂练习 今年是第几个世界环境日? 三、小结 四、课堂延伸 了解每年世界环境日召开的地点与内容进行交流 ;
[create_time]2022-06-21 07:49:27[/create_time]2022-06-30 22:59:3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你即来5344[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ccaaa961.QKUIN6MNef4COOoTncuUrA.jpg?time=7598&tieba_portrait_time=7598[avatar]TA获得超过5093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5[view_count]
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教案
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教案(通用5篇) 作为一位杰出的老师,常常需要准备教案,教案是备课向课堂教学转化的关节点。写教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教案(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教案1 活动目标 1、能用简单的图案装饰雨伞。 2、通过本次活动,喜欢装饰画,审美能力得到一定提高。 3、能发现身边的美,喜欢观察身边的美的东西。 4、增进参与环境布置的兴趣和能力,体验成功的快乐。 5、能展开丰富的想象,大胆自信地向同伴介绍自己的作品。 活动准备 画好伞的轮廓、油画棒、勾线笔、漂亮雨伞的课件 活动重点难点 活动重点:能用简单的图形,线条装饰雨伞 活动难点:能创新一些新的装饰线条、图案 活动过程 (一)激发兴趣: (二)欣赏漂亮雨伞课件,供幼儿观察 (三)幼儿创作 1、那么我们现在赶快来做一把漂亮的小雨伞吧! 2、幼儿操作,教师巡回指导。 指导幼儿用不同的线、图案装饰小花伞。 (四)展示交流并总结 1、请幼儿把画好的伞给老师和好朋友看一看,说说你是怎么装饰的? 2、教师总结:小朋友自己动手装饰了漂亮的雨伞,生活中还有很多东西很漂亮,请你们平时多观察,学习更多的装饰画的本领。 教学反思: 活动建议该活动是综合性的手工制作活动,活动中所需要幼儿已有一定的经验,因此活动的重点为引导幼儿根据自己的意愿,创造性的运用这些技能。 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教案2 一、指导思想 通过“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使全校师生进一步关心身边环境,关注地球生态环境,支持和参与低碳节能活动,积极投入到环境保护科普社会实践之中。 二、活动主题 世界主题:xx 中国主题:xxx 学校主题:xx 三、活动时间 6月3日——6月7日 四、活动内容 1、制定20XX年世界环境日活动方案。 2、进行一次国旗下讲话,向全校师生发出保护环境的倡议。 3、利用电子显示屏展示宣传标语。 4、利用班队课组织观看环保教育片。 5、全体专任教师结合所教学科上交一份体现环保内容的教案,请在教案中标识出环保教育内容。 五、活动要求 1、请各班级根据国旗下讲话发出的倡议,结合本班实际,向学生提出一些具体的保护环境的要求(如对学生进行行规教育等)。 2、6月5日周三班队课上请班主任组织好学生观看环保动画片,学校将进行检查。 3、请各位专任教师于6月7日前上传环保教育教案。 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教案3 教学目标: 了解世界环境日的由来 重难点: 为什么要制定世界环境日 教学准备: 课件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二、课件出示 1、确立世界环境日的意义。 世界环境日确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人们的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它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 2、节日由来 1972年6月5~16日,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来自113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和民间人士就世界当代环境问题以及保护全球环境战略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制定了《联合国环境会议宣言》和109条建议的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提出了7个共同观点和26项共同原则,以鼓舞和指导世界各国人民保持和改善人类环境,并建议将此次大会的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1972年10月,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联合国根据当年的世界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热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每年的“世界环境日”的主题。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每年都在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宣传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时发表《环境现状年度报告》,召开表彰“全球500佳”国际会议。 开展“世界环境日”活动的目的.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全球环境状况和人类活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3、课堂练习,今年是第几个世界环境日? 三、小结 四、课堂延伸 了解每年世界环境日召开的地点与内容进行交流 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教案4 教学目标: 1.培养想象力 2.学习在观察中发展创造性的思维并运用各种表现手法来表现。 重点: 学会联想并发展发散思维。 难点: 运用绘画、拼贴、改画的技巧表现内心的想法。 准备: 录象、图片、范画 教学活动: 一、导入: 森林的面积缩小,全球气候变暖,物种迅速减少, 空气严重污染┄┄ 人类要快快重视环境问题的威胁, 保护这唯一的地球,避免无可挽回的灾难。 如果让你来做一个环保小使者,你会怎样宣传自己的想法,能不能让大家更深刻的意识到环保的作用? 二、板示课题 同学们,老师想知道你了解哪些环境问题呢? 请你来说一说。 三、出示录象 每个小朋友想象中的地球都是不同的, 你的想法是什么呢? 分小组就这个话题展开讨论。你想看一看别的小朋友的画吗? 你觉得该怎样把自己家园画出来或把自己的感受表达出来? 那一定很有趣。 想不想也来试一试? 四、作业选择: 1.地球环境日益恶化的现象,你在自己的生活中也观察到了么?你有怎样的感受? 2.创作一幅画,表达自己的忧虑。 3. 画完后还可以写上简单的文字说明。 世界环境日主题班会教案5 活动目的: 1、通过本次主题队会,让同学们了解人类现在的生存环境。与此同时,还要鼓动大家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的地球,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初步掌握一些现代环保知识和环保技能。 2、培养小学生从小热爱大自然,激发关心环境问题的兴趣。 活动形式: 儿歌、朗诵、介绍资料、回答问题、谈感受等。 活动过程: 一、导入: 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20xx年中国环境日主题“xxxx”,这个日子是为保护地球而确定的。地球是我的家,也是我唯一可以生存的星球。多少年来,地球然受了各种磨,可从来没遇到今天的危机。 地球母了我需要的一切,可是她在我婪中开始得苦不堪言,洪水、干旱、海、一次次的警告我,地球是需要惜的,是需要保的,如果没有个可美的家园,我能到哪里去生存。近些年来,洪水泛,多灾多的日子比以往多了很多,将要断流的河水、枯竭的湖泊,洪造成的无家可,大家可了解? 二、交流搜集料。 三、歌朗——《地球的哭》。 我是地球,年我身上到都是洲,物我非常友好,他从来不在我身上行破坏。我一直青春美、容光。而自从有了人以后,他就源源不断地消耗我藏多年的源、森林源、水源、生物源和我的保――大气,使我从来没一天的舒心的日子,使我天天于痛苦之中! 人口口声声地我是他的地球,可是人在享用我的源的同,也把染了我,随着人口的增加,生力的展,人活范的大,人改造我外表的能力越来越大,境的影响也日益著。目前,染已重威着人自身的生存。 人们大量的开采矿产资源,没人想到,如果资源枯竭了怎么办?人类严重地污染了我的血液――水,要知道人是离不开水的,缺水会给人带来严重后果,可人们却毫不珍惜,竟把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及医院污水排入我的各个血液汇集地――湖泊、河流,而水的严重污染,也导致了一些人的死亡。人类还对我的好朋友动物进行大肆捕杀,使许多种类的动物濒临灭绝,人类还大肆砍伐森林,使我由广阔的绿洲变成无边无际的沙漠,这不但使我日益衰老、痛苦,也使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听了这首儿歌,有什么感想? 同学们,面对地球妈妈的哭诉,面对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请行动起来吧!做环保的小卫士,共同保护我们生存的家园。 四、交流怎样保护环境? 节约用水、少用一次性塑料袋,绿色购物节能源。 少用一次性木筷,爱护花草树木、节约用电、保护动物 五、活动总结: 我们要保护环境,争做环保小卫士。植树造林,保护地球。只有好好保护地球,我们才能有良好的生存环境。让我们一同为保护地球母亲而努力吧! ;
[create_time]2022-06-25 21:58:50[/create_time]2022-07-04 16:53:4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温屿17[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f2ab3c6b.EGWNOK5JoOudI3wwHvt0TA.jpg?time=4578&tieba_portrait_time=4578[avatar]TA获得超过9483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6[view_count]
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哪个级别高
湖北省政府级别高
1、湖北省人民政府属于正省部级别,省长属于正部级别;
2、武汉市是湖北省下属的省会城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副省级城市,所以武汉市市长是副省长级别(副部长级别);
3、所以湖北省人民政府级别高。
[create_time]2019-10-08 21:55:24[/create_time]2018-12-31 06:37:15[finished_time]3[reply_count]10[alue_good]尹寄竹晋燕[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5c4303e.kRSAnIZbHp763WPhDoKV5w.jpg?time=10649&tieba_portrait_time=10649[avatar]TA获得超过3.6万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610[view_count]
被盗窃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警察局会怎么办?
法律分析:盗窃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就按照治安违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create_time]2022-04-27 10:32:46[/create_time]2022-05-12 10:32:4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临陈建生律师[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e8cd6f04a495a9de5be703b8298d4e12.png[avatar]律师[slogan]律临法律服务平台认证律师[intro]58[view_count]被盗窃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警察局会怎么办
法律分析:
盗窃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就按照治安违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create_time]2023-02-14 16:50:13[/create_time]2023-02-23 08:40:4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创作者lkOI93L779a[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97b7421cbbeb5abd4bd8077b29121733.jpeg[avatar]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北京卫视科教频道嘉宾[slogan]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北京卫视科教频道嘉宾[intro]3[view_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