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大厅工作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1.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站前街9号三楼东厅):周一到周五9:00至17:00,周六、日9:00至11:30,13:30至17:00 。2.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舜华路750号二楼):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3.济南公积金各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工作日9:00至17:00。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六日上班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国家职能部门,周末不上班。 一般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以当地上班时间为准,可能略微有所调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济南公积金电话
据悉,济南公积金的提取电话是0531-81959399,有需要的职工可拨打此号码咨询相关事宜。广大职工需要知道的是,0531-81959399是济南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服务电话,也是济南公积金的提取电话,职工们若打算申请公积金提取,可拨打此号码咨询。提取济南公积金时,职工需要准备好《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或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若是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华律网提示:济南公积金提取电话是多少?根据上文介绍可知,0531-81959399就是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电话。为了顺利提取公积金,职工们一定要准备好上文所述的几种材料,否则就会影响办理结果。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济南市公积金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济南市公积金服务大厅咨询电话为053112329。1、公积金用途,可以用于租房、看病、装修以及经济困难时提取使用。2、公积金作用,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低,额度高。降低公积金使用人的购房生活成本,也是一种变相的储蓄,增加使用人的生活保障。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公司为员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且住房公积金无法自行缴纳。只能由公司为员工缴纳,按照规定需要缴纳公积金的公司有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乡镇集体公司、外商公司等。积金作用公积金是一种长期资金,平时按月缴纳,日积月累,慢慢就成为一笔不小的资金。当人们生活中需要的时候,公积金的作用就能体现出来。生病住院时产生医疗费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如果生活困难,直接申请提取出来使用,解决生活的燃眉之急。如果是想改善生活,将公积金用来申请房贷或装修贷款,会极大地降低购房装修成本,节省一大笔开支。如果用公积金抵消房租,也间接降低了人们的生活成本。
济南公积金怎么提取
济南公积金提取方式如下:济南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雀纤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封存的,可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注意事项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先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汪携初审后,再由银顷陵仿行将初审材料交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审批通过的,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也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每年按签署协议的约定,以自动转账方式将提取金额直接划入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缴存银行其它储蓄账户。
济南公积金怎么提取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系统版本:HarmonyOS3.0.0软件版本:爱山东3.0.3济南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点击爱山东app服务中的五险一金,再点击公积金服务进行提取,具体颤悉孙操作如下:通过爱山东app提取1、点击五险一金在爱山东首页点击服务,在服务界面点击五险一金。2、点击公积金服务大厅在五险一金服务界面点击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3、点击公积金提取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界面点击公积金提取即可对公积金进行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陆答(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济南提取公积金地点
济南提取公积金地点:龙洞路龙奥大厦三层E区。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青岛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
市南管理处;地址:市南区山东路2号乙(青岛市政府西南面)。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电话:83096771。市北管理处地址: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A座5楼(敦化路与连云港路路口)。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电话:归集业务66753023、贷款业务66012050、行政执法66753035 。李沧管理处;地址:李沧区京口路47号百通大厦7楼(利客来购物中心对面)。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电话:68698369崂山管理处地址: 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国际大厦5楼(海尔路与银川东路交叉口东北角,海尔路人才市场南侧)。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电话:88893091。
公积金还贷提取和购房提取公积金
1.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完全可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2.如果您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具体可以参考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3.如果购房者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4.购买新建住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后,即可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济南公积金上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缴存基数上限决定,缴存基数上限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挂钩。根据住建部等三部门通知精神,各地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济南公积金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由单位根据经济情况自行选择,但不得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单位和职工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调整:(一)单位提高缴存比例:1、申请条件:(1)单位经济效益良好,一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2)单位和职工提高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各12%。2、应提供材料及办理程序:(1)《住房公积金提高缴存比例登记表》(一式三份);(2)按照拟提高的缴存比例重新计算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比例)调整表》(一式三份);(3)单位上一年度和至提出申请月份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高缴存比例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核准意见到缴存银行办理汇缴手续。(二)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只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在5%(不含)以上的情况。1、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单位连续两年亏损,继续实行原缴存比例确有困难的; (2)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2、应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降低缴存比例书面申请;(2)经单位内部公示过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委员会决议并附到会人签名清单及表决情况记录。(3)单位前两年度和当年至申请时以前月份的会计年度报表或者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4)单位上年度和当年至申请时以前月份的职工劳动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5)《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审批表》一式三份;(6)按照拟降低的缴存比例重新计算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比例)调整表》(一式三份)。
济南去哪里提取公积金
济南公积金提取地址在哪里 济南市提取公积金可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经十路1716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站前街9号三楼)、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舜华路750号二楼)或各委托银行办理点。 能办理提取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例如建行银行可前往分行营业部(泺源大街178号)办理;工商银行可前往趵突泉(经十路支行经十路17165号)办理;农业银行可前往市中支行营业部(市中区经三路11号)办理;中国银行可前往文化路支行(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办理;交通银行可前往市中支行(市中区经七路249号)办理。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五)支付物业费的; (六)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八)出国(境)定居的; (九)正式退休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流程
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流程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要求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五)支付物业费的; (六)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 50 周岁、女性年满 45 周岁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八)出国(境)定居的; (九)正式退休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
近年来,济南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了,只要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并且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员,都可以走流程提取公积金,那么按照规定,济南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哪些?符合条件后需要怎样走流程?详细的流程是怎样的?对此,我整理出以下的内容,一起看看吧:一、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1、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4、正式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出国(境)定居的; 9、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10、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1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1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向“核心”出具证明 2、职工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并在3日内办结提取手续;不予提取的,应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3、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经“核心”审核准予提取的,由职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