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实施细则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尚未被废除或失效,但该《细则》中一些相关规定已被2014年4月29日国务院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所修改和替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三条 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以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对其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create_time]2022-12-29 13:24:15[/create_time]2023-01-05 11:49:2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深圳蔡怀庆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157470ada80348bb8454ca749df4ced6.jpeg[avatar]律师[slogan]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经济纠纷领域[intro]8[view_cou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的,必须是依法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或者是《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第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商品分类表按类分别申请,每一个商标申请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书式一)一份,商标图样十张(指定颜色的,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和商标黑白墨稿一张)。
商标图样要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长和宽不得超过十厘米。硬质的、塑料的以及其他不能粘贴的,应当用纸张印制或绘制的图样或照片代替。第四条 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申请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第五条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不齐备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限期交送该商标第一次使用日期的证明。同日使用的或均未使用的,应当进行协商;协商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由商标局裁定。第六条 商标局应当设置“商标注册簿”,登录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第七条 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每一个商标申请交送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书(书式二)一份,注册人名义变更证明一份,并交回原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证加注发还,并予公告。
注册人的地址有变更的,应当交送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地址申请书(书式三)一份。第八条 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标明“注册商标”四字,或者标明[○注]或®标记。第九条 驳回申请的商标,商标局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并抄送核转单位。第十条 对驳回的商标要求复审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交送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书式四)一份。第十一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异议书(书式五)正副本各一份。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应当交送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书式六)正副本各一份。第十二条 对已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交送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书式七)正副本各一份。第十三条 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每一个商标申请应当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书式八)一份,商标图样五张,并交回原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证加注发还,并予公告。第十四条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每一个商标申请应当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书式九)一份,并交回原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证加注发给受让人,并予公告。第十五条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毁损,申请补发的,应当交送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书式十)一份,商标图样五张。第十六条 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补发注册证等有关事项,应当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转。申请人应当将副本报送核转部门。第十七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需要交送的各种书件和费用,应当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在申请时一次齐备,否则不予受理。第十八条 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除应当将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报商标局备案外,同时,另备副本交送当事人双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第十九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应当主要在商品流通领域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对使用商标的商品,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行为的,按《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处理。第二十条 对有《商标法》第三十条第(1)、(2)、(3)项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商标注册人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处理。
对有《商标法》第三十条第(4)项行为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对商标的使用,包括用于广告宣传或展览。第二十一条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3)项的规定,对使用商标的商品,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行为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作下列处理:
(1)对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2)对情节严重的,责令检讨,并予通报,或者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注册商标的,还可以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create_time]2022-05-29 11:50:29[/create_time]2022-06-13 11:45:2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北大法宝[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6ac6c96251d0156d59105a2660d563a1.jpeg[avatar]百度认证:北大法宝官方百家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0[view_cou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199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本实施细则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补发《商标注册证》等有关事项,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商标国际注册,依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办理。第四条 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补证、评审及其他有关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缴纳费用。第五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设置《商标注册簿》,记载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
商标局编印发行《商标公告》,刊登商标注册及其他有关事项。第六条 依照《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七条 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第八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依照《商标法》和本实施细则规定提出的评审事宜,做出终局决定、裁定。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第九条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公布的商品分类表按类申请。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十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
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第十条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字机填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名称一致。申报的商品不得超出核准或者登记的经营范围。商品名称应当依照商品分类表填写;商品名称未列入商品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说明。第十一条 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
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第十二条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写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第十三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三十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第十四条 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人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使用中文。代理人委托书和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外文书件应当附中文译本。第十五条 商标局受理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事宜。具体程序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规定办理。
[create_time]2022-06-01 06:45:17[/create_time]2022-06-16 06:40:1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北大法宝[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6ac6c96251d0156d59105a2660d563a1.jpeg[avatar]百度认证:北大法宝官方百家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7[view_cou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1995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
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本实施细则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补发《商标注册证》等有关事项,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商标国际注册,依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办理。第四条 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补证、评审及其他有关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缴纳费用。第五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设置《商标注册簿》,记载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
商标局编印发行《商标公告》,刊登商标注册及其他有关事项。第六条 依照《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七条 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第八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依照《商标法》和本实施细则规定提出的评审事宜,做出终局决定、裁定。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第九条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公布的商品分类表按类申请。每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图样十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
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第十条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字机填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名称一致。申报的商品不得超出核准或者登记的经营范围。商品名称应当依照商品分类表填写;商品名称未列入商品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说明。第十一条 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
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第十二条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交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写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第十三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三十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第十四条 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人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使用中文。代理人委托书和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外文书件应当附中文译本。第十五条 商标局受理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事宜。具体程序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规定办理。
[create_time]2022-05-29 21:50:14[/create_time]2022-06-13 21:45:1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北大法宝[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6ac6c96251d0156d59105a2660d563a1.jpeg[avatar]百度认证:北大法宝官方百家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2[view_cou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三条 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以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对其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第四条 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第五条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转让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转让受让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中国境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向中国境内接收人送达。
商标法第十八条所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第六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使用中文。
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第七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其回避:
(一)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
(三)与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利害关系的。第八条 以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数据电文方式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按照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规定通过互联网提交。第九条 除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以进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电子系统的日期为准。
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邮寄文件,应当使用给据邮件。
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以书面方式提交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所存档案记录为准;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数据库记录为准,但是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档案、数据库记录有错误的除外。第十条 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各种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递交、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当事人的,应当经当事人同意。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视为送达当事人。
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各种文件的日期,邮寄的,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实际收到日的除外;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视为送达当事人,但是当事人能够证明文件进入其电子系统日期的除外。文件通过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送达当事人。
[create_time]2022-08-07 13:10:35[/create_time]2022-06-16 21:45:0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1[alue_good]北大法宝[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6ac6c96251d0156d59105a2660d563a1.jpeg[avatar]百度认证:北大法宝官方百家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0249[view_cou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五条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第六条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第七条 商标使用的文学、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使用注册商标的,并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第八条 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第九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第十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第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第十二条 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注册申请。第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第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第十五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第十六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第十八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第十九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始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第二十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第二十一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二十二条 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申请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申请人。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create_time]2022-05-29 12:25:25[/create_time]2022-06-13 12:20:1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北大法宝[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6ac6c96251d0156d59105a2660d563a1.jpeg[avatar]百度认证:北大法宝官方百家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85[view_count]
商标侵权应当承担的责任是什
么
1、商标侵权的,要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1)、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是依据实际造成损失或者获得的利益赔偿;难以确定按商标许可费一定倍数赔偿;都难以确定的,按案情给予500万以下赔偿。
(2)、承担行政处罚责任。例如由商标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处罚款等。
(3)、承担刑事责任。商标侵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
一、国内外商标侵权赔偿规定是什么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二、未经授权销售产品是否侵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销售他人品牌商品的,是属于侵权的行为,如果品牌是注册商标的,会构成侵犯商标权,要承担赔偿的后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create_time]2022-12-19 20:10:14[/create_time]2022-12-28 14:10:1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陈友联律师[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4fbb2fb43166d22e1115801542309f79152d2c5?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avatar]律师[slogan]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intro]3[view_count]
商标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商标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下列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二、行政责任。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构成的罪名追加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能构成的罪名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reate_time]2021-12-20 17:54:15[/create_time]2022-01-04 17:54:1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东莞辩护律师胡文学[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b4f00f887d7992dab0f22e69ce98697f.jpeg[avatar]律师[slogan]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高级合伙人[intro]5[view_count]
非法使用商标的如何处罚
法律主观:大家都知道注册商标是受到法律的强制力保护的,如果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商标,就属于违法使用商标的具体行为。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一、责令停止侵权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二、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上,就是违法使用商标是怎样处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违法使用商标根据商标侵权的程度、内容以及造成的损失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有责令停止侵权、处以罚款等。
[create_time]2023-07-07 11:42:34[/create_time]2023-07-22 11:42:34[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黄辉125[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d4d227cad9da74393224cbd638241a35.png[avatar]律师[slogan]东莞市资深刑事、离婚、工伤律师[intro]14[view_count]违法使用商标是怎样处罚的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reate_time]2022-08-04 14:54:43[/create_time]2022-08-19 14:54:4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点行律师在线[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0e2442a7d933c89582fe28edc31373f0830200a7?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450%2Ch_6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avatar]专注法律知识咨询,有事问一问[slogan]专注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全国,服务业务有:征地拆迁、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工伤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医疗纠纷、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谈判和诉讼[intro]16[view_count]
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应当标
法律主观:关于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1)注册许可的概念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一种所有权的转让,更换了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当然这种使用是有一定条件的使用。这也就是说,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不变,但在一定的条件下使他人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从的范畴来说,这是依法建立商标使用许可的法律关系。 (2)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当事人 在商标使用许可关系中有两个当事人,一是许可人,即 商标注册 人,另一个是被许可人,即商标的使用人,如果将这种使用许可作为商标使用权的交易来看,则许可人为供方,被许可人为购方。 (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 商标法 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这就明确了运用合同形式,在商标使用许可当事人之间建立商标使用许可关系。使用许可的内容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独占使用许可,即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全部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即使商标注册人也不能使用;二是独家使用许可,它与独占使用许可的区别在于,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除许可人可使用该商标外,其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该商标,所以又称之为排他使用许可;三是普通使用许可,这就是许可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可以许可两个以上的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被许可人无权排斥其他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 (4)商标使用许可的主要程序 在商标法中主要规定了两项程序,一项是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一项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也就是接受监督。 (5)商标使用许可中的权利义务 商标使用许可关系的基本特点是商标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对商标功能的实现、对社会公众所承担的责任,既有共同的部分,又有各自的法定义务。商标法所规定的主要有三项: 一是,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这是许可人的一项权利,但更重要的是许可人的一项义务,即实施监督的义务,保证其所拥有的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允许许可人在其注册商标由他人使用后即不承担责任,而是由法律确定其仍要承担商品质量方面的责任,防止被许可人有损害商业信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二是,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这是商标使用者的法定义务,商标是通过商品品质来树立信誉的,保持商标信誉不仅许可人关心,被许可人对使用了这一商标的商品质量也应做出保证。 三是,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这是在商标使用许可的实践中产生的要求,目的在于防止商标使用人企图利用商标的信誉,提供与这种信誉不符的品质差的商品,为了使消费者有所鉴别并明确同一商标不同使用人的责任,因此在各自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地便是必要的,这样会增强商标使用人的责任感,也会使消费者面对同一商标而有不同使用人时有所选择。当然,同一商标应当体现同样的信誉,上述标注被许可人和产地的规定,正是为了保持商标信誉而采取的措施。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 律师咨询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网咨询。法律客观:《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create_time]2023-04-19 15:52:45[/create_time]2023-05-04 15:52:4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老罗法务[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192e5c10.Y3VmbFg-lfb06pPK3MyMHw.jpg?time=2492&tieba_portrait_time=2492[avatar]超过145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高考咨询达人[intro]15[view_count]根据使用载体不同,商标可以分为( )和服务商标。
【答案】:A
根据使用载体不同,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分开而使用的标志。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而使用的标志。
[create_time]2023-05-01 03:58:53[/create_time]2023-05-16 03:45:1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考试资料网[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a1a6b96a94de8451994b608ca7e87353.jpeg[avatar]百度认证:赞题库官方账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0[view_count]
商标法律法规知识
您好,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如下: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鲜花]。【摘要】
商标法律法规知识【提问】
您好,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如下: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鲜花]。【回答】
拓展资料:商标是商品的标志哦,它象征着商品的品质、信誉、评价和名声哦。[樱花]【回答】
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以及商号所使用的文字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大红花]【回答】
[create_time]2023-02-23 12:57:08[/create_time]2023-03-10 12:54:01[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众坤说法[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692a137e.4N5OsJC8V8-jSz1ZDTQu_Q.jpg?time=5749&tieba_portrait_time=5749[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view_count]
商标法的相关内容
法律分析:《商标法》分总则,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附则73条,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create_time]2022-04-15 16:34:46[/create_time]2022-04-30 16:34:4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成亮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e26a9dbba1f8bceae8f3054624fc65ac7579.jpeg[avatar]律师[slogan]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intro]8[view_count]我国商标法采用原则有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1、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2、注册原则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3、混合原则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侵权方式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1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create_time]2022-09-13 17:34:08[/create_time]2022-09-28 10:50:2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苗龄月律师普法[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d7fdc9a5ed1c277e8703fff1b48a11c5.jpeg[avatar]律师[slogan]山东宁泰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intro]11[view_count]
我国商标法采用原则有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1、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2、注册原则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3、混合原则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侵权方式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1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create_time]2022-11-06 12:13:00[/create_time]2022-11-21 12:12:5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苗龄月律师普法[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d7fdc9a5ed1c277e8703fff1b48a11c5.jpeg[avatar]律师[slogan]山东宁泰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intro]17[view_count]
商标注册无效的事由
法律主观:商标注册 无效的事由包括欠缺商标注册的绝对要件、侵犯在先 商标权 和其他在先权利以及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的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欠缺商标注册的绝对要件 依据《 商标法 》第4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欠缺可注册的绝对条件的 注册商标 , 商标 局可以主动依职权宣告无效,任何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本规定旨在保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应予保留。可借鉴1993年《 商标法实施细则 》第25条第(一)项的规定,将其中“欺骗手段”明确为“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例如,自然人伪造经营资格文件申请注册商标。 (二)侵犯在先商标权和其他在先权利 1、侵犯他人在先申请注册商标权的。即《商标法》第43条第三款和《 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29条规定的,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条例》第29条中“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和“注册商标”的立法用语将“在先申请但尚处于驳回复审、异议程序而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排除在可以提出争议的范围之外,不利于对在先申请商标权利的保护。”此次修改商标法应当赋予在先申请商标所有人提出争议的程序性权利。对基于在先申请商标权利提出争议的案件,应当等到驳回、异议案件有了终局结果之后再进行实质审理。否则,就会出现在先申请商标被驳回或者撤销初步审定,而在后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局面,不利于对在后申请人的保护。 2、侵犯他人商标权以外的在先权利的。即《商标法》第31条前段规定的“中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享有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如 著作权 )认定以及侵犯在先权利的判定,都超出了商标行政裁决机构的专业性范围。而且,在对行政裁决实行司法审查的情况下,同一权利冲突可能需要“三审(行政 一审 、司法两审)或者四审(如果经过异议程序)才能终审”,由此造成行政和司法资源的浪费。修改商标法可以考虑对申请注册商标与其他在先权利冲突的,实行司法程序优先,可作如下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或者宣告注册无效。商标局据此驳回和宣告无效是执行生效判决,而不再经过无效宣告程序,申请人或者注册人也不得提起 诉讼 。 (三)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的 任何人申请注册商标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侵害他人竞争法上的利益,构成商标权无效宣告的理由。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的规定,注册商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形包括: l、侵害 驰名商标 权益的。《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两种情形: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本条巾“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只是手段,“容易导致混淆”和“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是结果,只要产生此种结果就应当予以制止,而不应考虑手段。此种结果并不因手段而生,而在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即使没有采取上述手段也可能相同或者近似。而且,“复制、摹仿和翻译”等手段本身就已经足以说明注册入主观上具有恶意。 2、 代理 人或者代表人 抢注商标 的。《商标法》第15条规定的“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3、因含有地理标志而误导公众的。即《商标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本规定对于保护尚未注册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具有重要作用,应予保留。对于已经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地理标志,可以直接适用《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加以保护。 4、抢注商标的。即《商标法》第31条后段规定的“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特定的地域范围内为相关公众所知晓。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既包括从未注册的商标,也包括没有续展注册但仍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与《商标法》第13条、第15条相比,此类商标所有人(在先使用人)只能禁止他人申请注册,并无权禁止他人使用。而且,在该商标未经无效宣告前,抢注入还有权禁止真正的商标所有人使用,这显然对保护商标所有人极为不利。为了全面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应当赋予其继续使用(不受被诉侵权之扰)、禁止抢注人使用(制止抢注人的不正当竞争)和请求转让注册(商标权归属于真正的权利人)的权利。 5、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根据《商标审理标准》的解释,“基于不正当竞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恶意进行注册的行为”。但是,有关此种解释目前实务界所存在的分歧,应当予以修改和完善,以消除歧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 驰名商标 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 诉讼 。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create_time]2023-04-06 14:34:10[/create_time]2023-04-21 14:34:1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潘涵法务[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8e48022f.k9T389xuBHubmvA_uZN52g.jpg?time=1172&tieba_portrait_time=1172[avatar]超过155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view_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