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律师分析: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宜春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监督和管理住房公积金运行、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等。该机构还需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和管理中,做好职工权益的保障工作。其目的在于帮助职工更好地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和管理,推动宜春市住房事业的稳步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日常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可见,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宜春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宜春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与运作。中心在9个县(市)设立办事处(高安市、樟树市、丰城市、铜鼓县、宜丰县、上高县、万载县、奉新县、靖安县)作为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贷款等具体工作。办事处在中心领导下对住房公积金接受“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针对住房资金管理的特点,市直中心本级内设五科室: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判断是否挂靠
可以检查有没有劳动合同等,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所谓的“挂靠单位”与没有单位的个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这样的做法有伪造劳动关系嫌疑,并且,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发放给公民或职工的福利,国家投入了相应的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保/公积金基金的安全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封是什么意思啊?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是指恢复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或者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时,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状态。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办理。
如果职工在原账户封存单位恢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即可为职工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启封的,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
住房公积金中心追缴期限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单位限期缴纳。追缴不受时间限制。
1、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是劳动者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应该分别向主管的部门投诉,要求主管部门
(
劳动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向单位征收。这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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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时效的限制,所以劳动者追缴公积金无时效限制的。
2、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债的请求权关系,而公积金是单位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法定义务,因此公积金根本不应适用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
第三十八条规定: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改名字了之后不去打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改还可以提取吗?
改名字后公积金处理:持户口本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相应变更。如果员工改名导致公积金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应提供: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应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的关系。如果户口本上有注明,则不需要提供此文件);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名后不打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名后还能提取吗?
需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职工本人改名导致公积金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扩展资料:住房公积金注意事项:公积金贷款业务:作用其实就是让用户买房的时候可以享受相应的福利。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可以节约很大一部分利息支出。提取使用:用户需要注意除了公积金贷款外,个人账户的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用来购房、租房、偿还贷款、建造翻修以及其他住房消费等方面的支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住房公积金查询有妙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宜春住房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解答
一、员工员工具备什么身份条件时,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住房公积金)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本市单位或市外在宜春企业工作的职工及其单位,须缴存住房公积金;
(2)在宜春市管辖境内注册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具有外省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也可参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二、哪些情况下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会发生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主要有三个原因:
(1)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情形时,该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可能发生转移;
(2)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调入新单位就业时,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发生转移;
(3)单位录用职工就业的,如果该职工原来已参加过住房公积金制度,录用后,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发生转移。
三、哪些情况下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需要集中入管封存
(1)单位变更或终止(合并、分立、撤消、解散、破产)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
(2)职工合同期瞒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
四、.哪些情况下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可以由单位内部封存
(1)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
(2)职工停薪留职或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
(3)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并经本人申请的。
五、当职工所在单位未按政策给其建立住房公积金、或未按时足额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怎样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2号)的规定,违反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违反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权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揭发、检举、控告单位上述违法行为。举报时,举报人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书面投诉信件,写明被举报单位的违法事实、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同时附举报人与被举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
六、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7)144号)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交存的住房公积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职工个人按规定所计利息收入免征利息所得税。
七、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字[2001]39号)的规定,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
宜舂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该怎么弄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公积金是什么,提取自己的公积金违法吗
您好,针对“公积金是什么,提取自己的公积金违法吗”的问题,法里智能律师app的律师们为您作出如下解答: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公积金的支出有其刚性规定,但总有一些代取公积金的“掮客”玩弄各种伎俩,帮你完成公积金“套现”。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对于提取人和“掮客”均构成违法,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积金可以使用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违法使用公积金的行为:
第十八条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并可处违法所提款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并可处违法所提款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以欺骗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借款人限期退回违法所贷款额,并可以取消其一年至五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或者处违法所贷款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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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单位缓缴可以正常申请住房贷款吗?
公积金缓缴后并不影响职工提取公积金和公积金贷款。当企业遇到经济问题是,是可以为职工缓缴公积金的,并且在缓缴期间缴存的时间仍然会连续计算。缓缴公积金对职工提取公积金和贷款申请都没有任何影响,而且在公积金缓缴期间,职工依然可以申请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提取需要符合条件才可以提取,否则则是违规提取,会直接影响到公积金贷款。另外,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影响到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金额提取越多,公积金账户内额度越少,用户所能申请的贷款也就越少。因此,没有必要的时候,最好是不要随便提取公积金。【摘要】
公积金单位缓缴可以正常申请住房贷款吗?【提问】
公积金缓缴后并不影响职工提取公积金和公积金贷款。当企业遇到经济问题是,是可以为职工缓缴公积金的,并且在缓缴期间缴存的时间仍然会连续计算。缓缴公积金对职工提取公积金和贷款申请都没有任何影响,而且在公积金缓缴期间,职工依然可以申请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提取需要符合条件才可以提取,否则则是违规提取,会直接影响到公积金贷款。另外,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影响到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金额提取越多,公积金账户内额度越少,用户所能申请的贷款也就越少。因此,没有必要的时候,最好是不要随便提取公积金。【回答】
缓缴公积金不影响职工贷款
缓缴公积金不影响职工贷款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网络热点问题月报,其中关注度最高的问题为今年公积金的个贷率。个贷率指的是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简称“个贷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长沙市“个贷率”挂钩。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若是企业因疫情申请缓缴公积金,对职工的贷款申请是否有影响?据月报内容,企业因疫情申请缓缴公积金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也有网友关注,职工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如何领取房产证?职工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将受托银行提供的还款结清凭证提交给长沙公积金中心,长沙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抵押权消灭的证明》交付给职工,职工即可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注销手续。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查询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律师分析: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宜春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监督和管理住房公积金运行、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等。该机构还需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和管理中,做好职工权益的保障工作。其目的在于帮助职工更好地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和管理,推动宜春市住房事业的稳步发展。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宜春市的住房事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该机构需要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为宜春市职工的住房问题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
拓展内容: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保障职工住房权益?答为保障职工住房权益,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了多种措施。例如,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管,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行;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为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日常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可见,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